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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伴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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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是有限的,在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到达人知识极限时或说人能掌控的东西是有限的。所以所谓的文化人会通过对宗教信仰的探索来进了解人事物。推荐你

哲学社会学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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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叶子

可以从否定的方面来说麼?如果老师不是很博学的,从理查德道金斯的《上帝的迷思》里面抄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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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unhe

我是从初中开始就考虑这个问题的,因为我的敏感脆弱,我生活在一种规范性逼近(我应该成为什么)与生成性逼近(我怎样成为什么)之中。我毕恭毕敬地成长,不间断地做三好学生,朝“理想”一步步地迈进,直到“理想”实现――我考进了中师,为许多同龄人羡慕。但我的内心一直有另外的声音存在,到了中师,这种东西全面爆发,青春期里布满了荒唐迷惘,多年以后我明白,这是一种存在性焦虑,而我在中师的第一篇作文,就是通过一篇无厘头式的对话追问:人为什么要活着? 这种追问使我在不同的存在哲学中摇摆,形成了我称之为“哈姆雷特”性的东西。许多时候我之所以对于名利不过分地执着,就是源于内心深处的存在追问而非道德品质。这种追问让我特殊迷恋现代派文学,让我外表平静,内心却经常饱受折磨。 我一直认为自己特殊适合从事简单单调的工作,以平衡内心的丰富敏感。比如图书治理员,流水线上的工人等,把肉体交付给程序化的工作,让灵魂在另外的地方飘逸。但是遗憾的是,我成了一名教师,从此走上了一条永远不能安妥的道路。 简单单调的工作其实很轻易提供稳定的满足感与成就感,这种满足感与成就感与专业化有关。但当我踏入教师这个行业以后,我沮丧地发现,教师成为一个真正专业化的职业在我有生之年是不可能了,这个职业专业性非常模糊,是一片由许许多多琐事的事件填充而成的虚空。更可怕的是,我又重新回到规范性逼近与生成性逼近之间,而规范性逼近与生成性逼近又由于缺乏专业标准而变得十分随意,让人无所适从。 真正的专业是有界限的,这种界限包括与其他职业的界限,与自我生活的界限。但对教师而言,与其他职业的界限其实并不清楚,一个非师范类的学生可能比师范类的学生更适合教师岗位。与其说与专业有关,不如说与性格有关。最可怕的是,教师的职业生活无边无际地漫延,浸透了24小时――许多个夜晚,梦里我都站在讲台上,战战兢兢。这种无边无际经常让人感觉到惧怕,感觉到职业生活之外别无生活,你无处可逃,没有人告诉你“下班了”,你永远都在上班状态。我相信,许多教师既在逃逸,又无处可逃,因此事实上处于一种存在性尴尬,处于一种不上不下的漂浮状态,直至生命结束。因此教育界,乃是犬儒哲学最发达的场所。 我缺乏一种坚定的信仰,我的理想主义,就是在这样的存在性焦虑上生长出来。因此理想主义与其说是一种道德诉求,不如说是一种对于自我肯定的寻求,是为了在不断地寻找中解决“我”的问题。 因为这种立场,在每一次面临抉择的时候,我总会回归自己的内心:我到底需要什么?什么对我是最重要的?我会因这种选择而找到生命的意义吗?人,总是被许多机会所左右所俘获,从而迷失了自己。 朋友问我为什么加入新教育,我说是因为“不忍”。我从农村走到县城再走到都市,从西部走到南部再走到东部,从小学走到初中再走到高中,从教学走到公益再走到研究,在这种旅程中,中国的师生所遭遇的种种困惑,无奈,旁徨,是我所切身体验到并深入我生命深入构成存在焦虑的一部分的,而不是那些专家学者从外部的观察。 一年多以来,我亲历了新教育深刻而又痛苦的裂变,看到了未来可能的前景与困难,这让我振奋,让我对中国教育还抱有一线希望。 因此我经常想,或许所有新教育共同体成员都有着某种不同程度的存在性焦虑。