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三二一蛋
《From The Soil》(《乡土中国》英文版)电子档见私信(页面右上角信封图标)望及时采纳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乡土中国》一书收录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费孝通作为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教授,领导着一个对于中国社会和文化以及那里的真实存在的人怀有极大兴趣的研究小组。他自己通过实地调查去为学生们讲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课余所留存下来的文字得到发表,成为了《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原型。扩展资料:如书名般,内容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乡土社会还在不停地变,但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比如人情,并且这不仅限于乡下,城里也是一样,礼尚往来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还有一些是在剧烈地变的,比如社会制度,基层民主的推进还受着一些乡土社会因素的阻碍。乡下人在不断地进城,然而却难以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并且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趋低龄化。然而我们的目的和费老是一样的,即改善他们的生活,推动农村的发展,费老已经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感受和理解“中国问题”是我们一生的使命。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2作者简介概况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1920年入振华女校(今苏州第十中学)。1928年夏天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第一附属高中,秋天入东吴大学医预科。1930年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8年秋回国,任教于云南大学社会学系。1940-1945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并主持云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室工作。1945-1952年任清华大学副教务长、社会学教授。1952-1957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人类学教授。1980-1985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85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人类学教授。作为社会活动家,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1980年接受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颁发的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1988年在联合国接受1988年“大英百科全书”奖;1993年获日本亚洲文化奖;1994年接受菲律宾马克赛赛社区领袖奖。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1]一生行行重行行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本书推出的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和《皇权与绅权》四篇著作,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本书收录的都是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3类似地方文献《乡土云和》是介绍云和乡土风情的一本书,于2009年6月第一次出版。该书作者:无为,原名黄育盛,出生于云和山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云和县政协委员。该书编录了三十年前瓯江两岸珍贵的风景照片四十余幅。紧水滩、石塘库区内,从云和到龙泉,都能找到水库淹没以前旖旎醉人的风光,特别精选的八幅彩色照片让读者看到了三十年前“漓江”一般的瓯江旧貌。历史散文《淹没的土地》用抒情的语言,真实描述了三十年前已经消逝的“水下故园”。乡土风情篇共精选了作者十六篇有关云和景点风情的故事和描述,堪称是一部浓缩的历史。还有许多原创的民间山歌、小说、戏文等,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展现在读者面前。集娱乐、知识、表演于一体,有《诗经》之遗风,宋词之雅韵,可谓雅俗共赏。作者还在序言中写道:“本书公传于世,绝无版权之说,可用之处,请随意摘印。”充分显现了作者豁达的胸怀。4编辑推荐《乡土中国(经典珍藏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5后记这集子里所收的十四篇论文是从我过去一年所讲“乡村社会学”的课程中所整理出来的一部分。我这门课程已讲过好几遍,最初我采用美国的教本作参考,觉得不很惬意,又曾用我自己调查的材料讲,而那时我正注意中国乡村经济一方面的问题,学生们虽觉得有兴趣,但是在乡村社会学中讲经济问题未免太偏,而且同时学校有土地经济学和比较经济制度等课程,未免重复太多。过去一年我决定另起炉灶,甚至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初次试验离开成熟之境还远,但这也算是我个人的一种企图。 以我个人在社会学门内的工作说,这是我所努力的第二期。第一期的工作是实地的社区研究。我离开清华大学研究院之后就选择了这方面。二十四年的夏天,我和前妻王同惠女士一同到广西瑶山去研究当地瑶民的生活。那年冬天在山遭遇了不幸,前妻未获生回,我亦负伤,一直在广州医院渡过了春天才北返。在养病期间,我整理了前妻的遗稿,写成了《花蓝瑶社会组织》。二十五年夏天我到自己家乡调查了一个村子,秋天到英国,整理材料,在老师MalinowsM教授指导之下,写成了Pedant Life in China一书,在二十七年返国前付印,二十八年出版。返国时抗战已进入第二年,所以我只能从安南人云南,住下了,得到中英庚款的资助,在云南开始实地研究工作,写出了一本《禄村农田》。后来得农民银行的资助,成立了一个小规模的研究室,附设于云南大学,系云大和燕京大学合作机关。我那时的工作是帮忙年轻朋友们一起下乡调查,而且因为昆明轰炸频繁,所以在二十九年冬迁到呈贡,古城村的魁星阁。这个研究室从此得到了“魁阁”这个绰号。我们进行的工作有好几个计划,前后参加的也有十多人,有结果的是:张子毅先生的《易村手工业》、《玉村土地与商业》、《洱村小农经济》;史国衡先生的《昆厂劳工》、《个旧矿工》;谷苞先生的《化城镇的基层行政》;田汝康先生的“芒市边民的摆”,《内地女工》;胡庆钧先生的《呈贡基层权力结构》。