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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就业理论演进剖析 就业这一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受到西方经济学家的关注,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就业理论。西方经济学家对就业问题的长期研究和探索,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多角度、多层次的就业理论。如古典经济学派的就业理论,凯恩斯的充分就业理论,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就业理论,新凯恩斯主义的工资粘性就业理论等。 (一)古典学派的就业理论 萨伊定律是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的基石,其基本内涵是供给创造需求。该学派经济学家代表人物有马歇尔、庇古等,他们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出发,认为市场上产品价格和货币工资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发调整。劳动供给和劳动需求相互作用决定实际工资和就业水平,供求平衡时的就业量就是充分就业水平。进而认为,只要不存在工资刚性,工资率可以自由伸缩,市场机制能自由的发挥调节作用,可使一切可供使用的劳动力资源都被用于生产,劳动力市场总能达到就业均衡,长期持续的非自然失业不可能存在,存在的只是自愿失业和短期性摩擦性失业。 他们认为,解决失业问题的办法是消除货币工资的刚性,使货币工资能够随市场的需求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古典学派将自由竞争作为前提条件,主张市场调节平衡就业,否定了失业问题的普遍性。但换个角度理解失业的产生仍然是有可能的,失业问题正是竞争不充分所导致的结果,要解决失业问题首先就应该解决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不充分问题。 (二)凯恩斯的就业理论 凯恩斯就业理论是以有效需求原则为核心,认为就业量取决于有效需求。失业之所以持续不断,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一般情况均存在“有效需求不足”。即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时的总需求不足,由此造成较多的社会失业,即不充分就业。凯恩斯主义的促进就业理论实际上主张降低工资,即在不降低名义工资的情况下,降低实际工资。但前提是扩大总需求,因为总需求的扩大,必然会导致通货膨胀,工人名义工资不变,但实际工资相对减少。为实现充分就业,凯恩斯认为,必须摒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依靠国家干预,提出需求管理政策,从而达到促进生产,增加就业的目的。 (三)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就业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相继陷入“滞胀”的困境,凯恩斯理论失灵了。因而以托宾、杜生贝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学派经济学家提出“结构性失业问题”,力图用市场结构的变化来解释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发症,认为是微观市场的不完全性和结构变化引起滞胀。得出结构性失业是因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结构失调,结构性失业的存在必然引起失业与工作空位并存。由于强大的工会力量使工资易涨不易跌,所以尽管社会上存在着失业,但货币工资却不下降,而只要存在工作空位,货币工资就会迅速上升。于是,失业与工作空位并存就转化为失业与货币工资上涨并存,进而转化为失业与通货膨胀的并发症。该理论主张从就业内容或就业结构角度来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如政府要指导收入政策,即政府要采取措施限制工资和物价的上升,以缓和通胀;注重完善劳动力市场,缓和因劳工市场技术结构变化造成的失业;适当修改完善失业补助金制度,激励失业者就业。 (四)新凯恩斯主义的工资粘性就业理论 新凯恩斯主义的劳动市场理论主要包括名义工资粘性和实际工资粘性两方面。名义工资粘性是由于长期劳动合同的存在和交错调整工资所致,工资通常是由于工会与企业通过谈判订立的合同而固定下来的。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工资不能随市场供求行情而调整。即使没有工会组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因受有合同的企业粘性工资的影响,工资也不会轻易变动。隐性合同理论认为,雇员与雇主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之间会形成某种稳定收入的非正式契约,从而使工资具有粘性。隐性合同导致失业的原因是由于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厂商和工人因信息有限,决定了均衡合同出现无效率的非充分就业,因而通常会解除工人。效率工资论则说明了雇主会主动付给员工高工资,以提高雇员的生产积极性,提高跳槽和偷懒的机会成本同时吸引有能力及高技术人才。内部人——外部人理论则指出,内部人由于受到劳动转换成本的保护,在工资决定上有着重要的讨价还价能力,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和地位。致使工资调整主要取决于在职人员而不是失业者,于是,便可能出现非自愿性失业。因而解决失业问题政府就要干预工资合同,要减少工资粘性,增加工资弹性,使工资能够适时适度灵活调整。 (五)反古典经济学的就业理论 “反古典”学派主张放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借鉴日本的经济模式及行政主导性的市场经济模式。在就业问题上,强调在保证企业自由用人和求职者自主择业的前提下,在保持企业活力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同时建立稳定就业,劳动力流动平缓、劳资合同和工资差距较小的劳动力模式。 
