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馨瑗SHELLEY
教师招聘体检要求及体检标准如下:
第一条 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三条 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 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条 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一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不合格。
第十四条 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五条 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第十八条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不合格。
第十九条 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 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以上是体检的相关规定。
二、查血不止查肝功能的。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扩展回答】要顺利通过体检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在体检的前几天要注意防寒,防热,避免感冒;吃东西时不要随便乱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游玩还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伤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后必须要服用药物。而体检的时候有大部分药物是影响体检结果的,多为显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点白开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饮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质。
3.体检前几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每当我们过度劳累或疲倦后心率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正常。
4.体检是不要喝酒,吃熏腊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饮料。
5.为确保体检能正常通过最好自己先去体检,没有问题呢注意保持好身体,如果适当的有点小问题是可以通过休息和调整来改善的。
以上就是体检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白羽蓝翎
上海市各事业单位、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若没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代表体检人体检通过了。上海市各医院入职体检价格一百元左右,最好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到11点空腹去体检。
夏可兒雲卿
公招教师体检标准一般包括一般的体格检查、功能检查和化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扩展资料:
公务员体检标准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大三阳也是携带者,只要是肝功能正常就排除了肝炎,因此是合格的。那么我们来看看那些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低于(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160毫米汞柱),低于(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参考资料: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百度百科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