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渣当ACE
1、诗歌侗族民间文化艺术丰富多彩,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抒情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珍贵的文化遗产。2、音乐侗族人民善长音乐,唱歌在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年长者教歌,年轻者唱歌,年幼者学歌,歌师传歌,代代相传,成为社会风习。侗族大歌,琵琶歌,拦路歌,均是侗族音乐的优秀代表。3、舞蹈侗族舞蹈有芦笙舞、“多耶”舞、耍龙舞、狮舞等。其中芦笙舞曲调繁多,舞姿有“鱼跃”、“斗鸡”、“盘龙”等10多样,秋后赛芦笙,参会的芦笙上千架,方圆数十上百个村寨参加,观众达上万人。4、侗戏侗戏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剧种,产生于清朝道光年间。侗戏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由贵州黎平腊洞的吴文彩(约1798-1845年)首创,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有民间戏班近500个,传统和现代剧目近千出。扩展资料侗族的风俗习惯:1、侗族服饰多种多样,不同年龄、不同季节有不同的装饰,有左衽、右衽、对襟;有布扣、铜扣、银扣;有裤装、裙装;喜青、蓝、黑、白各色;有头饰、颈饰、胸饰、腰饰、手饰、脚饰等等。2、侗族饮食习俗很有特色。侗族以大米为主食,也食用小米、玉米、小麦、高粱、薯类,但通常为调剂口味而搭配。3、侗族居住的村寨多具有依山傍水的特点。侗寨一般坐落在群山环抱之中,寨边梯田层层,寨脚溪河长流,寨头村尾树木参天。大的侗寨六七百户,小的二三十家。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侗族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古树、巨石、水井、桥梁均属崇拜对象。以女姓神“萨岁”(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为至高无上之神,每个村寨都建立“萨岁庙”。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 侗族的节日以春节、祭牛神(农历四月初八或六月初六)、吃新节(农历七月间)较为普遍。有些地区还有在十月或十一月过侗年。由于民族之间的交往,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 侗族家里来了贵客,通常要拿出最好的苦酒和腌制多年的酸鱼、酸肉及各种酸菜进行款待,因而有“苦酒酸茶”待贵客之说。侗族民间用鸡、鸭待客时,首先主人要把鸡头、鸭头或鸡爪、鸭蹼敬给客人。客人应双手接过,或转敬给席上的长者,以表示主客之间互相尊重,以诚相待。 到侗族家里做客,食用腌鱼时,主人将一堆酸鱼块放入客人碗中,但客人最好不要吃光,留1、2块,以表示“有吃有余”。 生诞婚丧之日,都要进行不同规模的宴客活动。 在广西三江地区的侗族民间,婚后妇女头胎儿女诞生,都有以“三朝酒”祝贺之习。“三朝”指三天,即在小孩生卜后十天内,选其中二个单数日子,如:五、七、九(有的地方生男选单日,生女选双日),进行祝贺。孩子周岁时,还要喝对周茶(有的吃周岁酒)。
侗族风俗习惯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范文贵州民族文化具有三大特点:自然风光与民族风情有机结合,地域文化与主流文化有机结合,优良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所谓“有机结合”,便不是简单地一加一等于二,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比如被誉为“世界级旅游胜地”的黔东南,其美丽的自然风光与浓郁的苗侗风情根本分割不开。山清水秀、林木葱茏的都柳江畔与鼓楼矗立、花桥横跨的侗族村寨,本身就是一幅完整的侗乡山水风情画,很难将其分为自然风光与民族风情两部分,因为,那绿染长天的杉树林,并非全是天生的。古往今来,苗村侗寨,每生一个孩子,村民为其种植一百棵小杉树,十八年后,孩子长大成人,小树长大成材,家人即以部分杉材为其办婚事,俗称此举为“种十八杉”。此种风俗为营造万亩杉林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鼓楼、花桥、吊脚楼,无疑都是人文景观,但一座座鼓楼酷似一株株巨杉,一座座花桥酷似一排排卧杉,一座座干阑式吊脚楼酷似一个个鸟巢,显然都是仿生学在建筑文化中的巧妙应用,是自然风光与民族风情有机结合的生动实例。 “地域文化”指的是具有贵州地方特点的民族文化、“主流文化”指的是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原传统文化。在贵州,具有地方特点的民族文化,常常被人视为贵州“土著文化”。比如傩戏、地戏就被某些专家视为“贵州土产”。其实傩是一种流传很广的传统文化现象,古代中原地区十分盛行。武陵山区的苗族同胞将傩称为“闹”,显然与傩同音。苗民还傩愿(苗语称“桥闹”),必用“把队查”(即“汉傩司”),且多唱汉词,足见汉文化对苗文化影响之深。但同时,在还愿过程中又有苗族特点,显示出苗傩与汉傩有区别。 苗族服装,侗族头饰,非常精彩,极具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但如与中原地区出土的古代陶俑、壁画对照,不难发现某些相似之处,此乃说明,地域文化与主流文化是一脉相承的。 民族文化犹如风味食品,不能全然抛开原来的汁,也不能完全没有原来的味,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又不可能不注入新鲜的汁,也不可能不产生新鲜的味。实践证明,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形成新汁新味,更适合时代的需要,因而更富生命力。 一切优良传统总是与时代要求相结合才能生存和发展。如果优良传统排斥时代要求,苗族服装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苗族同胞拥有一百多种服装款式,那是不断与时俱进创造出来的。这类服装款式将古代传统与现代风格相结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松桃苗族妇女穿的“奥满襟”,与慈禧太后,还珠格格们穿的衣服很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是古代苗族服装与清代满族服装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