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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份,被告人余勇智利用其在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任人秘股主任,负责办理公司职工退休手续、社保手续的职务之便,先通过其妻子余某芳以代买保险的名义取得余某芳的亲戚林某莲(无业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并串通其下属饶平县新塘贸易公司经理黄某德,制作林某莲为饶平县粮食集团新塘贸易公司退休职工以及林某莲的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虚假材料,后将上述材料报送饶平县劳动局及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称“县社保局”)审核,骗取上述部门的批准。县社保局核定自2000年11月开始发放林某莲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后,余勇智于2000年11月初从县社保局领取到林某莲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存折,并将该存折交给其妻子余某芳保管。自200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份,县社保局将社会养老保险金共元划入林某莲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帐户。期间,余某芳分多次从该帐户中取款82021元用于家庭开支,将骗取的款项据为己有。2012年7月初,饶平县社保局发现林某莲存在享受多份定期待遇疑似情况后,启动稽查程序并查明余勇智上述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行为,余勇智于同月27日将骗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元退缴县社保局。同年9月28日,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余勇智处以二倍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罚款的行政处罚,余勇智于2012年10月21日缴纳2万元罚款,剩下罚款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接受处罚。2012年12月28日,被告人余勇智主动到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二、裁判被告人余勇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无异议。饶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勇智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余勇智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被告人余勇智归案后退清全部赃款,对被告人可予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15年3月23日判决如下:被告人余勇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余勇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三、评析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关于被告人余勇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余勇智虽有虚构事实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行为,但由于其所利用的是其任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人秘股主任的工作便利而非职务便利,且其所骗取的财物并非本单位的资金,也不是其本人管理、经手的资金,因此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贪污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余勇智利用其任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人秘股主任的职务便利,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而非诈骗罪。我们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结合本案分析可知,被告人余勇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故意是明显的,其实现犯罪目的的手段也是“骗取”而非“侵吞”或“窃取”,但仅此还难以认定其行为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贪污罪。本案的关键在于厘清被告人余勇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利用的是其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工作上的便利,以及公共财物是否包括外单位的公共财物或他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一)被告人余勇智在本案中所利用的是其职务上的便利而非工作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两者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便利条件。主管是指审查、批准、调拨、安排使用等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看管、保护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而“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共财物保管情况,有机会接近公共财物保管人或不容易引起怀疑等工作或工作上形成的便利,这种便利与其职务之间没有关系。本案中,被告人余勇智案发前在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任人秘部主任,人秘部主要负责日常文件资料、职工的人事和退休等工作,而余勇智作为人秘部主任的工作之一就是负责向劳动局、社保局报送和办理职工退休手续,于是余勇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掌握到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下属新塘粮食贸易公司有一个在职死亡的职工林某后,遂要求受其职权制约的新塘贸易公司帮助办理林某莲顶替林某的社保办理退休手续。在林某莲的虚假退休手续制作完毕后,余勇智又在报送职工退休材料时,把林某莲的虚假退休材料连同公司其他职工的退休材料一并报送给饶平县劳动局。在骗得饶平县劳动局批准林某莲办理退休手续后,余勇智又将林某莲的虚假《职工退休审批表》连同公司其他职工的《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并报送给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骗得该局的批准,使本不具备社保金领取条件的林某莲享受社保养老金待遇。之后,余勇智再将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放给林某莲的社会养老保险金非法占为己有。由上可见,在被告人余勇智所实施的制作虚假退休审批手续、将虚假退休手续材料和虚假《职工退休审批表》连同公司其他职工的材料一并报送骗取审批等一系列行为中,最关键之处就在于其利用其任公司人秘部主任的职务之便。如果余勇智不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那么他就无法利用这些虚假材料骗得饶平县劳动局和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批准,其骗取目的也就不可能实现。(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其范围不局限于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或本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还包括外单位的公共财物或他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有观点认为,贪污犯罪行为人骗取财物只能是骗取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或本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如果所骗取的是外单位的公共财物或他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则不能构成贪污罪。