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ran080229
道德 很多人都知道,天、地、人,从玄学上讲称天时、地利、人和,从一个人的角度讲称三才。就是说人与天、与地,会相互感应,相互影响。因为我们做人首先要讲道 德,学佛也是讲道 德,上天对人,也是讲的道 德。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德”,他真的是行尸走肉了。我们学佛,要懂得因材施教,要以道 德为本,一个有道 德的人,他才能学佛;一个人要学会有道 德,他才称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人没有道 德的人,他在社 会上就是无用之人。古时候讲的孝悌、忠信、礼仪、廉耻,实际上就是说,我们要孝顺,要忠诚,要有信用,要讲仁气,要懂得廉耻。在生活中,为人之道,要得到道 德的道,才能得到天上认可成为德。为人之道,就是你起心动念,就是你心里想什么,你动什么念头,你做任何事情,你的谈吐和语言都要符合道 德。人的语言非常重要,你的意念一动,和你的语言有相当关系,你的善言善语可作为入圣之基,就是说进入圣 人的基础。如果你没有讲出那些好的话语,而是讲出那些下 贱的、不堪入耳的、让人感受到不能理解的语言,你不但不能入圣,而且作为一个常人的基础都不够。念佛人必须有道 德,而且念佛人,他不会有障碍,他会随着自己的念力,也就是自己念头的力量,念头的力量很大,这些念头可以让你往生,或者上天,或者让你下地狱。很多人,永远不懂这个道理,做人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如果念经,不用心思,随便念念,这样念经是念不出力量的。用心力来念经,念经的效果比一般人要好很多,所以,随便念念一定是不行的。我们念经要真信切愿,也就是说,要真正地相信佛菩萨,我们的意念和愿望是切切实实的,这样我们才能念得好,我们才能学得好,我们才能念得灵。现在学佛的人,很多人眼睛一闭念佛,非常容易昏沉,非常容易闭目,如果你用心的话,你就不睡觉,如果你不用心,你就非常容易昏睡。当你不用善心来念经,那么,你就会有魔境现前,也就是说魔的境界现前。因为你的眼皮是像帘子一样垂下来的,你的心就会沉潜不浮动,也不容易生头火。你们都看见,菩萨的眼睛是垂帘似的,他的心就不会浮动了。所以,我们念经的时候,最好不要完全闭目。那么能够学着菩萨一样,三分开,七分闭,我们的心就开始稳定了,我们的心情就不会浮燥,不会浮动,也不容易生火。大家记住,当一个人看到很多事情很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发火。当他发火的时候,眼睛是睁得很大的。当一个人不发脾气、不发火的时候,他的眼睛是垂下来的。当一个人念经的时候,心中有很多的杂念,或者有很多的烦恼,很多的牵制,他念经会惹他的心向下。也就是说,你的火会慢慢地往上跑。也就是说,等到你的心火上来之后,有时候会烧着你的心。在中 国讲起来,叫“心急如焚” 、“虚火上升”,都是往上的。我们念经的人,如果你经常有烦恼、有牵挂,那么你的心火就会上延。如果你的眼皮往下看、垂帘,你的心就往下想,你的心火就不容易上延。也就是说,你念经的时候,稍微学着菩萨的眼睛,往下看看,你的心火就不会往上跑。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发脾气的时候,眼开眼闭,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这个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那就让它过去了,你的心头之火就不会上扬。很多人发脾气的时候,他们就是克制不住,实际上,火直往上串啊。所以,我们学菩萨,要眼皮垂帘,我们的心火就消灭了。很多人把眼睛完全闭住,那也不好。很多人把眼睛完全睁着,很大,念经,那也不好。当然,如果你的经 文背不出来,那你就可以睁着眼睛念经;如果你能够把经 文背出来的话,你最好是眼皮垂帘,这样的话,你看不到魔境,也就是说,因为你是在阳间,你照样可以看到阳间。你在念经的时候,境界往上,你照样可以用佛的境界来指导你在阳间的所为。这样的话,魔就不会来了。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很多人睡觉的时候,当你做噩梦的时候,有的人知道自己在做噩梦,想醒过来一样。他就想醒过来,他的意识当中,我赶紧醒过来吧。实际上,他就是可以把魔的境界去除和念经一样,境界往上,我们才可以诚心地把心聚在一起而念,都摄六根,这个“摄”字叫摄心而念。有时候,我们可以观想自己是坐在莲花上面的。有时候一心观想,你自己坐的位置很舒服,你就放松一点。你如果经常想到自己坐在莲花之上,你马上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如果你不敢在莲花上坐立,那么你恐怕会遭有一些魔识,那么你的想法,你的火就下不来。但是呢,像这种观想,坐莲花,实际上好的方法是,当你非常清净的时候。当你有很多烦恼的时候,你如果坐在莲花上的话,可能会有一些高境界跟你连上,但当你不清静时,也可能会有一些魔的事情跟你联 系上。所以,千万要当心。台长在这里告诉大家,念佛,一定要懂得,眼皮要往下,要垂帘,这样你就不会有很多的麻烦。听众朋友们,有时候,我们很多的病和灾,都是因为我们的宿怨太深,也就是说,前世造的业太深。过去犯了很多的罪业,现在呢,又继续不当心做了很多的罪业,所以,才得到激化。我们人活在世界上,想得到没有病,想得到健康,必须要节欲。这个欲 望非常重要,因为欲 望一多,种种毛病就会发生。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以行欲为乐,不知道这种欲 望给你带来的只是一时的快乐,有可能苦变一生常随啊!所以,我们自己要懂得节欲。这个欲 望不单指男女之爱的欲,也包括你的食欲,你的贪欲。所以,我们学佛念经的人,一方面求菩萨,另一方面,你自己又不节欲,佛菩萨不会很容易地保佑你的。你自己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 望,再加上你非常诚心地念佛,这样你才不会生诸病。谈到食欲,我们应该多吃素,我们应该多吃素,不要贪欲 望、饱口福,否则的话,你的心会很累。大家都知道,很多聪明人、学佛人、有智慧的人,他们都不会吃活的东西。凡是吃活的东西,都可让你有短命之灾。大家要明白,放生延寿,杀生折寿,你吃了那些有生命体的东西,你的生命一定会受到损害。你感觉把它们杀死了,它们没有知觉了,实际上它们有生机体。也就是说,它们的灵性照样存在。实际上,你吃的是它们的身,你惹了它们的灵。我们为什么不能吃一些有机产品呢?比如,鸡蛋,牛奶,黄豆,豆油,豆腐皮,各种蔬菜,素火腿,等,都可以烹调成可口的菜肴。这些既有营养,又可以防止自己有杀生之孽。要记住,猪油都是伤害你的身 体的。我们为什么还要去补身 体,结果生病,再去花钱买药呢?因为你吃的不健康。大家要记住,学佛本身就是保证你健康的一种最好的良药。一个人想身 体健康,要常吃素。因为吃素能让你的身 体、血液呈碱性体质,而吃荤的人,身 体呈酸性。在癌症患者中,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人都是酸性体质,而常吃素的人都是碱性体质。吃素的人不容易生癌症,即学佛又生慈悲心,身 体又健康,奥妙也在于此。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9-07-15 09:15: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090629 -人的平等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正确地揭示了平等的内涵,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间有着丝丝缕缕的关联。 