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s0081
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对象:1、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首次来沈就业创业且原籍非沈阳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小于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小于35周岁)以及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小于35周岁),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2、对于经沈阳市科技局确定的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首次来沈就业的成熟实用人才(原籍非本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等级,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需经用人单位推荐并盖章后,按标准享受租房补贴。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2、毕业证书;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迟到的春风
对于沈阳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内容。【申请人收入上限提高】:沈阳市放宽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城镇按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中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和单身收入上限分别为2200元和3000元,比去年的1500元和2500元提高了700元和500元。【城镇家庭的申请条件】:沈阳市城市户籍,并在沈阳市居住;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2013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200元、单身收入低于3000元、三县一市收入按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单身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包括沈阳市已有房屋面积和承租公有住房面积)。【新毕业学生的申请条件】:原籍非沈阳市;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毕业5年以内;在沈无房。外来务工申请不受户籍限制,条件是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2013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200元、单身收入低于3000元、三县一市收入按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包括沈阳市已有房屋面积和承租公有住房面积);在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相关指南】:【相关信息】: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