其中有若干业已出版。我是魁阁的总助手,帮着大家讨论和写作,甚至抄钢笔板和油印。三十二年我到美国去了一年,把《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土地与商业》改写英文,成为Earthbound Chma一书,《昆厂劳工》改写成ChinaEnters the Machine Age。三十三年回国,我一方面依旧继续做魁阁的研究工作,同时在云大和联大兼课,开始我的第二期工作。第二期工作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生育制度》是这方面的第一本著作,这本《乡土中国》可以说是第二本。我在这两期的研究工作中虽则各有偏重,但在性质上是联贯的。为了要说明我选择这些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的理由,我不能不在这里一述我所认识的现代社会学的趋势。6序言费孝通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人类学系时,导师乃大名鼎鼎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教授。马林诺夫斯基对费孝通在国内农村调查的材料很感兴趣,指导他根据这些材料于1938年写成博士论文,即在英国出版的《中国农民生活》(又称《江村经济》)。费孝通回国后,又遵照马林诺夫斯基的嘱咐,在昆明西南联大教书的同时,继续在云南农村进行调查,《乡土中国》就是有关农村社会问题的成果(有关家庭问题的成果为《生育制度》一书),据说连书名都是马林诺夫斯基提议的。 在费孝通的代表作中,《江村经济》属于微型的社区调查,是社区研究的肇端:《乡土中国》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从《江村经济》到《乡土中国》是费先生学术道路上的重要转折,即从“实地的社区研究”转变为对于“社会结构的分析”。这一学术脉络的演进,代表了他为社会学中国化所做的两步实际工作。而《生育制度》“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乡土中国》则“属于社区分析的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无疑后者更具开阔的视野与格局。 《乡土中国》一书汇集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观察,剖析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书中不作空泛说教和简单类比,一切以时空条件为转移,从结构、道德、法律、家庭、权力等方面来看中西文化的差异。而本书的后记,近乎学术自传,它真实地记录了费孝通对自我学术的认知,对理解这本著作和他的学术思想,都很有帮助。 《乡土中国》虽然篇幅很小,但提炼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视野宏大,见解精辟,颇多点睛之笔,令人耳目一新,很能见出学术气魄与学术识见。文字不以气势压人,反而平易晓畅、简洁明快。能做到这些,除了费孝通卓越的学术能力和高超的写作功力外,还缘于他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了解与情感。他不以“先进/落后”的成见来看待“城/乡”、“中/西”的文化差异,同时在抗战结束后,又能预见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变迁过程中,数千年乡土社会正在蜕变。因此,读者即使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的今天再来翻阅本书,想必依然可从中会得到启发。可以说,它仍是“读懂中国”的上佳读本,也是所谓学术普及读物的最佳范例。 《乡土中国》收集的是费孝通于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时的讲义,当时他应《世纪评论》杂志之约,分期连载而成,后于1947年初版于上海观察社组织出版的“观察丛书”中。1985年,《乡土中国》重版于三联书店,日后又陆续产生出多个版本。此次重新出版该书,所据底本为1985年三联书店版,除基本的订正外,尽量保留了原貌。7文摘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士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最近我遇着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很奇怪的问我: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象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着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遇见过一住在张北一带研究语言的朋友。我问他说在这一带的语言中有没有受蒙古话的影响。他摇了摇头,不但语言上看不出什么影响,其他方面也很少。他接着说:“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几个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的,但是大体上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象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象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一处住在的集团为单位的。本来,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群居在一处是无需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至多在男女间有一些分工,好象女的插秧,男的锄地等。这种合作与其说是为了增加效率,不如说是因为在某一时间里的忙不过来,家里人出来帮帮忙罢了。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充分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我们看见乡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可以想到那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上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Tonnies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it,后者是Gesellschai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我以后还要作细分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困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象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练,“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照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的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很,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的加以说明。