上市公司经济管理中现寸若干问题剖析与管理改革建议 [摘 要] 盈余管理是近年来财务理论界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从委托代理关系与盈余管理的形成、契约关系与盈余管理的形成、信息不对称与盈余管理的形成三个角度进行了盈余管理的经济学分析,以期通过探讨对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予以认识和防范,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监督。 [关键词]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经济学分析 一、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 盈余管理是近些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理论界一个热点问题。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在编报财务报告时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寻求对自己有利的财务结果。雪普(KatherineSchipper,1989)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在这一定义中(1)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而把管理会计报告以及那些意在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原则的活动等排除在外。(2)提出了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某些私人利益。(3)并没有依赖某一特定的盈利概念,而是基于会计数据作为信息的观点进行讨论的。这里的获取私人利益与对外财务报告的中立原则是对立的,盈余管理实际上背离了中立性原则,而中立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可靠性的一部分。因此,盈余管理提供的信息是不可靠的,盈余管理并没有定期提供实际的会计信息。 传统上,人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与经济收益(有时也叫真实收益)有关的一个概念。在经济收益观下,有一些数据(譬如经济收益)被盈余管理故意地歪曲了。经济收益之所以会被歪曲而成为会计的报告收益,除了盈余管理外,另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也将导致会计数据与真实收益有偏差。当然,经济收益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有意义地加以定义,一般说来,在现实的报告系统中经济收益是看不见的。即使如此,在经济收益观下,人们还是要把看不见的真实收益作为衡量偏差的基准。 在信息观下,盈利仅仅是许多用作决策和判断的信号中的一个。信息观意味着会计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这一统计特性。盈余管理的信息观假定公司经理拥有私人信息。在一套既定的委托代理契约下,公司经理不仅可以就会计程序做出选择,而且还可以据此程序做出不同的估计。 二、盈余管理的经济学分析 (一)委托代理关系与盈余管理的形成。 委托———代理是建立在以下两个基本假设之上:(1)委托人对随机的产出没有直接的贡献;(2)代理人的行为不易直接被委托人观察到。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是指所有者将其拥有的资产根据预先达成的条件委托给经营者经营,所有权仍归出资者所有,出资人按出资额享有剩余索取权和最终控制权;经营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企业法人制度的规则对企业财产行使占有、支配、使用和处置的权力。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双方的责、权、利得到了明确界定,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的机制。 按《公司法》规定,中国上市公司都必须是股份公司的形式。股份公司制度的最大特征就是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最终分离。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同时也是企业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但却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则由股东聘任,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获取一定的报酬,在这两者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标准的委托代理关系。根据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人都是理性的”,委托方———股东及代理方———管理层都具有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动机。但是在股份公司制度下,管理层(尤其是经理层)对企业剩余没有或只有少量的索取权,他们的努力工作并不能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甚至需要承担较大的成本。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管理层在对企业信息披露尤其是关键的盈余信息披露时,将根据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提供信息披露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这里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是指个别企业的私人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但公司的会计信息实际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信息披露的边际社会收益会大于私人边际收益(主要是由于真实和相关的会计信息能优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外部经济性所致),从而使社会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时信息披露量应当大于私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信息量。许多信息从股东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然而管理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导致了股东与管理层目标的偏离。为促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目标行事,委托人会通过各种契约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监督,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代理成本,当代理成本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委托人就会弱化监督,甚至放弃监督,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①。 在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经济分析中,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根源,根据“委托经济责任”理论,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衡量经营者的业绩,解除经营者的委托经济责任。