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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河平:主持全面工作黄年春:协助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双联工作,分管就业再就业、政工人事工作何越华:分管基建工作,主持社保所全面工作欧阳仕:协助局长负责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党建及技校工作胡东风:分管医保、工保工作杨 进:分管纪检、监察、劳动仲裁、监察大队工作,联系改制办贺玉林:分管乡镇劳务站,协管基建,主持就业局全面工作陈慧芳:分管工、青、妇、幼工作,分管办事大厅工作钟常林:分管工资、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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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全网一手热点打开国产职场剧《玫瑰之战》: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也不想说v娱乐硬糖2022年8月24日22:22北京娱乐领域创作者关注《玫瑰之战》塑造了一副浓墨重彩的律师群像,每个配角都鲜活不失真,即便是单元案件中出现的小角色也让人过目不忘。这些案件在抽丝剥茧反映现实的同时,也引发了观众对个体、家庭、社会更深度的思考。作者|谢明宏编辑|李春晖披着职场的皮,行都市言情剧之实。国产职场剧一旦涉及律师、医生、金融等高精尖职业,便常因不够专业被观众诟病。有的是被内行看出一眼假——我们不会采用这种公关方式,翻译官怎么可能干这么多职能以外的事,不能通过非法渠道收集证据;有的是被外行看出瞎胡闹——谈生意必酒局,逢危机有贵人。尤其是律师,法条没出现多少,全是投机取巧讲道理,完全不能体现出职业的专业性。作为一种职业描摹,它们失去了最原始的highlight。我们对某个职业的欣赏,难道是因为他们比常人更会谈恋爱吗?当然是因为该职业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由此衍生的理解共鸣。望白衣而称天使,谈消防则曰逆行,莫不如是。在这个意义上,8月8日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首播的新剧《玫瑰之战》(腾讯视频、爱奇艺同步播出),之所以能迅速拉升了央八的收视率,首先在于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职场氛围。在展现当代律师群像的同时,该剧的人物塑造与热点事件的讨论,均将剧集内核延展到了新的高度。《玫瑰之战》或许为我们破除了两个刻板印象:一是,律师都是西装革履,刻板严肃。袁泉的美丽知性与黄晓明的帅气儒雅,已经成为律师的两张新影视名片。二是,律师用法律解决问题并不枯燥难看,反而跌宕起伏极具代入感。终于有一部讲律师的戏,全程用法律解决问题了!在那些边界模糊的地带,幸而有这群捍卫公理正义的战士。女性的玫瑰之战伍尔夫说:“女人要想写小说,必须有钱,再加一间自己的房间。”那个时代,物质独立先于精神自由。看了《玫瑰之战》,硬糖君想说:“女人要想成为律师,必须有证,并具备和逆境反复抗争的决心。”通往玫瑰之地的路上,密布着荆棘,唯有勇者能够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玫瑰之战》是由郑仁湘、张涵任编剧,孙皓执导,袁泉、黄晓明、俞飞鸿领衔主演,代旭、于谨维、王鹤润主演、芦芳生、张艺上、隋俊波特邀主演,王志飞特约出演,王姬特别主演的都市剧。剧中,顾念(袁泉饰)因家庭变故重回职场的剧情,细腻展现了女性追求自我价值的奋斗历程。观众不仅可以与角色共情,更能从顾念身上汲取到应对现实挑战的勇气。女性永远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可以努力变成更强大的自己。难以想象,面对阔别十余年的职场,顾念是如何克服那种陌生甚至恐惧。此前,她是全职太太,在晨曦的阳光中有条不紊地给丈夫、女儿做早餐,为邻居送去一份色香味俱全的烤鸡。而在丈夫获罪被拘留后,她剪出一头干练的短发,在别人质疑的目光中重塑自我。尽管重回法庭时还紧张地打翻水杯,但她一次比一次镇定,在下一个案子中永远比上一个更出色。颜轩霆案她找到了证人作伪的关键,张秋水案她看出了几份监控视频的猫腻,高歌案她发现了视频特别的拍摄角度,从而挖出爆料人的身份。慧眼洞察的顾念,屡屡让前辈令仪投出激赏的目光。起初令仪也看好方旭,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把顾念留在仪盛和。顾念得知自己在竞争中获胜,跑到天台呐喊释放的画面,相信每个女性职场人都心有戚戚。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她们往往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熬过了无数艰难时刻。丰盛对顾念的评价最为深刻全面:“善良、聪明、大气、有正义感,在工作上很努力也懂得变通。但有时也很脆弱,脆弱得让人心疼,不过她总是会逼自己从逆境中走出来。”知顾念者,丰盛也!《玫瑰之战》没有把顾念塑造得无坚不摧,恰恰是一种写实主义。她不是美艳无情的法条机器,而是一个重回职场的中女,一个女孩的母亲。顾念的角色魅力正在于她对当事人的充分共情和理解,坚持正义与职业操守。所以面对冯远辉的恶行她会质疑上诉的必要,面对郑瑾的困境她能从同为母亲的身份出发与之共情。法理之外亦见人情,便是我们想要的职场剧的深入浅出。男律师天花板相比顾念一路升级打怪的畅快淋漓,黄晓明饰演的丰盛,迷人到硬糖君都忍不住跟着荡漾。有别于此前刻板的男律师形象,在保持专业素养的同时,他的演绎让这个角色充满人情味,可以说是多维度展现了绅士的品格。剧中给他安排了前女友许倩妮和追求者沈沁,设定还是太保守了,这样的完美男子现实里不被疯抢才怪!首先是他对顾念潜藏心底的情愫,虽然一直想要帮助对方,但却始终保持分寸感。须知不少同类角色,都因为没把握好边界而让观众觉得过分强势乃至骚扰。在亲密关系的处理上,黄晓明的演绎把丰盛推到了好男人天花板般的存在。尚未知晓顾念单身时,他默默守护对方提供无私助力。得知对方单身后,他才循序渐进表露心意。他爱顾念,绝非出于自私的占有,而是更高层级的价值认可,欣赏其独立自主的魅力。当顾念因为熙童走失而心力交瘁时,他甚至主动提出两人要不要先暂停一下。他不想给顾念增添烦恼。这小心翼翼地维护、生怕冒犯的后退、热烈而深沉的爱意,看得硬糖君恨不能冲进屏幕帮他一把。其次是丰盛在职业上的信念感令人感佩。作为合伙人明明可以选择安全的处理方法,他却为了公理和正义背水一战。对方律师答应私下调解给足赔偿,但前提是要撤销其他人对安生保险的集体诉讼。晓明哥在此的演绎,让我们看到了丰盛这个角色身上的正直。