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粲星空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榕教中[2008]1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学生毕业证书遗失,不再补发,由原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能补发一次,补发程序如下:
1、到原毕业学校开介绍信;
2、在福州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原毕业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经学位办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办公室办理证明书。毕业证存放注意事项需要注意毕业证、学位证务必要高清扫描,扫描件分别保存在本地电脑、邮箱、网盘中。毕业证、学位证务必要放到高档保护套里,不要一张“裸皮”存放,非常容易损坏。 建议毕业证、学位证做个公证,关键时刻,经公证的复印件是可以充当原件使用的。
获奖证书应该不可以补办的,因为你获奖的时候是代表离职前那所学校的老师参加评奖的,而不是代表现在的单位。像你说的这种方法,只能和原单位协商索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