当这种存在性焦虑纠缠我们的时候,我们才会有存在性追问,才会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才会明白生命不应该是位子、帽子的附属品,而应该是它自身。 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朱老师所说的“对于新教育,每个人都是过客”才显示出其意义。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奉献与牺牲,这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重新书写,只有在这种书写中,我们才能够摆脱名与利的枷锁,过上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否则,我们的人生便面临危险。 同样的危险也存在于新教育。 作为一个组织,也有可能在各种各样的令人眼花缭乱的机会中迷失自己。过多吸纳外在的项目、机会会让自身不堪其负并且最终崩溃,因为这只是外在的堆积。在无穷无尽的暗礁中航行,很轻易受到诱惑而迷失方向。 要不断地拾取一些东西总是轻易的,这是人的天性,也是许多组织的天性,但要学会丢掉一些东西则是困难的,然而,只有敢于丢掉一些东西的人或者组织,才可能获得真正实质的进步。只有从加法思维变为减法思维,新教育才能够触摸到自己的“存在”,并获得真正的解放。 2 我是谁--人的解读(罗索) 我认为人有四种属性,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思维性每一属性又分五层空白处为我还没想好 自然属性 表我: 自我受外界刺激而变,如生病(下同) 自我: 肉体 真我: 生理心理需求 本我: 新陈代谢 原我:基因 社会属性 表我: 朋友 组织(党派) 集团(公司) 自我: 家庭 国家 阶层 真我: 家族 民族 阶级 本我: 血缘 种族 原我: 意识属性 表我: 性情 情绪 潜力 自我: 人品 脾气 能力 真我: 人格 性格 天赋 本我: 人性 气质 兴趣 原我:自私 任性 思维属性 表我: 表象 观点 自我: 抽象 观念 真我: 形象 意志 思想 本我: 印象 逻辑 理想 原我: 人的所有事情都能在这里找到。自我是随时随外界刺激而变的。自我也是变的,但有一个过程。真我就需要自我调节了,但只能表面压制或激励,但不能从改变上改变,属于治标不治本,一不小心就回去了,叫屡教不改,也叫执着。自我就更难了,不能变,想变也变不了,如果硬要变,不是疯就是死,叫病入膏肓,或烂泥扶不上墙,死猪不怕开水烫,不见棺材不掉泪,当然你也可以叫它宁死不屈。至于原我,你摸都摸不到。这就是它们的区别,你可以对照自己试试,特别是意识属性。 下层的内容会影响上层的内容,但似乎并不能决定,互相影响。 本我的内容在每个人的身上是不谎模诵砸苍谡獠悖虼巳诵允遣煌模褪撬涤猩贫裰帧O衷谝话闳衔诵允亲运降模运绞遣皇粲诙竦模巧锏谋拘浴5谡饫铮锏谋拘裕ㄗ运剑┦窃遥诵裕ū疚遥┦怯猩贫竦摹5胰衔贫癫皇谴骋庖迳系母拍睿Υ哟嬖诘慕嵌热ブ匦露ㄒ澹热缍袷恰捌苹荡嬖凇保比徊荒苷庋虻ァO质抵杏幸恢秩讼不陡伤鹑瞬焕旱氖拢热缥蘩碛傻钠苹倒铮残砭褪恰岸瘛钡娜耍残碚庵秩舜硬换嵘比朔呕穑踔猎诩依锘故呛煤⒆印1疚沂歉牟坏舻模哉庵秩说拇死嗝∈歉牟坏舻模憧梢栽谙质抵泄鄄煲幌隆?/FONT>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注意到了没有,社会和思维属性的原我是没有内容的,这是因为它们是主观存在,而自然和意识属性是客观存在。这是推导出来的,也是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这可就严重了。有可能存在“意识子”,灵魂是有家的,我否定不了它的存在。在这里我还要做一下科普,中国人对于人的精神有两个认识,一个叫魂,一个叫魄。魂是人的清醒一面,魄是人的原始一面,如古人认为僵尸就是魂飞魄不散的人,此种人六亲不认,力大无穷,但有基本生理欲望,包括谈恋爱。用现在话讲,魂就是思维,魄就是意识,相当科学,可见咱祖先多厉害。 现在科学虽很牛了,但距离清楚认识人的意识还是很远。但可以肯定,魂绝对随人死而消失的,但魄却不好说。也许魄和肉体化为泥一样,会死,但构成魄的物质却不会消失。当然魄和肉身的构成物质有什么区别就等科学的发展了。 我还想说一下人学。一直以来人学给人的印象就是讲人生观,价值观的,且多是充满教导口吻,给小孩子看的。但我理解人学应该是很全面的,所有的关于人的学问都应该归于它。包括灵魂,道德,认识论,价值论,审美等以前是哲学的范畴的。人学应该从哲学里独立出来。很多的哲学家其实是人学家,最典型的就是尼采。康德说他就回答了三个问题,都是关于人(我)的,所以本质上康德也是人学家。