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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语文我和语文可谓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得从我小时候说起。小时候的我犹爱爱电视,但不只看人,我看的是屏幕下方的字。因此,尽管年纪不大,我认识的字却不少。当我妈限制我看电视时,我又爱上了看书,从书中,我懂得了真善美,知道了许许多多等待我们去探究的事。我什么书都会看,但我从不懂得感受书中优美的文字,所以,老师点评我的作文时,说过,叙事精彩,话语流利,但并不美。这句话给我影响很大,之后看书有点“强迫性”的看那些写景的文章。尽管看过后,水平有些提高,不过写景的作文一直是我的难题。因作文的关系,我爱上了语文。语文并不是我想得那么简单,它拥有无穷的奥秘,每个字都有它存在的特点。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华佗故居成列馆的事。这说的是一个外国参观团慕名来故居参观,见陈列的匾额上书写着四个大字:“华佗再见”。外国朋友问翻译这是什么意思。翻译就用英语给他们解释,“这是中国的四个汉字,意思是‘拜拜,华佗!’”外国朋友听了很奇怪:华佗这么伟大,为什么要和他说再见呢?翻译也摇头不知为何。其实这里的“华佗再见”就是“华佗在现”的意思,表示故居陈列馆形象的反映了华佗生前的情况。见,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现”。这种现象在古汉语中叫通假,就是本来该用这个字而错用了另一个字来代替。从前的我不喜欢文言文,自从看了这个故事后才感到我国汉字的奥妙。我的字写得不好,错别字也有很多,但以前的我并不重视这个问题,那时,我认为是人就会写错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后来,我发现错别字会影响人际关系,闹出笑话。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改正错别字。我发现写错字的原因有:一是形式错误,包括部件相似;二是同音错误。因此,要避免写错别字就要学会区别形似字,学会区别同音字。发现这个规律后,我写错字明显减少,连做事业细心起来。语文改变了我,我也喜欢语文,相信语文在我以后的人生道路定会起到不小的作用吧! 
微凉的午后,我静坐庭院,脚边放着一摞厚厚的书本,我拾起一本,轻轻拍去书面上的薄灰,原来是小学时的课本,上方两个浓墨重彩的大字映入双眼——语文。我用手轻抚着这两个字,从语到文,饱含了太多的情感与时光的沉淀,在这个午后,终于觅见踪迹,我翻开课本,隐约回到了初入学堂的时候,颈上系着红领巾端正地坐在课桌前,咿咿呀呀用漏风的嘴一本正经地跟着我最爱的语文启蒙老师郭丽雯读着“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课本里有我一笔一划写下的方块字,有标错了降标的拼音,还有乱七八糟的涂鸦,那里满是我对语文的爱。经过六年的沉淀,我又爱上了那“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明媚与生机,爱上了小桥,流水,人家,亦爱上那西风瘦马,书中是我对未来的展望与对自己的鼓励,我离语文更近了写,初中,在唧唧复唧唧的机纫声中,我望见了滚滚沙场,万马奔腾,爱上手中的笔纸上述说那晨钟暮鼓,潮起潮落,那里有比水彩还清瀚的青空,那里的玫瑰不曾刺向页莺,那里的十里长街灯花微凉,那里有最纯粹的文字,不再满足于书中的故事,我终于开始用文字去编织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我是如此爱它。当思绪散尽,书页间不知何时停了只小小的萤火虫,灰扑扑的,我驱走它,心想它夜间的夺目。语文,心中默念着这两个字,不觉间便带上了温度,带上了愁慕,我爱上了语文,从前、现在、将来,永不改变。
