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横流110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 (二)获硕士学位,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兽医本科相关专业的主要课目,取得结业证书。 二、工作能力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各项工作能力, l、具有为本专业技术进步、提高本地区科技管理水平提供决策性依据的能力,具有解决本专业工作中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能协调有关专业解决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能主持或组织确诊当地新发病、疑难病并能分离到病源或确定病因,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并得到市级以上主管业务部门的认可; 3、能够独立提出或改进兽医卫生措施,制定动物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方案,改进动物产品检验程序、方法、标准; 4、能主持制定适合市级区域性的疫病防治计划,能提出控制、消灭某种动物疫病的防制措施; 5、能指导兽医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查兽医师的技术工作成果; 6、掌握一门外语,达到省统一规定的要求; 7、掌握计算机在本专业范围内的应用和操作方法。 (二)申报人还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之一: l、能主持本专业市级以上的某项技术规程、办法、标准,或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 2、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在临床诊疗技术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见解。 3、能主持兽医药械或动物产品生产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4、能主持引进推广本专业科研、试验、生产项目中的国内外先进技术。 三、工作业绩 (一)申报人须取得下列之一所要求的工作业绩: 1、主持或组织过国家法定疫病防治(不含已消灭的疫病),效果显着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市)境内有二种以上疫病三年以上再没发生;省境内有一种以上疫病三年以上再没发生;经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在辖区内主要畜禽因病死亡率明显下降(在控制指数内)。 2、主持或组织完成过区域性动物典型的新发病、重大疑难疫病症的诊断、疫病调查,疫情监测、免疫监测、疫区净化等工作,并取得了显着效果。 3,主持或组织完成过推广一项市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先进技术,获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市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 4、主持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研制一种新疫(菌)苗。 5、改进或创新一种以上疫病免疫程序,一种以上疫(菌)苗或动物产品检验、药品监察方法,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区、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获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或市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二等奖),获省级以上主管业务部门技术成果一等奖一项。 四、论文、着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着作(主要编着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着作1部和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三)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 
摘要:我国兽医管理体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我国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农业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力度,争取尽早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并提出 “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口号。此文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来浅谈一下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 正文一、前言: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 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艰苦, 待遇较差,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均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其次,由于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多年来大都是“一支针管鸡鸭全打”, 仪器设备还不如管辖区域内的规模化饲养企业的实验室。第三,在改革中由于只看到基层站存在的问题, 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忽视了基层兽医管理机构在公益服务方面的特殊性, 而视同于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简单对基层站所进行撤并了事, 致使大量兽医基础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基层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 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使动物防疫的基础受到动摇。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 三、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以上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兽医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建议做的简要阐述,许多观点也可能尚有不当和值得商榷之处。总之,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希望相关工作者共同努力,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让我国的兽医从软硬件上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1,王道地 主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6-1 2,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3, 任锦芳《猪价上扬,畜牧兽医部门怎么应对?》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第二条 评审条件一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二)参与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2项以上。(三)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畜禽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四)参与兴办实体工作,有效促进本部门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五)从事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技术工作。(六)长期在基层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二 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参加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三)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优秀科技人才称号或奖励。(四)在畜禽饲养管理、品种培育、保种与利用、推广优良品种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五)在参与畜禽疫病防疫、检疫、实验诊断与监测、寄生虫查治、兽药、饲料或畜产品检验、监督等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其技术或效果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通过同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或经市级鉴定,在保护贵重种畜禽、国家稀有、珍奇动物中效果显著。(六)在参与的畜禽病诊断、防治方面有改进或创新,经市级以上专家鉴定提高了动物防疫、动物产品检验的效果和质量。(七)参与人工种草、青贮和秸秆氨化等饲料生产加工,能按规定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八)参与畜牧兽医综合服务和体系建设,在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实体、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指导信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创新业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推广或表彰。三 论文、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作者之一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四)撰写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1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五)在市级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 篇以上。 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二)参加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第三条 破格条件一 破格申报条件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近1-2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 破格评审条件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二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模范称号者。(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经市级同级专家鉴定认可。(五)在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畜牧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