对此,我们不敢苟同,因为从立法上看,我国刑法并未将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局限于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或本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通说认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或本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也包括外单位的公共财物或他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实践中,认定以骗取手段所实施的行为是构成贪污罪还是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实施骗取行为时是否利用了其本人职务上的便利,而与被骗取的公共财物是否是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或本人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无关。即公共财物是从本单位或本人自己手中“骗取”,还是从其他单位或他人手中“骗取”,只是具体认定事实方面的差异,并不影响“骗取”的本质,即所“骗取”的都是公共财物,都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案中,被告人余勇智所骗取的是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放给林某莲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虽然该资金明显不属于饶平县粮食集团公司的资金或余勇智本人管理、经手的资金,但同样属于刑法第382条所规定的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公共财物的范围之内。综上所述,被告人余勇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而非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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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平,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浮滨镇人,现任饶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称主治医师,潮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为潮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协会会员,中国民俗摄影学会会士。被国家权威机构授予“中国优秀摄影家”(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主办 证书号No:1124 2002年3月)、“中国优秀摄影家十杰提名奖”称号(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主办 证书号中杰字:009 2002年5月)。摄影作品入选县、市、潮汕四市摄影作品展览,并多次被饶平县政府有关部门采用,为宣传饶平县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人问张治平做为从事救死扶伤的崇高医务工作者,为什么钟爱摄影这门艺术?张治平用自巳亲身体会作出了答案:摄影艺术既是美的感受,也是自己心灵美与丑的透析。它要反映显示生活中悲欢离合瞬间的存在,使之成为具有纪念价值、史料价值、认识价值和美学价值的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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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县委《关于开展“生态乡村”主题团(队)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生态乡村建设中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积极开展“生态乡村”主题团(队)日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招募。
我院在收到文件后,团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商讨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通过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各科室负责人传递信息,广泛招募志愿者。
二、精心组织,活动丰富。
在得到医院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响应之后,5月7日上午我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到两江镇英俊村的道路硬化、村屯绿化、饮水净化建设中,例如清理沟渠白色垃圾,开展村屯绿化活动,同时,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生态乡村示范村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生态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此外,5月12日护士节我院还开展医疗知识送下乡活动,在灵水社区、宁武镇、太平镇等开展健康义诊活动,为村民量血压、听心肺、提供健康咨询、发放健康宣教资料。为村民进行防治疾病、养生保健知识普及,为农民群众健康服务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院通过微信、传单、画报等多种媒体对“生态乡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绿色生活”“绿色生产”等生态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在院内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回收、物品循环利用、节水节能等生态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并加大宣传,让大家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践行生活方式绿色化。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外出经商和务工人员不断增加,空巢老人队伍日益庞大,出现在空巢老人中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桂林乡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有效地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治、法律援助、精神文化等关爱服务,对维护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桂林村桂林村位于乡政府所在地,总面积27。4平方公里,辖11个自然村,14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88户,人口2295人,目前桂林村在乡人员只剩1100人左右,且以中老年人口居多,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有612人,而无子女照顾的60岁以上空巢老人有169人,占全村总人口的,占留乡人口的,其中特困空巢老人有7人,残疾空巢老人有3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生活质量差、安全隐患多、文化娱乐少、心理负担重、精神空虚等诸多问题。为扎实推进关爱空巢老人服务活动,进一步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村开展以“奉献一片爱心、参与志愿服务、温暖空巢老人”为主题的服务活动,有效解决空巢老人休闲娱乐、生活照料、身心健康、权益保护等问题,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起到了“爱暖空巢,促一方和谐”的良好效果。
一、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关爱行动主要以村党支部为依托,采取乡村干部划片包干,党员干部唱主角,热心群众同参与的方式,按照就近就便和以农村党员志愿者为主、其他志愿者为辅的原则,组织志愿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定向结对帮扶的方式,为空巢老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为空巢老人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了方便老人与帮扶人员联系,村里专门制作了“便民服务卡”,将包片干部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予以公开,同时注明警民联系、医疗救助和应及求助电话,发放到每一位空巢老人手中,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每位空巢老人都可以随时与结对干部和有关部门联系。志愿者定期对分片负责的空巢老人关心走访,确保及时掌握每一位老人的情况,及时满足老人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二、建立健全信息台帐
