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娟0206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是培养学生探求真理、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创造能力等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四年学习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各种综合实践能力的一次大检验。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可以使学生在综合能力、治学态度、研究方法和学以致用等方面得到锻炼,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所学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并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校毕业论文工作从毕业年级第七学期的第15周开始至第八学期的第12周结束,共16周。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作如下说明: 1.毕业论文选题实行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主命题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自主命题;论文题目的难度和覆盖面要适当,要符合教学实际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知识,培养独立工作能力,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提倡学生结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大学生科研立项及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进行选题,选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性,对探讨、研究的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阐明有价值的观点。同时,选题要避免过大、过窄、空泛、类型单一,要坚持一人一题原则。 2.毕业论文的写作要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条理清晰,格式规范,要有一定程度的改进或创新等。论文字数一般在4000字以上。 3.毕业论文的评定必须严格掌握标准,答辩过程中发现毕业论文存在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后,对该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应按不及格处理。 4.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和质量严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即要求“谁指导谁负责”。 5.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活动,评选出“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对评定为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我院将相应增加其教学工作量。 毕业论文工作,既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研究能力的全面检验,又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各位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以圆满完成我院各届毕业论文工作。 标题又称题目、题名。它是以最确切、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文中最重要的特定的内容的逻辑组合。 会计论文的标题,一般以一行式标题为主。也可采用双行式标题,即正题和副题结合。正题提示论文的主旨,是对副题的提炼和概括,而副标题则是对正题的说明,以表明该论文论述范围,是正题的基础。 论文标题一般要满足:一是准确概括论文内容,力求题文相符;二是标题要有创新、引人入胜,力求给读者以深刻印象;三是尽量简明扼要,使读者一目了然,容易记住 
挺简单的啊,这论文我帮帮你完结。。导言又称前语,归于整篇论文的引论有些。其写作内容包含:研讨的理由、意图、布景、前人的作业和常识空白,理论根据和试验根底,预期的作用及其在有关范畴里的位置、作用和含义。导言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挑选不用过于涣散、琐碎,措词要精粹,要招引读者读下去。
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奖贷学金管理和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意见》(豫教财字[1999]10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适用于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单项奖学金适用于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为校争光的普通本科学生。第三条 各类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及标准。(一)优秀学生奖学金:2005年9月之前入学的,一等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标准为300元/生·年;2005年9月之后入学的,一等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标准为3000元/生·年;二等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标准为1000元/生·年;三等按学生人数的30%评定,标准为200元/生·年。(二)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名额不确定,标准为100元/生·年。(三)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按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标准为300元/生;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按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7%评定,标准为200元/生。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三月,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五月。第五条 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四)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注意公共卫生;(六)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意志品质;(七)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学工部参照本办法具体制定。第六条 各类奖学金评定程序:学生个人要依据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估,根据自我评估结果提出申请。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投票确定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综合测评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工部审核批准。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后,由学工部造表交财务部,辅导员(班主任)到财务部领取,集中一次性发放。第八条 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均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并颁发荣誉证书。第九条 上年度内有补考课程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与各类奖学金的评选。第十条 本办法由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