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32

驾驶马桶去飞行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社会工作者降温费谁给发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阿满思密达

已采纳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等。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社会工作者降温费谁给发

121 评论(12)

奔向八年

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的规定是:

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已经取消,这些福利是在国家经济不发达、社会条件艰苦时,为照顾国家干部生活而产生。到了经济较发达、社会条件好、待遇较高的现在,这些福利已经不合时宜。所以,十八大后,中央整顿各地滥发福利、奖金,取消这些不适合的福利。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5 评论(11)

晚上吃白片

法律分析:退休公务员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享有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2012〕89号)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是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退休公务员早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存在高温下工作,不属于发放范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执行。

143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