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问答网 论文发表 期刊发表 期刊问答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45

勤劳地小蜜蜂
首页 > 期刊问答网 > 期刊问答 > 谁的论文抄袭了

3个回答 默认排序1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千金大小姐

已采纳
因为他屡次做假才会被打假,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别人没有强迫他。

谁的论文抄袭了

169 评论(8)

hawooo

因为这类学术论文虽然会在知网中查重复率,但是对于一些小平台和个人的社交圈文章发布,是没有把这部分的算进查重的范围中去,而被抄袭者的文章之前是发布在了一款不算知名的平台上,被这个教师看到了,并且抄袭了部分。在原作者看到了这个教师的论文和自己的竟然有百分之二十多相似,且当时这个教师是博士,而自己只是一个研究生,也是让原作者对教师的学术产生了怀疑。原作者后来把相关的情况发布到了网上,有了热度,教师于是找到了这个原作者,希望她可以删掉这些稿子,因为怕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论文是抄袭的,教师甚至还提出了要给原作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原作者是没有要的。后来因为教师的导师和这个原作者的朋友认识的关系,似乎有点看在这个认识的层面,原作者后来也就没有追究抄袭的事情,也把原贴给删了。但是之后原作者又看到了这个教师的论文,并且发现和自己文章的相似度竟然达到了百分之九十,这让原作者更加气愤。于是在网上又公布了这个事情,并且还得到了认证用户的转发。随着事情发酵的程度越来越大,教师又使用起了和以前一样的处理方式,希望原作者删除帖子,并且也是三番五次去找原作者和她聊天,还希望原作者签署一个关于这次的抄袭其实是朋友间的借鉴之类的证明,但是这次原作者坚决为自己维权,对教师的任何协商都不给予同意。最后教师也是得到了相应的后果,“杭州师范大学对近期关于其教师郭彦努公开发表文章存在抄袭现象的发布通报:经学校调查认为相关情况基本属实,其行为违反学术道德,经研究决定给予郭彦努记过处分,调离教学科研岗位;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3年;同时杭州智慧人才平台发布通报,取消杭州师范大学论文抄袭女教师郭彦努的E类人才资格!”。而对于抄袭产生的后果,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应该知道严重性,更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
317 评论(11)

Kingli212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5万元。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5万元。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280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