而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的答覆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两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我们当然记得不少提倡乡村工作的朋友们,把愚和病贫联结起来去作为中国乡村的症候。关于病和贫我们似乎还有客观的标准可说,但是说乡下人“愚”,却是凭什么呢?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司机拉住闸车,在玻璃窗里,探出半个头,向着那土老头儿,啐了一口:“笨蛋!”如果这是愚,真冤枉了他们。我曾带了学生下乡,田里长着包谷,有一位小姐,冒充着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旁边的乡下朋友,虽则没有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译作“笨蛋”。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如果我们不承认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吠就变色是“白痴”,自然没有理由说乡下人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等时常会因政令而改变的方向是因为他们“愚不可及”了。“愚”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曰“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这自然是事实。我决不敢反对文字下乡的运动,可是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愚,我心里总难甘服。“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说到这里我记起了疏散在乡下时的事来了。同事中有些孩子送进了乡间的小学,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教员们见面时总在家长面前夸奖这些孩子们有种、聪明。这等于说教授们的孩子智力高。我对于这些恭维自然是私心窃喜。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但是我们还有别种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有一天,我在田野里看放学回来的小学生们捉蚱蜢,那些“聪明”而有种的孩子,扑来扑去,屡扑屡失,而那些乡下孩子却反应灵敏,一扑一得。回到家来,刚才一点骄做似乎又没有了着落。 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我并不责备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们无需用蚱蜢来加菜,(云南乡下蚱蜢是下饭的,味道很近于苏州的虾干)第二是我的孩子并没有机会练习。教授们的孩子穿了鞋袜,为了体面,不能不择地而下足,弄污了回家来会挨骂,于是在他们捉蚱蜢时不免要有些顾忌,动作不活灵了。这些也许还在其次,他们日常并不在田野里跑惯,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蚱蜢的保护色因之易于生效。我为自己孩子所作的辩护是不是同样也可以用之于乡下孩子在认字上的“愚”么?我想是很适当的。乡下孩子不象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着字,这不是他们日常所混熟的环境。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这样说来,乡下人是否在智力上比不上城里人,至少还是个没有结论的题目。 这样看来,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指他们智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这一点,依我们上面所说的,还是不发能自圆其说。至多是说,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这是正确的。我们是不是也因之可以说乡下多文盲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说到这里,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文字的用处了。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里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归有光的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是谁(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必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我们自己虽说是已经多少在现代都市里住过一时了,但是一不留心,乡土社会里所养成的习惯还是支配着我们。你不妨试一试,如果有人在你门上敲着要进来,你问:“谁呀!”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这是说,你得用声气群人。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通名报姓的。很少太太会在门外用姓名来回答丈夫的发问。但是我们因为久习于这种“我呀!”“我呀!”的回答,也很有时候用到了门内人无法辨别你声音的场合。我有一次,久别家乡回来,在电话里听到了一个无法辨别的“我呀”时,的确闹了一个笑话。 “贵姓大名”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而用的。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在广西的瑶山里,部落有急,就派了人送一枚铜钱到别的部落里去,对方接到了这记号,立刻派人来救。这是“文字”,一种双方约好代表一种意义的记号。如果是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这种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的。在十多年前青年们讲恋爱,受着直接社交的限制,通行着写情书,很多悲剧是因情书的误会而发生的。有这种经验的人必然能痛悉文字的限制。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应很难平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在说话时,我们可以不注意文法。并不是说话时没有文法,而且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的作用。我们可以用手指指着自己而在话里吃去一个我字。在写作时却不能如此。于是我们得尽量的依着文法去写成完整的句子了。不合文法的字词难免引起人家的误会,所以不好。说话时我们如果用了完整的句子,不但显得辽阔,而且可笑。这是从书本上学外国语的人赏会感到的痛苦。
