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览佳肴
可以。目前社区工作者转事业编的现象是存在的,但仅仅局限在部分省份,不过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社区建设,还推出了很多优惠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的发展,所以说即使现在不能转事业编,以后的发展趋势还是好的。因为社区工作者不在事业编范围,但这个群体的队伍日渐扩大,其内在的需求也会慢慢浮现上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官方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消息。但是有目前个别地区,比如北京、广东等地出现了招录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待遇的社区工作者。不排除未来有更多的可能性,但也别太乐观。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1、学历不高,技能准备不足,这样和有编制的考试要求不太一样,大家都知道凡事有编制考试的几乎全部都是本科以上要求,你可以想象对于社区工作者来说是很困难实现的。不过也倒是让这个群体看到了一丝希望。2、一些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经常活跃在基层一线,为了服务大众群体,也是任劳任怨,但是也不属于编制内。所以有的地区地方才出现了享受待遇,注意是享受,实质上并没有划为编制体制内。3、大众群体,比如常年带孩子的母亲、待业者等群体,社区工作者可以让这些群体在兼顾家庭等方面的同时,还能兼顾社区服务等相关性工作,在选择上相对自由,如果出现上述机会,也是普遍被期许的,但这种可能性比较小。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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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工将来可能会纳入编制,但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工作者都是没有编制的。 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会工作者属于合同制。不过从国家对社区的各项政策倾斜来看,并不无可能今后会有编制。像是上海有一个新开的叫做“社工编”概念,目前来说算是试点,不过从这个信号来看,今后社会工作者拥有编制的可能性很大。社区工作者在聘任期间可以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表现优秀,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优秀社区党组织或主任,可以参加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也可以参加省级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发展空间广阔,前景喜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小玩子2603
不可以。
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一般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社区性组织工作。现阶段来说,是没有编制的,大多社区都是实行聘任制,如果合同到期了,他们能继续续签,也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辞职。
扩展资料:
社区工作者注意事项:
社区很多任务要的很快,有时就是刚接一个电话就得马上行动。对社区的居民和片区必了解,才能完成任务。但现代很多时候居民在上班,留在家里的是老弱病残,很多事说不清。说一些事还得等人家下班后,大晚上入户。所以能吃得了苦才能成为一名好的社区工作者。
能什么都去挑战。上级布置任务,不管有多难,都得去挑战,不能推委。比如对六类特殊人员的监管、对困难户的帮扶,对一些钉子户去劝解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工作者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