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ximing
1、纠正是对没有按要求评价的错误进行改正,进行考试或通过执行效果进行评价,是不是达到培训的目的;2、原因分析是找到当初没有进行考核的原因是什么,是没有制度规定还是有规定没有落实到具体执行人,还是明知道有考核的要求没有做,等等。找到根本的原因,比如是主管人员没有理解规定、没有相应的意识,则针对根本原因采取措施,让这样的错误不要再发生;3、纠正措施是针对不符合的根本原因采取措施,让不符合不再发生。如果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要求,则修订或建立制度。如果没有明确到责任人,则进行职责分配明确。如果执行人不清楚不了解,则进行培训教育等。 
回答您的问题(手工输入非抄袭拷贝) 您提出的问题其实是内审报告中具体的内审发现描述的审核。当然这部分是主体。 同时您描述的3点也是正确的。 我补充下 依据引用描述要正确且清晰。企业内部管理行为中,哪些行为做错了或者做得不够好,存在风险,都是有依据来判断的,违反了外部的法律法规,或者是不符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这是“做错了”是执行层面的错误,这个的依据引用正如前述。但如果是“做得不好”要论述依据就不是很好描述。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但分析起来就是有风险,再因为管理方式是见仁见智,没有对错。这是应从风险管理(内审就是做风险管理的嘛)的角度进行思考并寻找和阐述您的依据。参考的思路,从国内或国际上一些宏观的企业管理理念直接论述或者寻找间接的法律或制度依据。举例,集团企业内集团公司直接干预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经营,不管是局内人还是旁观者,初看觉得这很正常嘛,其实这不符合法人治理以及法人独立性的要求,从这两方面突破分析论述此中管理行为的不当,以及风险所在,便能对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推动其优化管理行为。再举例,关联企业间因存在密切的关系,往往其之间发生的交易可以更便利更优惠,这看似也很正常。好像也没有什么直接的法律法规质疑这些交易,其实关联交易的可以从不当利益输送、公司利益被掏空和税务的角度去分析其风险所在,间接来看其实问题蛮严重,不是吗。明确依据是明确风险所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