lilybell714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参照《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或参与社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二、实施原则(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坚持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三)坚持不新增人员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员额的原则。(四)坚持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及聘用晋升条件(一)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为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二)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用名称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级;社会工作师一级、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师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员。(三)任职及晋升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竞聘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社会工作专业守则,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员除外),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按以下规定实行聘用及晋升:1.高级社会工作师:待国家明确该职称政策后另行确定。2.社会工作师: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三级社会工作师。原则上社会工作师区间内由低到高晋升聘用每级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3.助理社会工作师: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则上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聘用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4.社会工作员: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如下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颁布前,通过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持高校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社会工作领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的系统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1.人民团体:暂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但这些单位中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逐步设置或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事业单位:主要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应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70%;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单位岗位中同等重要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应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50%左右;社会工作专业在单位岗位中是属于辅助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20%以下。3.城乡社区组织:城乡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工作岗位,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居(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参照城乡社区组织的岗位设置,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4.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应以社会工作方法为主提供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35%;其他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25%。(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1.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2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30%—40%之间。2.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同等重要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1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30%之间。3.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辅助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5%左右,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20%之间。4.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机构,应将上述岗位设置要求作为机构登记注册、年检、日常管理的依据,作为评估从事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并依此核算购买服务机构的人力成本。五、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人才配备方式(一)岗位设置办法采取“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组织中,通过岗位调整、合并的方式,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工作机构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和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以提升转换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及参加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设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有空编且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通过提升转换和引进的方式,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程序呈报审批;其余组织按相关规定考核聘用。六、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一)人民团体的在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机关工资制度执行,并由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津贴总量时可适当高定。(二)政府定期公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在试点阶段,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见附件)标准内作上下10%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薪酬成本。政府在与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BACCHUS周伯通
1. 关於抢饭碗的说法.其实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街道跟社工机构是完全两个概念,他们之间会有合作有联系,但社工是社工,居委是居委,街道是街道,不存在谁抢谁饭碗的问题.2. 专业优势.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教育部和学校真的没做到位,跟社工本身没关系.如我曾经所说,因为知道中央大力发展社工专业,很多学校跟风开设专业,但根本没有一些有经验的老师.这样教出来的学生才没有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反正在我眼里,大陆能教出好的社工学生的就是我的学校,其次是中大也能算一个.(一直蹲在广东这个小地方眼光狭小,不同意勿喷) 所以,街道大妈觉得她们能做的更好,民政只觉得社工能说会道,实际上是他们自己也不明白社工真正要做的是什麽,同时也是教育的失败. 至於门槛,社工也是要考证的,不过那个考证据说也很水就是了.中国考证很多都很水,不是个别现象. 在国外其实社工的薪酬待遇不是说非常高,但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3. 当代蛇工做的都是"玩儿""做活动"这一点,说白了也还是教育的问题.那些学校可能根本没有专业的老师能教学生怎麼做case work,他们可能不知道social work value,不知道social work skills,也不知道gourp的theory.不知道怎麼开治疗性小组,就只能开兴趣小组.4. 地区差异大,这个是事实,但其实有根据.其实中央鼓励社工发展实质就是为了维稳.for example, 上海广东这些地方经济相对发达,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後自然就会想到别的问题,觉得这个社会不好啊,觉得这个城市不好啊之类的.这就是为什麽通常都是在较发达的地方社工发展的比较好. 而且你有钱才能搞这个,没钱的话肯定先拿去搞经济啊. 楼上说道的现象也是由於很多部门根本不知道社工机构的作用,一些为了赚钱而创办机构的人也不懂..这种审开设机构的批程序真的服了.5. 教育的确存在问题.但社工不应该重点只在三本推广. 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之前所说,明明没有足够的师资却硬要开一个专业,试想一下,由根本不知道社工是什麽的教授老师来培养社工学生,结果会是什麽? 我看到有评论讲香港的社工,没错,香港社工有明确的文凭要求而且要求都不低.因为社工不仅仅是大家认为的只是"开开小组搞搞活动",他们要做的是帮助人们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既包括生活上更包括心理上,不能随便对待.
养生达人帅帅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存在超过50年,起源于西方的基督教慈善救济活动,刚开始是教会热心人士到处去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积累了大量经验,后来吸纳了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专业知识并结合实践智慧才逐渐走上专业化的道路。
作为一个专业,社会工作一直是一个强调实践的学科,它不像心理学或社会学那样的学科可以有很深厚的学术训练和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国际主流社会工作教育都十分重视实习,就像医生护士一类强调实践的专业一样,一般会要求社工本科生达到800个小时的专业实习才能顺利毕业,而实习都规定有资深的社工从业者作为督导,确保实习过程中能够将社工基本的理念和手法学到。但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开设了社工专业的大专院校都达不到这个要求,不管是时数,还是实习督导都不足。
而专业训练的先天不足,就导致很多社工毕业生毕业后其实并不“专业”,对很多知识只是停留在概念阶段,一旦遇到真实的求助者和稍微复杂的问题就容易变得手足无措。
社工特别强调“人在情境中”,这与心理辅导很不同,心理辅导更多的是关注人本身和其内在的关系,而社工的视角则看中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与关系,解释人的行为和问题时会将把这些放回到具体的情境中去理解,而这种理解也让社工的服务特别容易得到服务对象的肯定与欢迎,因为谁不喜欢有个人懂自己呢?这也造就了社工的亲民性与草根性。
很多从事社工并能坚持在一线的人,大多也是享受与服务对象这种平等、尊重的关系的人,他们懂得从这种专业关系中吸取养分并获得成就感与幸福感。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