坚持上庭如果胜诉的话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赔偿,而且以他们手中的材料胜诉几率很高,虽然最后因为当事人儿子隐瞒病情他们败诉了,但即便败诉他也不折损心中的坚守,作为律师他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集体诉讼他知道自己无权撤销,那涉及到更多人的利益,他同样必须维护。他有闲庭信步的气场,但面对质疑永远澎湃着不服输的自信。宋嘉辰说丰盛接下他的无罪辩护案是一场双赢,丰盛立刻回怼:“你想错了,我的地位不需要一个案子来加持。”不容忽视的,还有黄晓明为角色定制的反差萌。被前女友调侃时的惊恐,让丰盛的形象更加丰满接地气。面对令仪让她劝服许倩妮的指示,他羞赧地说:“姐咱们说好了,只卖艺不卖身行吗?”看黄晓明对袁泉的撒娇尤其让人意想不到:“可以给我一个名分吗?看我这一天胆战心惊的。”成熟可靠的男人潜藏着奶狗依赖的一面,这谁不迷糊?可能是职业习惯,丰盛还有一点毒舌和腹黑的个人特质。演过了显得斤斤计较,演少了又觉得不够生活化,晓明哥的拿捏可谓非常精准。宋嘉辰在电梯里问丰盛是不是最近对他老婆很殷勤,丰盛抓住华点:“那不是前老婆吗?顾念现在是自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求。”得理不饶人之余还有点可爱。职场群像与主题变奏《玫瑰之战》塑造了一副浓墨重彩的律师群像,每个配角都鲜活不失真,即便是单元案件中出现的小角色也让人过目不忘。令仪是洞察世事的透彻,乍一看可能觉得不近人情,但骨子里的品格之美令人见之忘俗。当宋嘉辰想要通过商业利益迫使令仪辞掉顾念时,令仪表示不会放弃公平竞争原则:“你要是放马过来,我奉陪到底!”这话从俞飞鸿嘴里说出来,杀伤绝对double。方旭急于证明自身能力,叶勤勤背负着过去的阴影,本质上都想成为更好的自己,但苦于主客观条件的牵制。这两个角色,投射出的是职场新人或者年轻人普遍的上升焦虑。面对前途许诺与职业操守,《玫瑰之战》给方旭设置的考验实际也是对现实的质询。设身处地,荧幕前的我们又会怎么选择?李大为世俗化的幽默,是为剧集增光添彩的调剂。王志飞把这个号称“妇女之友”的律所油子演绝了,每次问完别人“婚是不是非离不可”时的坏笑,都让人忍俊不禁。不难看出,《玫瑰之战》的叙事结构也富有创新。主线是顾念重回职场、找到自己新的节奏和状态,副线是单元案件中涉及的社会热点话题。两条线索互相交织,在保证剧集叙事张力牢牢抓住观众心神的同时,构建了不少深度表达空间。高歌案展现的是网络时代不实信息的影响,我们的一时不察,会不会成为雪崩里的那片雪花?安生保险案则对人们购买保险容易踩的坑进行了科普,如果不能在签订合约时明确权责,对簿公堂时很有可能吃哑巴亏。令仪和顾念对冯远辉案的讨论,也直观解答了普通观众的困惑。从情感逻辑代入,冯远辉不应该得到原谅。可令仪却说,在一个法制社会,除了法律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决定犯罪嫌疑人的生死。律师的工作并不是要帮他摆脱法律的审判,而是要确保每个人都拥有上诉的权利,能够得到最公正的审判。振聋发聩的程度,完全可以当成国剧的金句截图。被《今日说法》引用的姜岚钟友唯离婚案,涉猎了大众的法律盲区。病人接近脑死亡时,谁有权利放弃治疗?节目通过分析以及《民法典》的规定,说明了在姜岚与苏雯慧的分歧中,姜岚因为还没和钟友唯签订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他们仍旧是夫妻关系,姜岚作为近亲属才有权利参与决定是否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而苏雯慧虽有钟友唯死后的遗产继承权,但因不是近亲属无权参与决定放弃其治疗。以剧情映照现实,并成为观众普法的助力,《玫瑰之战》的案例呈现颇具社会意义。这些案件在抽丝剥茧反映现实的同时,也引发了观众对个体与家庭、社会更深度的思考。在情与法,爱与恨,舍与得的边缘,我们如何坚守那把公平客观的刻尺?就像过去港片让“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来会作为呈堂证供”深入人心一样,《玫瑰之战》切实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律师的意义——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也不想说。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点击展开全文打开腾讯新闻,阅读体验更好广告血糖以上,饭后一个习惯,血糖高连夜改善!全部评论打开腾讯新闻参与讨论贺1讨厌最后的结局!顾念太忘恩负义了,即使要离开律所,也不必搞得这么难堪,完全可以好好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怎么对得起丰盛和令仪对她的知遇之恩!...展开湖南网友8月26日回复专业调理近视阿涛老师1那个丰盛的前女友不错。 整个电视剧里,就感觉袁泉是最不好看的那位,无奈是女一。...展开江苏网友8月26日回复用户edns0zu1不喜欢顾念,结局太自私,太想证明自己,还是喜欢俞飞鸿的令仪,大方,优雅,自信,正直,感情细腻,袁泉太瘦了,脸上无肉,眼睛抠进去一点也不好看,还是喜欢俞飞鸿漂亮...展开上海网友8月27日回复玉兰结局顾念太让人失望了,根本不懂感恩!重庆网友8月27日回复1310116538顾念的眼睛有时太让人惊悚广西网友8月27日回复查看全部评论打开腾讯新闻参与讨论11血糖以上,饭前用它,有效改善血糖困扰!广告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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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云2823民初39号原告: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法定代表人:张霁冬,职务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旭波,男,1972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景洪市人,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住景洪市。特别授权代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恩芙,云南景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男,1962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衡南县人,住曲靖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薇,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原告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宁公司)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于2017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反诉,本院予以受理。