黎鸣说他开创了哲学向人学的转型,不知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没研究。但这种说法不对,没有啥比哲学还大了。无数学科脱离了哲学,似乎哲学越来越窄了,但这只是表面的狭义的哲学概念。哲学是研究存在(运动)的,无论它多么独立,它永远是存在(运动),它永远也逃不掉哲学的魔掌。哲学家常常清贫,没有工作,但也可以讲,所有的科学研究都可以过时,只有哲学家永远不会失业,永远,永远,永远。。。。。。。。即使死了,还要被后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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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6532018

关于孟子思想中的人性意识初探论文关键词:孟子;法律思想;人性意识 论文摘要:在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里,孟子首倡的“性善论”、“仁政论”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权意识的萌芽,体现了强烈的人性意识。这些思想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对其后的儒家法律思想乃至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古代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革,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思想态势。其时,孟子首倡“性善论”、“仁政论”,其著作《孟子》一书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权意识萌芽,体现了强烈的人性意识:重视人的生命权,尊重生命的存在,崇尚生命的价值及其实现;重视民生、以民为本,提倡“民贵君轻”、“暴君放伐”,主张“薄税敛”、“取民于有制”、“正经界”,通过保障民众的“恒产”来保证民众的生存发展;重视对人的教育,主张省刑慎罚、“不嗜杀人”,提倡“教而后诛”。虽然孟子的这些思想还带有浓厚的义务本位色彩,但其中所蕴含的对人类对人生执著的热爱和博大情怀,都体现了孟子对人的善的追求和渴望,体现了一位重视生命的伟大人类思想家的品格,这些思想对其后的儒家法律思想乃至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孟子》中的生命权意识 (一)孟子仁义思想中的生命观。 儒家正统法律思想“贤人之治”的渊源之一是孟子提出的“舍生取义”的人生价值观。关于“舍生取义”,《孟子》中有这样的一段论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对此论述,后人大多片面地曲解了其本意,往往只强调“义”的重要性。其实就这一段话来看,孟子虽然为强调“义”之重要而肯定了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生取义,但并未否定“生亦我所欲”,仅说明在二者不可得兼而必择其一的情况下,才“舍生取义”。据此可以认为孟子并不提倡盲目以身殉道。同时,作为对“舍生取义”的一个补充,孟子提出了“权”的范畴。虽然《孟子》一书对于“权”并未做出概念上的直接规定,但通过对一些具体人物、具体事件的描述,我们可以窥见“权”这一范畴的内涵。在《孟子》关于“援手救嫂”的论述中,孟子首先肯定了男女授受不亲是合礼之举,但在嫂溺能否援之以手的问题上,孟子认为,“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可见,在嫂溺将死的情况下,援手救嫂虽然有损于礼义的形式,但却是“义”的体现。因此,在具体事件中实践“义”的程度适宜与否,要根据当时的情况,遵照“权”的精神来确定,而不是一味地强调“舍生取义”,去作无谓的牺牲。 另外,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正因为如此,人生来就具备仁义之心,对仁义的追求是与生俱来的,仁义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人性之善如同水之向下,与生俱来,“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因此,假如丧失了生命本体,作为人的本质的“仁义礼智”也就不能存在,更不能实现了。同时,孟子反对人们自暴自弃。