一、平等观的嬗变 平等是一个古老的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摘要:“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注摘要:中共中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2页)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奴隶主之间有某些共同点,因此,他们之间可以要求平等,而奴隶主和奴隶之间在多数地方是无共同点的,因此,两者之间自然就无平等可言。通常情况下,奴隶主之间的平等可视为正常,而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平等就显得荒唐了。在封建社会,“等级”、“门第”森严,不同的阶级、阶层有着各自的平等,而跨阶级、阶层的平等被视为“无序”、“犯上”。在这种原始观念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时的“平等观”实际上是抛开“人”的平等权利,单从部分人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去找寻其共同点,因此可视为“相对平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产品交换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贸易,商品所有者要求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平等权利,资本家要求雇佣自主,工人则要求人身自由。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这种人的平等为人权新问题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这种要求就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认可,自由和平等也就自然地公布为人权。 马克思主义者从政治、经济以及人权等角度对平等作出如下解释摘要:“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注摘要:中共中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虽然资本主义的平等观比古老的观念大大进了一步,可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始终是两个对立的阶级。在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里,必然存在无产阶级的不平等,资产阶级要求消灭封建的阶级特权,而无产阶级则以消灭阶级做为自己的要求,认为平等不应是一种表面的东西,它应该成为实际的、有内容的东西。对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摘要:“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注摘要:中共中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6页) 马克思的这些精辟论断把平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在这里,已不再是某一阶级、某一阶层、某一集团的“人”,而是“一切人”,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今天,非凡是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这些平等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道德的建构 1、道德对人的影响 道德是人们的精神需求之一。这种道德需要是人们基于对道德所具有的满足自我和社会的价值、意义的熟悉和把握而产生的遵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心理倾向,它能引导人体的行为。马克思主义认为摘要:道德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非凡的社会意识形态,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称。(注摘要:中共江苏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编《思想道德修养》,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4页。)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人自己的行为体现着某些社会关系、社会意义,道德是个人在社会中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它能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对个人而言,道德对个体发展极为有利,它能促使人们身心平衡,使主体自我完善。人的社会化就是促成个人同社会的统一,这个过程,也就是个人对社会道德调控的认同,不断提高自身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过程。要实现个人的自我完善,离开道德是无从谈起的。现代道德是人以“独立、自由、平等”为基本权利而实现的,它是个人主体对特定价值的一种自主要求。因此,平等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道德建设的基础。 2、道德内容的调配 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道德源远流长,尤以儒家的“仁爱”、墨家的“兼爱”影响甚大,此外,还有传统舆论、传统习惯,诸如摘要:“节俭”、“勤劳”、“良心”、“孝”等,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蕴含着大量的精神财富,陶冶、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可是,中国古老的文化历史也有诸多弊端,封建礼教根深蒂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森严,“愚忠”、“愚孝”让人愚从,“一切人”的平等观念在古老的中国被视为“叛逆”,使得一个民族最可宝贵的人权意识长期以来遭受压抑。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平等意识增强,懂得了人的尊严,非凡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愈来愈多的中国年轻人正冲击着旧的等级森严的传统观念,努力发展个性,实现自身价值。中国现代社会的价值正趋向多元化,全社会重视“德、才、能”的多种价值。尽管如此,“德”在人们心中的价值标准仍占很重要的位置。 