费孝通先生仙逝已三年矣,总想写点什么寄托怀念。斯人已去,著述尚存,且似乎历久而弥新!读其书继其学,也许是悼念费先生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我读过费孝通先生的几乎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尤其偏爱《乡土中国》以及《皇权与绅权》里的几篇文章。《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的四月,《皇权与绅权》则出版于1948年底。六十年过去了,六十年是一个甲子,也是一个轮回。 因为《皇权与绅权》是一本和吴晗先生合编的集子,这里就专谈《乡土中国》吧。此书我读过几遍,自己也不晓得了。48年的观察社繁体字竖排版本,98年与《生育制度》一起的北大出版社的简体横排版本,还有92年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译本,都看过,前二者都曾通读,英译本只是看了其中的部分。看英译本主要是想看看一些中文表达译者是如何向西方读者解释的。这种解释很可以看出因文化上的差异带来的理解上的差异。 自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出来之后,半年里重印4次,总数11000本。作为学术著作,在当时可以说很了不起了。之后许多人士了解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都在读这本薄薄的大书。在改革开放前的大陆的特殊年代,这本书连同其它作品几乎绝迹了,但在台湾和香港还在念。在台湾因为政府禁止印售费孝通的著作,有人就弄个假名字出版销售,供应读者。那么这本书本来是写给谁看的呢?按照费孝通在后记里所说,本书文章是他46年将乡村社会学整理出的讲稿,而且是他第二期的工作,对社会结构作分析。以费孝通先生“志在富民”的远大抱负,这本书不会只是写给学生看的,也不只是给学术界的同行看的。我们看看当时是什么年代,抗日战争刚刚结束,内战又爆发了,不管是抗战战后,还是内战战后,都有个战后重建家园的问题。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的姊妹篇《乡土重建》可以看出,他是在为重建国家而谋划。作为一介书生,他必须让更多的精英们尤其是政治精英们了解他的思想和谋划,才可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在这个时候,费孝通不失时机地出版了《乡土中国》,在理论上奠定基础,然后出版了《乡土重建》开始在理论基础上谋划重建措施。难怪英文版译者称该书文章也可以在政治文件(political document)的层面上来理解。而且因为观察社在上海,也可以猜测,费孝通在向上海的知识分子和官僚们布道。为了获得更多的读者,让更多的人理解中国社会的结构,费孝通采用了非严格的学术写作手法,直白简洁易懂,而且极富文采,读起来像散文一样有趣。“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乡土中国》之所以依然受人青睐,也大概因为其“言而有文”吧。 但是,时事风云变幻,后来的事实证明费写作《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努力和抱负只能在政治的海洋里淹没了。历史走向了一个费没有预测到的轨道:阶级斗争的政治风暴和乌托邦的理想社会试验代替了他谋划的乡土中国的重建。很有意味的一点是,在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中国社会日益主导政治和学术界的当时,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竟然没有一点马克思主义“阶级”字样的影子,而且在论述皇权与绅权的文章里也是把中国社会从西周到秦作为封建社会来对待的。费孝通走的是改良的道路,而不是革命的路子。要在理解和尊重传统的基础上重建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乡村工业,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摧毁传统,建立新社会。这怎么能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呢?因此,这些理论以及建立在其上的重建措施的命运自然不可避免了,理论的提出者费先生的右派之劫也就顺理成章了。也大概是“福兮祸之所倚”的原因,历经沧桑,《乡土中国》依然生命勃发,而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的“作品”,则进入了历史的垃圾堆。 当然,历史无法重来,检验如果我们真地采用了费孝通的重建蓝图,后来中国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乡土中国》对理解中国社会确实是难得的一本著作。中西方的学者,研究中国社会不可绕开这本小书。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本书只是看到了中国社会的部分情况,绝对不是通过这一本书就可以完全地了解中国的传统社会。首先因为费孝通的乡村实际调查代表性是很有局限性的。云南三村和江村都是一个地方的情况。正像费孝通在《乡土重建》的第一篇里开头申明的:“任何对于中国问题的讨论总难免流于空泛和偏执。空泛,因为中国具有这样长的历史和这样广的幅员,一切归纳出来的结论都有例外,都需要加以限度;偏执,因为当前的中国正在变迁的中程,部分的和片面的观察都不易得到应有的分寸。”当作一种见解是可以的,而不能当作全部事实。比如当时乡村的土地革命,党派的斗争在乡村的表现,以及乡村治理上的变化等等都没有在《乡土中国》里体现出来。这样说,并不是我们苛求费先生,而是提醒现在的读者能注意到这一点。 读者还要注意的重要一点就是乡土中国描述的至多只是中国的乡村,而没有包括城镇和城乡关系。在《乡土重建》里,费孝通确实包括了几篇文章谈市镇,以及城乡关系,但是远远不够。因为大家多看的是《乡土中国》,容易形成一个中国的图景就是乡土性的。陈映芳先生最近撰文就提出了这种看法。在一篇《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关系》里就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和反思,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了。这样的结果,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既无益于我们的文化自觉,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在研究三农问题的时候,《乡土中国》也是重要的参考书目,但是一定要反思和尊重现实情况。