本案于2017年4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第一次审理,原告瑞宁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旭波、赵恩芙、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薇到庭参加了诉讼。诉讼中,原告瑞宁公司申请对被告***提供劳务施工完成的麻黑线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修复费用是多少申请鉴定,被告***申请对其提供劳务施工完成的麻黑线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的工程量及施工费进行鉴定。本院于2017年6月2日移送委托鉴定,云南科信司法鉴定中心于2017年8月31日以原告瑞宁公司表示鉴定的工程质量,原告瑞宁公司已自行修复,故无需鉴定,而被告***以人在外地,无法抽出时间配合鉴定为由作出退卷处理。被告***于2017年9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反诉,本院口头裁定予以准许。本案于2017年9月27日恢复审理,并于2017年9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第二次审理,原告瑞宁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恩芙、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瑞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瑞宁公司西双版纳项目部与被告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2.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789元(按合同总价19724元×2%×2)。3.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26035元(按合同总价19724元×66%×2倍)。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变更第三项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赔偿返工修复质量问题产生的修复费用暂定20000元(以鉴定评估为准)。事实和理由:2016年9月18日,因勐腊县易武镇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原告西双版纳项目部与被告签订了《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及施工安全协议书,上述协议约定原告将该标段工程劳务发包给被告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为线路架设约公里,协议价为33000元每公里,新装变压器1套5600元,施工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被告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按照原告的安全和技术管理进行施工,进行线路复测分坑,铁塔基础开挖、浇制、回填及接地网系统安装制作,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运输等。被告需严格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原告对被告一切质量要求执行,做到零缺陷质量要求,被告需按照《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及验收规范(GB50173-92)》、《施工质量及检验评级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造成返工,一切返工费用由被告承担。如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或未完全履行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每违约一项为本协议总价的2%缴纳违约金,若因违约导致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支付赔偿金。协议签订后,被告对上述工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被告与其雇佣的工人因工钱支付产生争议,双方协商后由原告直接支付被告的工人,工程款在施工完毕、竣工结算时抵扣。施工期间,被告无视协议约定,消极怠工,工期届满仍未施工完毕,仅完成了工程量66%,且完成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投入使用,原告不得以要求被告返工修复,并愿意给予期限对余下的工程继续施工,但被告拒不返工,还向原告索要高额工程款未果后即撂挑子走人。庭审中,原告表示双方协议约定的10KV线路工程,被告仅完成了66%部分的工程,被告完成的工程也未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施工。被告没有施工完成的工程,原告在诉讼中已自行施工完毕,现涉案工程已交付业主方使用。涉案工程的开工时间以工作票为准,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暂停施工时间是2016年10月18日,确实存在因停电延误工期的事实,但被告只完成了66%的工程量。被告辩称,原告没有提交证据证实被告违约,原告在本案中对被告施工完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申请了鉴定,被告是否因质量问题违约属于未知。原告至今没有向被告支付过分文的劳务费,原告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向被告支付进度款,因此违约方属于原告。庭审中,被告表示被告撤离工地的时候已按原告的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不存在没有按协议完成施工的情况。