3、道德的时代内涵 当前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从国情出发,依据国民精神生活的实际需要、民族特有的风格和性格,既要承接历史遗留下来的财富,又要适应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事业的发展,把道德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推广开来,使之变为人们的道德品质,因此,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变革的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新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摘要: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为人民服务”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更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一个人只有自觉、自愿,才能更好地为他人、为社会服务。要做到自觉、自愿,必须保证自身的平等权利,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又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既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同时又反对置他人利益于不顾或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小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应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的主体意识、平等观念和民主思想,大力提倡关心人、保护人、尊重人,建立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型关系,这样才有利于调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重视人本身的价值,维护人格尊严、民主权利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平等观和道德建设 加强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为基础,注重“一切人”的平等观念。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政治、经济、科学和法律等方面,无不渗透平等观。 1、政治方面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道德和政治难分难解,政治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道德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人民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在政治生活中要求全体中国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管理监督国家事务的权利。从管理者角度看,在实际运行中,权利的行使主体为少数人,在具体行使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时,某些道德水准不高的管理者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颇,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实际上是人民的“老爷”,是特权人阶层。一些人在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支配下,运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有些人因此走向腐败,走向犯罪。据中纪委2000年1月公布的资料看,199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04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32447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注摘要:郑群《试论权力行使主体的道德取向和完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伦理学》2000年第9期,第47页。)干部腐败现象日益突出,其原因和腐败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差有关,也和当前制度不力、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关。权力的过份集中,导致权力主体为所欲为。假如他们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正确地位,真正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他人和工作,平等地参和和竞争,增强自己的道德修养,时刻“慎独”,加之健全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可使权力行使主体大大改变自身的形象。 从被管理者角度看,广大人民群众应运用自身的政治权利,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去参和政治,以真正主人翁的姿态去管理、监督国家事务,非凡是对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有害的事,要勇于揭发、勇于监督、勇于抗争,要抛开几千年以来烙在中国人身上的奴性,追求人的自由和平等,并以此促进道德意识的转化、道德情感的升华,使自身成为一个健全向上、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经济方面 经济是道德的基础,经济环境是道德建设的条件,道德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实际贡献和个人利益直接挂勾,奖优罚劣,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因此,人们劳动纪律观念大大强化,职业责任感增强,“老实劳动、合理经营、公平交易”越来越被视为美德。“有德则有财”说的是道德能给人们带来益处,违反道德的行为,或早或晚都会使事业受阻。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一切向钱看”,这些人“钱”字当头,坑蒙拐骗,因此,社会需要呼唤“老实守信、彼此平等、信守承诺”的道德品质。从长远来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中国特色的道德,尽管在社会主义初级出现了一些不道德的现象,随着经济大国的确立,越来越多的人会有“人无诚不立、业无义不兴、国无信不守”的道德意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身也寓含着平等观念的道德内容。 从市场主体来看,在经济合同中或是市场背后的“契约”里,以至经济活动的供求关系中,买卖关系、竞争关系都要求人们要有一个平等的大前提,要求老实、守信。