也许是小学语文太简单了,每次考试成绩都不错。上初中后,我才知道语文的深奥就像阴天的夜晚看不见星星一样。同时,我也遇上了语文题场上的高手。他们有自己的学习方法,答题思路,井然有序。而我与他们之间的差距,就像此岸与彼岸一点也不沾边。在作文方面我就更抬不起头来,简直就是一塌糊涂。每每听到作文课上范读的作文,我除去羡慕,便是自卑了。初一第二学期,我也下过决心:“好好学习语文!”也许是由于我的自控能力太次了,也许是由于条件反射,上语文课时,还总是晕晕沉沉的。但“困感”与“头大”就不一定伴随我知道永远了:到了初三,也许是由于即将面临人生第一大转折点的缘故,也许是家长、老师不断督促下的缘故,我更深一层认识到学习语文的重要性,知道学了。上课时的困感也不知跑哪儿去了,头脑也清晰了,每次上语文课时的感觉都是焕然一新的。可是我所做的努力还是晚了:作文水平没有太大的提高,很多语文基础知识也补不过来。我开始担心自己能否通过语文中考这关。不过还好,我过关了。也许是蒙的吧!终于,我考进了XX中学(我的愿望实现了)。原本以为会象初中一样消极,可没想到高中语文教课让我大开眼界。语文老师的幽默诙谐令我对语文学习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从上课不爱回答问题,到不敢回答问题,再到主动回答问题,爱回答问题(当然是我自认为),与语文老师的讲课方式是离不开的。每次上语文课时,听着老师风趣的话语,我都真正投入到课文里去。在语文老师的引导下,学习艺术之文,体会艺术之情。可偶尔也会上课走神,甚至发生了课上睡觉的现象,这可是上高中以来“百年不遇”的场面。记得老师是轻轻的拍了一下我的头,我就醒了。心里一声惊叹:“还好,是节早读!”因为之后老师没说我什么,我只能庆幸自己比较幸运:因为语文老师在我们心目中地位比较厉害,就如同北京是首都一样重要。只能怨自己“死性不改”。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我与语文之间的陌生感在渐渐淡化,尽管不能预计要多久,但我知道不用“多久”,即使是“摧残”初中三年的“劳动成果”,我也在所不辞。因为语文以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和语文语文对我来说是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曾经在我的脑海里闪动过千遍万遍。可以说,语文是我成长中不可获缺的一个挚友。小时候,我经常捧着一本用来识字、认字的字典,咿咿呀呀地读着,背着,努力把这一个个字深深地刻在脑海里,记在心里。我对这一个个形形色色的字十分感兴趣,也对语文产生了兴趣。再大一点,我手中的书变成了《唐诗三百首》。一句句家喻户晓,读起来朗朗上口的诗句充实了我的内涵。我在诗的海洋中尽情遨游,装点着自己的人生。这是,语文悄然变成了我的伙伴。再后来,我上小学了,我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把书当成了自己的知己。每天,我一做完语文作业,就捧起一本书开始阅读。如果哪天晚上我没看书,就觉得自己的心里空落落的。一本本中国的古典名著以及一些历史书在我的心里成了永恒。如今,我仍然没有放慢在书海中遨游的步履。我把眼睛放到了国外,外国文学成了我要攻克的一个城堡。我对知识可渴求并不停留在书本上,而是更注重与课堂上的积累,在上课时更多地汲取老师给我们输送的营养。我把课本上的优美词句珍藏在心底,细细品味。对于语文课,我总有一种淡淡的感觉,总有一种甜甜的香味。一篇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一段段优美动听的语句,再加上老师为我们的精彩讲述,让我以全新的面貌去感受语文这位陪伴了我十年的老朋友。至今,我还记得那节令我难以忘怀的语文课……那是四年级的家长开放日,我们班所有的同学的家长都齐聚在我们教室,看我们上课,看我们表演。第一节是语文课,老师以全新的教学方式带我们领略了歇后语的奥妙,让我们懂得了很多,获得了很多,我们体会到了歇后语带给我们的快乐。老师先带领我们进入了十二生肖区。在忍俊不禁的歇后语中,我们感到十分高兴。接着老师带我们畅游了三国城,我们一边回顾历史,一边乐此不疲,爽朗的笑声荡漾在教师这小小一室中。在家长的注视中,我们结束了这堂有趣的课。我对语文的情感是执着的,但我还爱提出问题,不弄懂决不罢休。一旦自己的答案和同学老师们的不一样,我总会有疑问,总会找出一些证据来和他们争辩,这也许是我的天性吧!不管怎么说,是语文陶冶了我的性情,是语文让我们看到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语文让我的生活不再孤单,是语文造就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