在现代股份公司中,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构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为了激励和督促管理人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建立起了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和考核机制,也都是建立在利润目标的考核上。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必然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及信息上的优势,运用自身的职业判断,在不违反会计原则的范围内,选择对自身有利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直接干预盈余信息的生成,从而使盈余信息朝着对自身有利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虽然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遍设立了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组成的多级治理结构,但实际情况是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的主要决策还是管理人员说了算。而作为会计数据直接生成者的会计人员,其个人利益完全受管理人员的控制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为了自身利益进行盈余管理就没有障碍了。 从股东与管理当局间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派生出三种可能的层次更低的委托代理关系组:(1)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2)小股东与大股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3)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下面,分别从这三个角度对盈余管理产生的内在原因做更深入的分析。 从股东与管理当局间的关系分析。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代理人道德风险问题,在委托人无法了解代理人努力程度的情况下,最适宜的契约就是使代理人分担其行动的后果,以此来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于是产生了基于会计盈余数据的管理人员报酬计划。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委托———代理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刚性,加之经济主体的自利性,使代理人有动机为自身利益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对委托人隐瞒实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由于委托人很难监管和约束代理人,盈余管理作为机会主义行为便得以产生。 从大小股东间的关系分析。 在上市公司中,除了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外,大小股东之间也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尤其是中国的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几乎全部是由以前的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国有股占据绝对的控股地位,中小股东所占比例很小。中小股东相信股东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将监管管理当局的责任委托给大股东,自己不参与对管理当局的监管,而选择“搭便车”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股东与管理当局合谋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的发生。 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所占股份比较多,利益与上市公司联系更紧密,自然有动力参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但是从中小股东的角度来看,将参与监管的成本和参与监管所获得的效益相比较,更愿意选择“搭便车”的方式,由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中小股东自己不参加监管。公司治理结构中,“搭便车”是指大股东承担对公司经营者行为的监督费用,而相应的收益由所有的股东来分享。显然,也包括对经营者财务决策以及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督。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如果小股东因监督而获得的收益不能弥补他付出的监督成本,小股东便不会实施监督活动,而宁愿享受大股东监督所带来的好处。 下面我们可以运用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来分析上市公司大小股东间博弈行动的结果,大小股东间博弈的结果是小股东放弃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导致大股东与管理当局合谋损害中小股利益的行为。这是一个简单的智猪博弈的过程。
浅论商品流通模式创新的趋势与内涵商品流通模式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由流通主体、流通渠道、流通环节以特定的组合来完成商流、物流、信息流的转移,从而最终完成商品交换的方式。 在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中,商品流通专指商品的买进和卖出两个阶段;从流通渠道看,可以表述为: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模式(中间环节可多可少);商品的所有权及商品实体从生产者出发,经过各类中间商逐级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货币则由消费者逐级转移到生产者手中;各类商品经营者共同承担流通任务,分享流通利润,经营者之间以及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是相互竞争关系;各类中间商由于其天然的中介地位集聚了大量的供求信息,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引导消费者的需求,成为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 20世纪后半期开始,面对经济全球化、消费者的个性化和产品多样化,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狭隘的商品流通观念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传统的商品流通观念是与卖方市场态势相适应的。在卖方市场条件下,生产者占据有利位置,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议价能力受到制约,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中介的商业企业成为生产企业的附庸,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末端。