在了解传统中国在近代化过程中的变迁方面,张鸣的《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变迁(1903-1953)》是一本弥补《乡土中国》不足的好书。这本书对动乱、战争以及新兴的党派等对传统乡村的影响都有精彩的论述。 在我看来,《乡土中国》还有一个方法上的值得反思的地方:对比的对象问题。一方面费孝通是在比较中国的乡村和城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该书重点在乡土社会,但是城镇社会是对比对象。我们可以说,不了解城镇社会而描写的乡村社会就不能以很好的城乡对比来写。另一方面,中西的对比。我的感觉好像费先生在拿中国的乡村和西方的城市生活对比。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在方法上是有问题的。再一层就是古今的对比。在这方面应该说,费先生搬来孔夫子谈礼治社会和男女有别是可以的,但是问题是变化是什么?尤其是在近代化中的变化。给我的感觉,这个对比过于静态。虽然是描写社会结构的,但是社会结构也在变化。 在内容上,对文字下乡两节,我有一点不同的看法。费先生的观点是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分析的,因为从时空两个角度来看,乡村都不需要文字。“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这种从需要的角度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充分,一个解释可以是没有供应。经济学里有个供应学派,认为供应可以产生需求。而且,更主要的原因是乡民物质条件不够,有些资产的人子弟不都要念私塾吗?因此文字没有下乡,主要原因不是没有需要,而是没有供应,有供应也可能购买不起。现在文字是下乡了,而且父母和子女间主要不是上代教育下代,而是开始了文化反哺了。因此,现在的乡土面目和《乡土中国》所描写的乡土社会已经大相径庭了。但是像“差序格局”这样的概念依然很适用中国社会的结构分析,很富有洞察力,虽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避开这种“差序格局”现象。这也是我们依然喜欢和绕不开《乡土中国》的一个原因。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学术名气和官位的问题。49年以后的费孝通,在政府里做了官,后来打成右派,恢复名誉后又做了官。虽然也有学术上的成绩,但是像《乡土中国》这样有分量的学术作品,再也没有出现。他在改革开放后的名气,正像英文本译者所认为的,费孝通在时下中国的大名与其说是来自于他的知识分子角色,不如说更多地来自于他的政治地位。费孝通当过民盟主席,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国家领导人和学术泰斗的双重身份“行行重行行”,费孝通的大名在社会学人类学界以外的大众视野里也印象深刻,从而也为社会学和人类学作了宣传工作。猜想大概不少人是从费孝通先生知道社会学的吧。因此,社会学的兴盛才更可能有了民众基础。时下有些人士也试图做到官大学问大的效果,可惜费先生有《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等等不可多得的经典学术宏著,他们没有,徒有虚名增添笑料而已。但是要注意的是,往往“人微言轻”的同时,人地位高之后,说的话容易被不假思索地奉为真理。所以,在费先生位高威重情况下,阅读其作品也一定要实事求是,有怀疑和反思精神。 不管如何,《乡土中国》这样的作品,已经经历了一个甲子的时光检验。她不仅不老,而且英气依然勃发。斯书如是,斯人已去!作为新一代的社会学子,缅怀费先生,唯有读其书,继其学,以蔚先生在天之灵!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及感想的写作思路在于:首先对自己看这本书的缘由做简要介绍,然后对书中内容做简要介绍,最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悟。正文前段时间看了《西南联大》这部纪录片,里面几次提到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而想到自己本身对人类学、社会学以及田野调查的兴趣,就产生了看这两部作品的想法。其实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借了书来看,但一直没耐下心看完,之后想了想就买了《乡土中国》。书的话我应该是在上上周末就看完了,真正开始做读书笔记是上周末。做了前三章节的笔记之后,发觉自己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停留在对于某段文字的浅要理解,并没有深入地去看作者是如何来写的,去理解这样写是要说明什么。于是变得很惶恐,这么一想好像前段时间看的另一本人类学书籍也是白读了一番。作者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个篇章来讲述乡土社会的一些现象,并试图解释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前段时间看了《西南联大》这部纪录片,里面几次提到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而想到自己本身对人类学、社会学以及田野调查的兴趣,就产生了看这两部作品的想法。其实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借了书来看,但一直没耐下心看完,之后想了想就买了《乡土中国》。书的话我应该是在上上周末就看完了,真正开始做读书笔记是上周末。做了前三章节的笔记之后,发觉自己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停留在对于某段文字的浅要理解,并没有深入地去看作者是如何来写的,去理解这样写是要说明什么。于是变得很惶恐,这么一想好像前段时间看的另一本人类学书籍也是白读了一番。作者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个篇章来讲述乡土社会的一些现象,并试图解释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作者首先提出总的观点:“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认为大家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的很好,因为他们离不开泥土,要种地。史禄国先生说中国人远住到西伯利亚,却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颇有意思。从农业本身来看,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故而在乡土社会,人和空间的关系是不流动的;而耕种活动其实分工很浅,许多人群居也不太有必要,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里的人的概念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是孤立和隔膜。那么农民聚村而居乃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作者认为有四种:一是各户耕种面积小,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距离至于太远;二是水利方面的合作;三是安全;四是因为土地继承,人口一代一代累积。