一是组织村干部对全村的空巢老人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空巢老人的各项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内空巢老人进行造册登记,详细记录空巢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生活现状等资料,为空巢老人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通过摸清各村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空巢老人的实际需求。经过调查摸底,确定全乡169名空巢老人为关爱对象。二是依托卫生院医务人员对全体空巢老人进行义诊活动,并结合义诊活动开展空巢老人健康体检和普查,全面掌握每位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等健康信息,并建立健康信息台帐,根据不同老人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救助和精神慰藉救助等关爱措施。
三、组建关爱服务机构
设立关爱空巢老人服务站,并成立关爱空巢老人理事会,设顾问2名,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设会长1名,副会长2—3名,成员若干,理事会成员主要由离任村主干、老党员或清正廉洁,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代表组成,理事会成员党员比例在90%以上。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农村党员、离任村干、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中心户长、热心群众以及青年志愿者参与到关爱行动中,由这些人员与空巢老人进行就近就熟结对帮扶,进行日常照看和日常陪护
四、完善关爱活动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空巢老人”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低保、社会救济金的效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空巢老人,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特困空巢老人救助机制,对家庭比较困难的空巢老人,建立空巢老人安全、医疗、生活、维权等困难帮扶服务机制,减免或优惠困难空巢老人医疗费用,开展对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援助,保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空巢老人”结对帮扶制度。组织开展“亲情牵手”活动,号召社会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子,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实现100%有人监护联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综治维稳的重要考核内容,奖励一批在关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做好关爱行动的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改进工作的不足之处,推动关爱活动的良性、高效、长期开展。
“朝阳行动”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于xx年3月起启动实施的.一项志愿服务项目,项目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长期结对帮扶、节假日帮扶、特殊试点帮扶、心理帮扶、物资帮助、健康帮扶等方式,对在粤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关爱志愿服务。“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是其中的一个专项行动。
为了让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更好的感受到城市对他们的关怀,营造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潮州市山区计划志愿者于六月初组织开展了以“快乐童行,爱心传递”为主题的“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一、主要思路与做法
近几年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涌入数量不断增加,潮安县归湖镇白藤坑小学农民工子女数量剧增。白藤坑小学全校学生共49人,其中留守少年儿童30人。这些留守少年儿童随着父母生活在县城的边缘,他们的教育与生活上的状况不容乐观。本次“朝阳快乐营”则以归湖镇白藤坑小学的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感受城市”为服务内容,以“快乐童行,爱心传递”为活动主题,通过“结对帮扶+项目推进+接力关爱”的方式,开展了一次“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本次“朝阳快乐营”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一是感受大学——参观韩山师范学院;二是感受历史文化——参观潮州市博物馆;三是感受科技电影文化——观看一部电影。
二、实施效果
“朝阳快乐营”通过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分组结对(一个志愿者结对四个小学生为一组),全程由志愿者带领陪伴结对的学生进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具体内容为参观韩山师范学院的图书馆、田径场、体育馆等,感受大学的风采和魅力,开阔孩子们的视野,激励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参观潮州市博物馆,让孩子们了解家乡潮州的历史文化,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建设潮州的热情;最后在志愿者们的陪伴下,孩子们观看了最新上映的电影《功夫熊猫2》,感受科技电影文化。
通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的形式开展活动,一方面为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关爱帮扶、沟通交流搭建了桥梁;另一方面“朝阳快乐营”活动令他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农民工子女在“快乐营”里面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在“快乐营”里面健康成长。
三、基本经验
总结本次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点基本经验:
一是整合多方资源。活动动员潮州市所有的山区计划志愿者参加,并联合了韩山师范学院的青年志愿者,同时配备四名带队老师,一名医师以及若干工作人员等,确保人手充足;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于活动参与人数众多,活动提前做好明确详细的分组分工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并在活动开展之前召开专门的志愿者工作会议,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具体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活动以“安全第一”为准则,活动开始前特别强调了志愿者的各项工作要求及孩子们须注意的重要事项,强化志愿者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由一名志愿者负责带领四名小学生,同时由带队老师和医师协助管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四、存在不足及改善的举措
总体来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宣传方面仅限于网络平台,媒体报道宣传欠缺;经费筹资方面,虽然省青基会下拨专项资金支持活动开展,但由于活动人数多,规模较大,导致经费预算超出,最后由饶平县大埕镇的山区计划志愿者李瑞龙提供一部分专项经费赞助,使活动得以按计划开展;服务对象方面,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归湖镇白藤坑小学,范围比较小,社会影响力不够大。
针对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改善的举措如下:
一、宣传方面:活动举办前应联系好报社、电台记者,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加强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经费筹资方面:开展活动前应详细做好各项经费预算,可积极通过爱心企业赞助、爱心人士捐赠、义卖筹集善款等方式,多方面整合社会资源,确保活动有充足的资金经费,顺利开展活动;
三、服务对象方面:在资金经费充足的前提下,适当扩宽活动范围和服务群体,力求扩大活动规模,为更多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帮助,也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团体队伍参与到这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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