如果及时停电,被告能够按期完工的,因为高压电台安装需要原告方停电才能施工,何时停电由原告电话通知被告,电力部门没有按时停电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不能归责于被告,被告不存在违约的情形。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原告瑞宁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瑞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信息网络查询打印件1份,欲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2、(甲方)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项目部与(乙方)***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复印件1份(与原件核对无异),欲证明原告将勐腊县易武镇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分包给被告进行施工,但被告不履行合同约定,延期交付不合格工程,施工完成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3、劳务工资表复印件2份(与原件核对无异),欲证明原告在电力改造工程期间,原告为被告的18名工人垫付了工资64350元的事实。经质证,被告认可原告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为劳务工资表不能确定原告在本案中实际支付工人的工资数额。被告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欲证明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2、(甲方)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版纳项目部与(乙方)***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复印件1份(与原件核对无异),欲证明原、被告双方的合同关系及权利义务。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于2016年12月9日制作的《关于邓之舒、***信访的回复》复印件1份(与原件核对无异),欲证明原告欠付被告劳务费,被告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信访的事实。经质证,原告认可被告证据1、2、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1,被告无异议,能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本院予以采信。原告证据2与被告证据2一致,双方当事人认可真实性,能证明原告将勐腊县易武镇麻黑线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分包给被告进行施工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证据3因被告不认可,认为工资表上载明的工人工资还包含了案外人邓之舒从事大漆树村、麻黑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中工人的工资,以及原告在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中的工人工资,现原告也不能明确本案中代被告支付工人工资的具体数额,故不能确认工资表载明的全部工资即是本案原告代被告垫付本案工人的工资,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提交的证据1,原告无异议,能证明被告的身份情况,本院予以采信。证据3能证明被告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提交信访材料,被告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放映原告拖欠其施工费,经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组织调解无果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9月18日,(甲方)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版纳项目部与(乙方)***签订《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1份,约定工程名称为10KV麻黑线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为云南省勐腊县易武乡三丘田村。工程内容:1、10KV线路新立Φ190×12m电杆2根(台变杆),新安装拉线2套;2、更换S13-315KVA变压器1台,JP柜-315KVA1台;3、线路新立Φ190×12m(6+6)分段杆8根,Φ190×15m(9+6)分段杆1根,新安装拉线7套;4、改造架空线路,其中:双回架设,单回架设,导线采用JKLGYJ-1KV-70/10绝缘线架设,采用JKLGYJ-1KV-120/20绝缘线架设;5、新安装重复接地2套。本协议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甲方安全及技术管理要求进行施工。2、线路复测分坑,铁塔基础开挖、浇制、回填及接地网系统安装制作。3、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运输、其中含基础钢筋加工、运输及安装。4、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改造项目内容。5、负责“计量装置装拆记录单”填写。6、拆除旧线路及设备应登记造册后,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7、负责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对铁塔接地应测量好接地电阻值。8、负责提供编制竣工资料所需要的现场资料及图纸。9、除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外,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警示设置、施工器具及安全器具等需由乙方自行负责准备。