但是随着大多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先后从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产品全面供大于求,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产品是否符合消费者的需要,是否能够销售出去成了生产者成功经营的先决条件。此时商品销售处于社会再生产的主导地位,商品流通的任务不再仅仅是沟通生产和消费的“中介”,而是要“协调”商品的生产与消费。这里的“协调”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全面协调,这种协调仅靠传统的商品流通产业在狭隘的商品流通观念下是无法完成的。 其次,传统商品流通模式中的竞争观念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在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中,生产者、经营者各自为战,把交易对象当作获利的源泉,竞争多,合作少,这种竞争方式在今天表现出了很大的局限性。在巨量的商品流通任务面前,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生产和消费都显得势单力薄,不可能独立完成流通功能。没有交易各方之间的合作,就难以把社会再生产整合为一个流畅的过程,而传统的竞争观念影响了合作的发展,阻碍了流通效率的提高。 再次,传统的“三流”运作模式阻碍了流通效率进一步的提高。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中“三流”运转的根本特征是沿着流通链条逐级传递。随着流通环节越来越多,流通渠道不断加长,商流、物流、信息流逐级传递的方式带来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多次商品所有权转移直接提高了交易成本;物流过程中的重复运输、迂回运输,提高了商品的损耗和运输成本,降低了运输效率;信息流动过程中的信息耗减、信息失真、信息梗阻更加严重的影响了商品流通的成本和效率。所谓的“牛鞭效应”,就是由于信息失真,企业按照错误的信号大量生产,最终造成产品滞销、库存积压的现象。 商品流通模式创新的趋势 由于传统商品流通模式制约了流通效率的提高,不利于社会再生产的协调运行,所以必须要促进商品流通模式的创新。 目前,从世界范围看,商品流通创新的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直销模式迅速发展 在传统的流通模式中,中间商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生产者必须依赖中间商才能完成商品的销售。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者的利益和偏好成为决定生产者经营决策的关键因素,为掌握市场的变化,生产商产生了跨越中间环节直接控制分销渠道的客观要求,但是没有技术上的支持,这种要求就难以实现。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使生产商直接参与流通活动成为流通主体的梦想成为现实。制造商可以越过中间商直接从事网上交易,消费者也可以从互联网上直接向厂家选购自己中意的商品,各类电子商店和电子购物中心不断出现,市场份额增长迅速。 纵向一体化模式发生改变 纵向一体化是现代企业扩张的重要途径。流通领域传统的纵向一体化,主要表现为生产企业产品自销和零售企业自采。但这种一体化有明显的缺陷:首先,这种一体化需要大量的投资,无论是收购、兼并还是独立建设都需要大量投入;其次,一体化的速度较慢,要经过一定的运作和建设周期之后才能逐步实现,这样企业就可能丧失市场机会;最后,一体化损害了专业化,一方面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企业需要支出越来越庞大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由专业化分工而带来的效率。 新型的纵向一体化是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电子商务与原来的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传统一体化不同的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推动的垂直一体化无需耗费巨资来控制上下游企业,而只是通过网络与最终零售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投资少,见效快,还可以保持专业化分工的高效率。在网络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新型纵向一体化迅速发展。 供应链的重新整合 新型纵向一体化的纵深发展就是供应链的重新整合。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网链结构模式。它把一条供应链上的所有节点企业都联系起来进行优化,实现生产和销售的有效链接和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合理流动,从而降低成本,减少社会库存,提高商品流通的效率。在这个链条中,企业不再拘泥于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与其它企业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它突破了狭隘的流通概念,把流通推广到了除生产车间之外的整个经济领域。 商品流通模式创新的内涵 由于商品流通的复杂、多变,很难说有一种统一的、固定的新的商品流通模式来取代旧的商品流通模式。排除形式上的细微区别,商品流通模式创新的内涵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流通观念创新 从狭隘的商品流通到“大流通” 从把商品流通当作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末端环节,由生产决定,到把流通看作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从认为商品流通就是一个买进卖出的过程,到认为商品流通应当贯穿从发现顾客需求到设计、开发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的全过程,这就是从传统流通观念向大流通观念的转变。商品流通模式创新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重组流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它要求企业必须以大流通观念为指导,用更开阔的视角看问题。 从竞争走向合作 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中充满了零和博弈。流通领域中的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互不信任,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之间缺乏合作,把交易伙伴当作获取利润的来源,在交易中封锁信息,相互抬价或压价。