“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言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由此可见,在孟子看来,仁、义与生命是融为一体的,弃仁义便是毁生命,毁生命便是弃仁义。在个体生命与个人理想二者之间,孟子并没有偏废任何一方的取向,相反,二者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 (二)孟子天命观中的生命意识。 孟子继承了孔子“尽人事而待天命”的思想。他一方面重视天命的作用,认为顺天者存,逆天者亡,人要安顺天命;但另一方面,这种安顺天命是有条件的,“莫非天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因此,孟子的“安顺天命”,除了有舍生取义,死得其所的意思之外,还有人不能由天命随意摆布的意思。在孟子看来,天命的实现离不开人力的配合,虽然失败主要是天命所致,但人事未尽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孟子认为,“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尔。” 在顺天命的同时,孟子更强调人事的作用,他以人的角度看待“天命”。“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天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由此可见,只有从生命的本体出发,去“尽心”、“知性”才能“知天”,去“存心”、“养性”才能“事天”,至于寿命的长短不必去顾及,君子修身养性以待天命而已。如果脱离了生命的本体,不去“尽心”、“知性”,只是单纯的去“事天”、“立命”,就显得空虚而毫无意义。 二、《孟子》中的民本思想 (一)民贵君轻论。 在《孟子·尽心》篇中,孟子说,百姓最为重要,代表国家的土神谷神其次,国君为轻。这段论述是对春秋以来重民思想的大总结、大升华。孟子认为民是国家之本,而王道仁政,要在贵民。轻民、贱民、残民,便无王道可言,亦无仁政可言。所以,孟子认为,只有不嗜杀人的君主才能统一天下;一国的君主要注意保民而王、为民父母、与民偕乐;在治国时不能耽误民事。这些都是孟子民本思想的表现。 (二)暴君放伐论。 孟子盛赞“汤武革命”,而齐宣王认为武王伐纣是以臣弑君,于是孟子反驳说,贼仁者叫做贼,贼义者叫做残,残贼之人叫做独夫,只听说武王是诛独夫纣,没听说是弑君,这一思想与其“民贵君轻”论一脉相承。孟子设计的君臣关系是:君贤则克尽臣职相辅弼;君不贤,则谏则诤;谏而不听,“异姓”之臣可以弃君而去之,“贵戚”之臣可将君“易位”;对于暴君、昏君,甚至可以放逐,可以诛伐。这一论述的要害是提出了“暴君放伐论”。值得注意的是,孟子的这一论述是在君主专制独裁体制刚刚显示迹象之时提出来的,而欧洲直到十六十七世纪才有类似观点的提倡与兴起,这不能不说孟子眼光的敏锐和忧患的深刻,也足见其理论的价值。它使中国后来的所有封建专制君主感到恼恨,如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读到这一观点,勃然大怒,还撤去了孟子在孔庙里的牌位。(三)“取民于有制”和“正经界”的养民富民说。 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征战连年,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站在民众生计的立场上,孟子主张“薄税敛”,强调“取民于有制”,也就是严格按照他想象中的尧舜所定的税法来办事,“事取其中”,不轻也不重,不能重得让人民生活不下去。同时,孟子主张“制民之产”,并由此提出了“正经界”的办法,即实行井田制。虽然就井田制在战国时代已被抛弃这一点来说,孟子的历史观并不是向前看的,但是孟子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广大农民是否有恒产是农民能否生存发展下去的重要条件,也是一个社会兴衰的标志或根本原因。孟子希望看到每个有“八口之家”的农户都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以及五只母鸡,两只母猪,使得“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而这些想象在当时战火连绵的时代是无法成为现实的。 三、《孟子》中的养民教民思想和省刑慎罚的刑罚观 战国时期,统治者严刑峻法,用残酷的肉刑、生命刑来镇压人民的反抗,对于这“率兽而食人”的社会现实,孟子提出了养民教民说和省刑慎罚的刑罚观。