协议价款为线路架设33000元/公里,新装变压器5600元/套,总计施工费用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本工程结算总金额,并向乙方支付至本协议施工费用。甲方和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约定的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每违约一项按本协议总价的2%交纳违约金,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支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该协议还约定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保修等其他权利义务。该协议签订后,***开始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瑞宁公司现已将涉案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交付发包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使用。***与瑞宁公司至今未对涉案的劳务费和工程量进行结算。诉讼中,经瑞宁公司、***申请,本院委托云南科信司法鉴定所对涉案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涉案的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和劳务费进行评估鉴定。因瑞宁公司在鉴定过程中向云南科信司法鉴定所表示涉案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已自行修复,无需鉴定,***虽预交了鉴定费,但以人在外地,不能抽出时间配合鉴定为由,致使云南科信司法鉴定所于2017年8月31日作出退卷处理。本院认为,原告将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承包取得的10KV麻黑线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交由被告进行施工,被告按照原告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向原告交付劳动成果,原告按约定支付被告劳动报酬,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关于双方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能否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即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定作人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定作人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就是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定作人在签订定作合同后随时解除合同是其法定的权利,现双方协议约定由被告提供劳务施工的低电压综合改造工程,原告也已交付发包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投入使用,客观上不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案客观事实,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辩称涉案的工程量和劳务费至今没有结算,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辩解,与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对原告以被告没有按协议约定的工期完工,没有按协议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以及完成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主张被告违约,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赔偿修复费用的问题。因被告并不认可,认为被告已按协议约定及原告的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没有按期完工系因电力部门未能及时停电,责任在于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的规定,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协议约定不符的证据,以及被告完成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延误工期的责任在于被告的证据,现双方未对原告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劳务费进行结算,虽原告在诉讼中对被告施工完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申请了鉴定评估,但在鉴定评估过程中又以申请鉴定的质量问题已自行修复为由向鉴定机构申请撤回鉴定,现仅有原告陈述,并无相应证据佐证其主张成立,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及赔偿修复费用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均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三丘田村低电压台区综合改造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二、驳回原告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1元,由原告云南瑞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朱正武人民陪审员鲍海燕人民陪审员张文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盘丽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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