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lotus
要求都是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来的,如果你们学校没有出通知,你也可以去找早发表网,他们那里的发的期刊多,一定有你所在学校的师兄师姐发表过,所以你可以先问一问往年的学校要求。但是只做参考哦,毕竟每年的要求都不是一成不变。 
博士毕业需要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论文、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有课程的学分、在校期间始终诚实守信没有学术不端记录。博士毕业需要什么条件?一、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是博一毕业的硬性条件,其中如果被发表在一类期刊上,则可以被算作两篇,其他种类的核心期刊只能算作一篇。二、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有学分博十的标准学制年限是3年,如果是硕博连读是两年,博十生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所有学分,并通过答辩,才能申请毕业。三、没有学术不端记录博士生在发表论文的时候,要保证论文科学可靠,不能有造假或剽窃行为,如果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被取消学籍。博士毕业要求会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则而不同,系与系,专业与专业之间也会略有不同,但比较宽泛的规则还是有的,比如上面提到的论文,修满学分,无学术不端记录。更具体的规则可以在学校官网查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学生在本科期间没有太多精力去发表论文。另一方面不能以论文的发表来判断一个人的才华。这样也让人才衡量机制更完善。
杜慧滨教授不让研究生发表论文是真的在本校的一次专家会议上,我曾郑重地向校方建议:取消现行关于研究生必须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将此规定改为 ,研究生在读硕或读博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学校将视情予以不同程度的奖励或资助。这就是要把强迫性或强制性的要求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变为引导性或鼓励性的要求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这个变动的实质性意义在于,改变由于现行不合理的规定所导致的研究生普遍以金钱购买或以不正当手段搞人际关系来获取论文(大多数甚或绝大多数是垃圾文章)发表权的现状,从而为改善学术环境,端正学术风气做出积极的贡献。但是,学校并未采纳我的建议, “研究生发表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掌握的一种能力”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能力与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或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研究生所必须掌握的是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或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而不是发表论文的能力。道理很明显,即使研究生撰写出了具有发表价值的学术论文,其论文也未必就能发表,因为论文的发表与否取,除了论文本身的学术质量或学术水平以外,还取决于许多非学术因素——其中有些因素(甚至关键因素)是外在于研究生而为研究生自身所无法控制的,从而对于研究生来说是属于“天”而非“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以是否发表论文来衡量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或学术水平,这就是以其有否“成事”来断定其有否“谋事”,亦即所谓“以成败论英雄”,这是明显不合理的,何况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4年,如此短期的“成败”(有否发表论文)根本不足以证明一个研究生是否为“英雄”(其能力和水平是否够得上硕士或博士的标准)。
会影响到之后的学业,并且也会影响到之后的教育方式,而且不利于博士的培养,也会出现很多教育方面的问题,并且也会引起很多博士生的不满。
清华之所以会出台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因为学生在本科期间是没有太多精力去发表论文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现在高校为论文弄只看论文,并以论文作为学位提升的标准,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