虽然这些思想无法超越时代的限制,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但是其中仍有着浓烈的人性意识,这是与其同时代的思想家无法相提并论的,在战国时代,这些思想无疑具有高度的理论价值和积极意义。 (一)养民教民说。 养民教民思想是孟子关于犯罪原因及其预防的学说的核心部分,这一思想基于他的性善论。孟子认为既然人性是善的,那么犯罪就非人之本性。孟子有这样一个借喻:牛山原来林木繁茂,这是它的本性,但是后来被“斧斤伐之”,刚刚长了一点小苗叶,又被牛羊啃来啃去,结果变得光秃秃的,失去了山的本性。借此,孟子说明了人性的堕落是自戕的结果。 至于人的本性为什么会堕落?孟子敏锐地意识到了物质生活条件、客观经济环境与犯罪之间的联系,指出了犯罪增多的客观原因是民无“恒产”。这不仅与《管子》之中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是一致的,而且孟子还进一步认识到了“富岁,子弟多赖”,即礼节观和荣辱观不是生而自知的。所以孟子提倡设立学校,通过教育引导人的善性。 (二)省刑慎罚的刑罚观。 孟子主张行仁政,而行仁政不以刑罚为驱使,法制建设的进行应当以仁政的精神为原则。孟子以仁义作为最高的法律价值,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在他看来,不仁不义是最严重的犯罪。据此,孟子特别为人们确认了一条“先王之法”——“诛不仁”:“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隳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他把那些“争地以战”、“争城以战”的诸侯斥之为“率土地而食人肉”,应当“罪不容于死”;把那些谋臣、武将斥之为“民贼”。孟子认为当时社会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不是一般的下层盗贼,而是上层不仁不义的祸国殃民的行为。虽然孟子不赞成人民起义,并断言人民一旦起义就会导致国家灭亡,但是孟子也指出了人民起义的根源在于统治者的暴虐之政所逼。孟子的这些思想指出了犯罪不仅局限于一般百姓触犯统治阶级意志,还包括统治阶级集团内部不仁不义的行为,且后者比前者严重,同时还揭示了“官逼民反”的道理。这种以民众为本的视角在当时的社会是难能可贵的。 因此,孟子提出了他的“不嗜杀人”主张。孟子倡导仁政、反对“虐政”,他认为“虐政”的表现之一是滥杀无辜,所以,作为仁政的措施,孟子提出要省刑慎罚,并告诫那些野心勃勃的诸侯王,只有“不嗜杀人”,才能定天下于统一。而且在实际的刑事政策上,孟子依据其性善论提出“教而后诛”。这一主张不仅适用于上层阶级的诸侯、大夫,也适用于一般的平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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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a...

中秋佳节,圆月当空。仰望明月,思绪涌上心头。 月有阴晴圆缺,人都为满月赞叹不已。喜欢满月的美满,却,新月,又哪来的满月呢?我不同,我喜欢残月,是上弦月下弦月的残月。她总有说不出的美感,让我沉醉,让我着迷。 缺与全是对立的,从宇宙诞生的起,就对立。世上完美的事物,事物残缺不全的,正是完美的事物,都在追求完美,都把完美。在追逐的,了功名、了利禄,了所谓的,但了完美,此时的你仍然是“残而不全”的。 说“全”是完美,“残”适度。“残”的哲学在于它的知识,在于它的自省,在于它的与世无争…… “残”相的完美。德国哲学家尼采曾作诗谈“处世”:别在平野上停留,也别去爬得太高。打从半高处观看,世界最美好。“残”再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了,使了人生的新境界,还未曾完美,但的完美。“残”其实残,它是留有余地,是适度的放弃,是知足而长乐、随遇而安生。 把心态放平常,把心态放,不要过度追求完美,这只你生紧张无味。要以“残”的心态去追求“全”生,你会,人生其实美好,你在做你力所能及的事,人生的步都更坦然了。人生十全十美,意的事十有八九,乐观的心态,“残”也会“全”。 以“残”的心态,追求“全”生。当你回首时,你感到悲哀,你尽力了。仰望星空,你还会为满月赞叹不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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