在生产、流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市场上的不确定性也相对较小,零和博弈的存在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商品流通模式创新是为了将商品流通过程整合成为一个流畅的链条,客观现实要求企业间更紧密的合作,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之间从竞争对手转向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间的博弈从零和走向双赢。流通链中不同企业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都是企业从竞争走向合作的具体表现。 流通主体创新 在大流通观念的指导下,流通主体创新顺理成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新的商品流通主体加入到流通中来。商品流通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商品流通模式下的各级批发商、零售商和代理商,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都部分承担了流通的功能,供应商、生产者、消费者都成为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原有的流通主体改变其功能适应新的流通模式。在新的商品流通模式中,由于商流、物流、信息流的流转模式均发生了变化,相应的,适应原有的三流运转模式的资源配置就要发生变化。对于原有的流通主体来说,他们承担的一部分功能消失了,一部分功能被弱化,一部分功能被强化,还可能发展出新的功能。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传统流通模式下的批发企业,由于受生产企业自销、零售企业自采的影响,传统的批发业务日渐萎缩,但是批发企业不断通过功能重新定位来适应新的商品流通模式,或者通过前向、后向一体化成为新的流通链中的一部分,或者通过发挥自己的仓储和配送功能成为第三方物流中心。 “三流”的运转模式创新 信息流的变化 在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中,信息传递主要在相邻的节点之间进行,通过流通链中的各个交易伙伴逐级传递。这种直链式的信息传递模式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信息滞后严重,各节点反应不同步;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受影响;非相邻节点间的信息沟通难以进行,整体协调性差。在新的商品流通模式中,信息传递主要有“网络状模式”和“集成式信息传递模式”。“网络状模式”的特点是在直链式信息传递的基础上,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直接联系;“集成式的信息传递模式”是指由一个专门的信息集成中心承担信息的存储、处理、收集和发送功能,各节点企业直接与信息集成中心联系。信息传递模式的变化使供应链上不同节点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克服了由于信息的级级传递造成的“牛鞭效应”,提高了信息的传递效率。更重要的是,在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商品流通资源将被重新整合。 物流的变化 传统物流是指在商品的买进和卖出两个阶段发生的所有商品实体的运动。现代物流是指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的,为提高原料、制成品及相关信息的流动与储存效率,而对其进行的计划、执行与控制过程,是物流作业系统和物流信息系统的高度统一协调。物流效率的提高不仅仅在于先进的储藏技术和运输技术的采用,更重要的是通过信息技术重组物流模式。在物流信息系统的统一指挥下,在整个供应链中确定最佳的商品运输路线、运输频率,以最低的成本,最低的损耗,最快的速度完成商品运输,最大限度的降低工商企业库存,满足消费者需求。现代化物流中心的出现,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都是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的具体表现。 商流的变化 支付是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商流)的手段,传统的支付手段主要有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由于社会对流通的速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仅依靠传统的支付方式,付款与结算的流程将成为整个交易的瓶颈。现代商品流通模式中主要的支付方式将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安全、经济的特点。首先,基于网络的电子支付可以在任何联网的计算机上进行;其次,电子支付可以实现真正的“实时”支付,在网上点击付款的同时完成结算活动;再次,随着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和认证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将具有高度的安全性;最后,电子支付的成本非常低。 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三流”运转模式创新的技术基础 “三流”运转模式的创新都离不开信息的准确、快速的传递,信息革命提供了空前丰富的网上资源,扩大了信息搜索的范围,降低了信息搜寻的成本,提高了信息的加工程度,极大的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在网络与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电子商务的出现可以看作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发生革命性变化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实现商品流通模式创新的技术基础。技术进步是引起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在新技术的支持下,原来与信息严重不对称、落后的物流系统和支付体系相适应的所有的制度安排都必须适应新的环境而改变,这种改变就是商品流通模式的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流通模式创新是新技术、新观念与传统商务的结合。新的商品流通模式是在传统商务的基础上逐步渗透新观念、采用新技术的结果。旧的商品流通模式有其长期积淀的合理成分,新的商品流通模式必须是传统商品流通模式的改善和提高。以B2C电子商务为例,在这种模式下,生产者与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接沟通,传统的中间商似乎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但是,在实践中传统中间商并没有消失,而是通过改变自己的功能和地位融入新的商品流通模式。不仅B2C电子商务如此,其他方面的商品流通模式创新,如现代物流的发展,信息系统的改造等,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原有的模式而全面更新。
我看你还是到网上查资料自己写吧5000字啊要写多少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