市场经济实为利益驱动型和竞争型的经济,主体决策、经营、管理等甚为重要,方向、方法正确就可以获利,反之就会亏损,这就要求经营者要有敬业、勤奋、节约等好的道德品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立观念、责任观念、效益观念更要强化,这样才能适应变化莫测的经济环境。 从商品交换来看,“自由、公正”的原则贯穿始终。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它平等地面对一切人,人和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在商品交换中得以修正,商品交换者权利平等。在市场经济中,以“等价交换”原则为价值尺度,参和市场活动,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的独立、自由、平等和对物的依靠性,共同溶和市场体制之中。 3、科技方面 科技和道德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人类日渐克服自身在自然界而前的惧怕和不安,并运用科技对人类心灵产生功能,获得“自由、平等”。 现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使得人类的社会生活便捷、舒适,形成了全新的生活方式。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又有两种不同的表现,既可造福于人,又可赐难于人,是害是利,其关键在于具体运用或探究科技活动的当事者。道德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科技在探究和运用时必须有严格的机制,必须受道德的约束。 首先,从科技探究方面来看,科学是人们熟悉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的活动。其使命是熟悉事物的本质和法律,其本身并不包含道德价值,但是,由于科学活动是在人类中进行的,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和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密切相关,如此说来,科学及其活动本身也就成了人类道德评价的对象。这就决定了科技成员对其行为要承担越来越多的道德责任,要坚持“客观公正、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在任何强大势力面前都要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不因诱惑而出售良心。所谓良心,是人们在道德生活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科技工作者要把握自己的探究活动,确保其探究成果要造福于世,至少不至于危害人类。 其次,从科技运用方面来看,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科学技术直接地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间接地生产出完全改变人类生活的工具。这就使得科学技术具有“善”的意义,科技不仅给人类带来福利科技的重大突破和进展,对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念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因此会产生一些新的道德观念,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道德新问题。在现代社会里,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之间互动,使得功利的因素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巨大的压力。在其背景下,竞争意识越发浓烈,而公平的竞争,合法、合理、无公害的运用,全球意识、公众意识、平等意识已成为运用科技成果的共识。 4、法律方面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密切相关,道德建设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法制建设是道德建设的体现和保障。道德实际上就是善和恶、美和丑、正义和邪恶、光荣和耻辱、老实和虚伪等观念和规范的总和。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两者关系紧密,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功能,相辅相成。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渗透在法律规范中,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提高直接促进人们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律除了具有强制功能外,它还有指导、教育、评价以及猜测的功能。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平等贯穿其立法、执法、守法的各个环节。 首先,从立法方面来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显示了平等的相关因素,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从国体上确定了阶级性质和人民的地位。 其次,从执法方面来看,司法机关在实施法律过程中,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实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等原则,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既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严厉性,又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无私和适应于“一切人”的“平等”。 第三,从守法方面来看,“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依据其不同的调整范围对主体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民法中规定“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基本原则;刑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原则,其间无不渗透平等的思想,闪烁着公正的光线。 当前,只有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在道德建设的各个方面有意识地强化平等意识,才能让中国的“一切”公民真正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才会日趋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