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44

可可Cris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尊重是指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中国式话

已采纳

浅谈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导语:社会工作学科将与专业发展相适应,进一步朝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突出地表现于社会工作的研究和实施方面。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理论,从该国的特点出发,开展了多方面的实际的社会工作及其应用研究,具有实践性和理论性、应用性和学术性相统一的特征。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包含的内容较为丰富,是近些年城镇社区工作者考试当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因此需要各位考生多加重视。

一般而言,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指一整套用以支撑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哲学信念,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热爱人类、服务人类、促进公平、维护正义和改善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想追求,激励和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

三秦出版社的官方教材当中将这些价值观概括为对服务对象的接纳、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个别化原则、对服务对象的知情同意与自我决定、注重服务对象的保密的原则。

首先,对服务对象的接纳:

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指的是把服务对象当做是服务活动当中的重要伙伴,从内心接受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念、信仰、行为等。这里需要各位同学注意接纳并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宽容。

其次,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

尊重指的是社会工作者重视服务对象的基本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保证服务对象能够公平的获得社会工作的服务和其他社会资源。

第三,注重个别化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的价值差异,以及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

第四,知情同意与自我决定

知情同意: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注意这里的措辞是主导作用。

自我决定: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们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自决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除万不得已,即便是社会工作者出于好意,一般也不主张由社会工作者代替服务对象做决定,因为这样做可能不利于服务对象发展自尊和挖掘潜能。当然如果出现了非常紧急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服务对象进行决定,但是事后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存档和备案以便查看。

最后,注重为服务对象保密的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者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威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这里注意是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司法判案或者刑事侦查活动中需要社会工作者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一)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的相关保护措施。

(二)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已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

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尊重是指

273 评论(10)

巧儿妹妹

社会工作价值观基本内涵

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是指社会工作者长期奉行和遵守的一整套指导其实践的原则和理念。下面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价值观基本内涵,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

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是指社会工作者长期奉行和遵守的一整套指导其实践的原则和理念,它不同于个体的价值观,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价值观,它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共同体内部的一种总体的价值偏好,代表着整个专业团体内部对社会正义、服务、个人价值与尊严、人类关系重要性、社会团结等的一般看法以及对专业标准的认定。专业价值观的建立与履行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一个标志。

对社会工作来说,重要的`专业价值包括正义、平等、责任、自我实现、自我决定、知会同意、诚信等。

目前国际社会工作界认同的专业价值观为:服务大众、践行社会公正、强调服务对象个人的尊严和价值、注重服务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待人真诚和守信、注重能力培养和再学习。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

1.对服务对象的接纳

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绝不能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或民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但,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统一的服务态度。

2.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

尊重是指社会工作者认识到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并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社会工作者不应将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

3.注重个别化原则

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

4.自我决定与知情同意

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使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选择和决策权利。

5.强调为服务对象保密

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必须透露时,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的相关保护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

117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