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生于斯,死于斯”,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熟悉社会中,社会和个人通了家,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故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前面也提到在读另一本关于多瓦悠人的人类学笔记,从作者的描述中,些许也印证了这本书里提到的一些关于传统社会的现象,觉得这种书与书之间的联结还蛮奇妙的。我认为本章和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是否真的有意义。费孝通首先阐述了文字发生的原因:“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而在文字下乡这一章从空间间隔来讲述。其实,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有话可以当面说清楚,不必求助于文字。文字在此情境下是多余的,就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因为还有动作和表情。因此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它是关于知识的问题,并非智力问题,城里人知道的知识乡下人或许不懂,但乡下人知道的很多知识城里人也不懂。前段时间看了《西南联大》这部纪录片,里面几次提到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而想到自己本身对人类学、社会学以及田野调查的兴趣,就产生了看这两部作品的想法。其实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借了书来看,但一直没耐下心看完,之后想了想就买了《乡土中国》。书的话我应该是在上上周末就看完了,真正开始做读书笔记是上周末。做了前三章节的笔记之后,发觉自己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停留在对于某段文字的浅要理解,并没有深入地去看作者是如何来写的,去理解这样写是要说明什么。于是变得很惶恐,这么一想好像前段时间看的另一本人类学书籍也是白读了一番。作者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个篇章来讲述乡土社会的一些现象,并试图解释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前面也提到在读另一本关于多瓦悠人的人类学笔记,从作者的描述中,些许也印证了这本书里提到的一些关于传统社会的现象,觉得这种书与书之间的联结还蛮奇妙的。接下来的部分是我对于这本书的梳理,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的理解,有很多都是原句,不过在写思维导图的时候没有标注,在此先声明一下。作者首先提出总的观点:“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认为大家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的很好,因为他们离不开泥土,要种地。史禄国先生说中国人远住到西伯利亚,却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颇有意思。从农业本身来看,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故而在乡土社会,人和空间的关系是不流动的;而耕种活动其实分工很浅,许多人群居也不太有必要,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里的人的概念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是孤立和隔膜。那么农民聚村而居乃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作者认为有四种:一是各户耕种面积小,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距离至于太远;二是水利方面的合作;三是安全;四是因为土地继承,人口一代一代累积。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生于斯,死于斯”,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熟悉社会中,社会和个人通了家,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故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我认为本章和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是否真的有意义。费孝通首先阐述了文字发生的原因:“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而在文字下乡这一章从空间间隔来讲述。其实,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有话可以当面说清楚,不必求助于文字。文字在此情境下是多余的,就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因为还有动作和表情。因此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它是关于知识的问题,并非智力问题,城里人知道的知识乡下人或许不懂,但乡下人知道的很多知识城里人也不懂。本章紧接着前一章从时间阻隔来阐述,时间阻隔又被分为两种:个人的今昔之隔以及社会的世代之隔。首先从个人的今昔之隔说起,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人是有学习能力的,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反复去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也即形成一种新的习惯)。因此,学习需要人们打破个人的今昔之隔(新习惯和旧习惯)——靠的是时间的桥梁,也就是记忆。而人的习惯有一套象征体系帮忙,我们不断学习说话,把具体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应用的概念,概念必然用词来表现。(说明了“词”是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象征体系)乡土社会中人们也要学习,要习得,也必然会记忆,但是人们在学习过程中把具体情境抽象成普遍应用的概念时,只要用到“词”就已经够了,并不一定要使用到文字。一切文化中不能没有“词”,但不一定有“字”,乡土社会大体上是没有“文字”的社会。再从社会的世代之隔来说,人在记忆上发展的程度是依他们的生活需要而决定的。乡土社会生活很安定,世代之间生活基本一致,连“历史”都是多余的,人们得到的经验也就是祖先的经验。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