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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论文答辩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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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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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国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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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啊,一般来说是一样的

宁波财经学院论文答辩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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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n_6666

一般学校一年一次答辩,报名后到主考院校的网上去关注一下,会有时间公布的浙江的自考学位申请是按本次毕业生的前15%授予的,到时省教育考试院的网上会公布名单的,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向主考院校直接申请的,咨询一下主考院校,各个学校授予的条件不同的
280 评论(11)

临江浣纱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在授予学士学位工作中,必须坚持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本科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无效者;2.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3.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毕业时尚未解除或降一级处分者;4.学习期间必修课程(含限定选修课程)经重修(含补考)获得学分在20分(含20分)以上者(注:课程学分按《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计算);5.全国(或全省)大学英语统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具体标准按《浙江财经学院外语教学暂行规定》执行);6.计算机统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具体标准按《浙江财经学院计算机教学暂行规定》执行);7.学习期间由于学习原因延长学习年限者。对分数没有要求,只要及格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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