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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社区工作者时会加分。2、有补贴。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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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下社工证用处是很多的,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在社会福利院、社区居委会从事管理工作。考社工证用途有哪些1、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社区或者是街道办事处,会通过社工证的考试,为社会工作室进行相关的奖励,甚至还可以获得升职加薪的机会。2、是社会工作者的敲门砖。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必须要拥有了资格证书之后才可以任职。有资格证书也说明了社会工作者具备了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素质,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不同的人群。3、可以考更高级别的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分为了三个等级,分别是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等级分别是逐渐递增的,只有拥有了级别比较低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之后,才有资格考更高级别的社会工作师。4、获得薪资补贴。社区工作者可以享受每月几百元不等的补贴,不同地区普通补贴额度不同,在升职或职称评级时也是重要条件之一。5、落户积分。社工证属于资格证书,在一线城市享受落户加分待遇,不同级别的社工证对应加分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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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达到了万人,增长率达。按照这种趋势来看,2019年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数还会继续增长。你准备好考试了吗?看到现在报考社工证如此火爆的局面,小编不禁想分析一下,它深受大家青睐的原因,快来看看和你想的是否一样呢~1.能力认证,加分补贴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属于职称类或专业技能类考试,是对于个人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一种认可和有力证明。在从事社会工作相关的单位中,对自己今后的工资上涨和职位晋升都很重要。而且以后在准备社区招聘的考试中可能会享有相应的加分,在从事社区居民管理服务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2.更多选择,从业范围广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顺利拿到社工证后,你可以从事的工作范围会更广,可以是医院、学校、企业、福利院、养老院、司法矫正机构、NGO组织等。服务领域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面对如此多的选择,你会有更大的自主权来决定感兴趣的职业。3.尚有缺口,需求量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即需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相应的证书,才能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规定: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6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可见,对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还有很大的缺口。4.政策支持,保障发展全国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措施。国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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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社工考试,可以去哪里开社工工作证明?一般可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部、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开具工作证明需下载报名表,找单位盖章,用做资格审查; 社会工作者工作经验分专业工作经验与相关工作经验两种,前者特指从事社工一线服务或者行政的工作,一般特指专业的社工机构或者NGO等从业人员,后者指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工作单位,例如社区居委、公益事业、政府民政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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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第三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民政部负责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服务工作。第四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第五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第六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一)身份证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三)登记申请表。第七条 受理首次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根据所通过的职业水平评价级别相应发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三)接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第九条 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一)身份证明;(二)登记证书;(三)再登记申请表;(四)继续教育证明。第十条 受理再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其登记证书“再登记情况”栏目内加盖登记专用章。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或转让。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由登记机构调查核实后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注销登记:(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的;(二)私自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登记证书的;(三)在社会工作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注销登记的,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其登记证书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登记资料录入登记信息系统,并定期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报民政部备案。第十四条 民政部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登记的社会工作者有关信息,供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第十五条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规定,并报民政部备案。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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