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mpkinn
所谓的“不良行为”,从心理学角度看,很多的“不良行为”主要与时代没有关系,而是与生理发育和人格成长有关系,换句话说,是人生在这个阶段不可避免或难以避免的一些心理现象和生理行为。所以,应以冷静、“中性”的态度,淡化在校学生的某些“不良行为”问题,对某些“不良行为”,或疏导,或等待,或观察,或不加可否。作为学生,“自我”同“本我”要好好协商、谈判,一些行为要适可而止,不要越轨。 1、“贪玩”——“本我”。玩是动物包括人的天性,青少年玩起来更会忘记或不顾一切。我们可以看到在山野里有这样的画面:一边是老牛被拴在犁耙上,埋头地犁地;一边是小牛犊在犁地老牛的四周,疯狂地撒欢儿。——这是小牛犊的本能。它不知道或不懂得一旦它长齐了牙齿,就会告别疯狂地撒欢儿,就要像老牛一样,被拴在犁具上,埋头地犁地。从劳动力角度说,13—18岁的人正在向劳动力走来。贪玩也就是这么几年,一旦工作了,也就没有这样的时间和机会。青少年就像小牛犊那样,不一定意识到这一点,但这是这一年龄段的规律性行为。正好,又和学业碰到一起了。如何通过玩耍调节紧张的学习,以及在玩耍中学习某些方面的知识。而在“玩”的前面加一个“贪”字,这主要是“应试教育”给青少年加的罪名。总之,对于学生来说,玩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或正当的需要,注意控制着一个玩耍的“度”。 2、“粗野”——人格发育发展。粗野是动物包括人的本性,是人的潜意识里“本我”的表现。野生动物它们不读书学习,所以永远粗野。人因为是高级动物,高级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读书学习;于是在“学龄期”就要进学校接受教化,否则,就是粗野的孩子。青少年接受教化,是人格顺利成长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青少年的粗野是客观的;一方面教化需要一个过程,教化的效果在每个青少年身上是不同的。 3、“不听话”——有些家长来咨询,问“孩子不听话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难能给家长一个满意的答案。因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得先弄清楚3个问题? ⑴以什么或谁为标准判断“听话”和“不听话”? ⑵具体是些什么话,孩子不听? ⑶家长要孩子“听话”,是为了控制孩子还是为了有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康发展? “不听话”的话题,可能是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困扰着“亲子关系”的一个“情结”。人们一直把“听话”当作“好孩子”的标准。当“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父母,这“不听话”的父母又要求他自己的孩子要“听话”。 也许,这是人们做“父母”角色的一个局限性。所以,“孩子不听话怎么办”的课题,至今尚无法做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4、“手淫”——属于隐私活动,但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手淫有害”不能成立。“精满自溢”。手淫——遗精,是自然、安全、合乎情理的缓解、宣泄性冲动的方式,是“青春期”性成熟的一种生理表现,是解除因性压力而引起心理不安、躁动的一种“自慰”的心理防御方式。 5、“早恋”——首先这个词就没有个科学的定义;然后,现实中主要是指老师和家长,对这个词的理解普遍偏激。 从“少年期”到“青春期”到“青年期”,青少年性心理的变化有“三步曲”:第一乐章——疏远异性阶段,在课桌的中间有“三八线”,下课了,女的一群唧唧喳喳,男的一簇嬉戏打闹;第二乐章——接近异性阶段,但不限于特定的目标,多是群体的异性交往;第三乐章——迷茫的爱慕异性阶段,开始有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偶像。 “恋爱”,按传统、现代的解释是指未婚男女双方互相爱慕的心理活动和行动表现。就婚姻与家庭来说,“恋爱”是重要以至是最重要的“手段”。“早婚”,这词容易界定:是指未到生理和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可这人与人(这里指异性)的爱慕之情,能用年龄来界定么?谁能说出个具体数字? 当然还有“新潮”的恋爱:正因为在恋爱阶段也不排除性爱,所以当代一些“新潮”的人,有把“恋爱”只当作“目的”的。他们把恋爱的时间拖得很长或把恋爱的对象换得较频。也就是“光恋爱,不结婚”。“新潮”,实际上是在恋爱期间,性爱行为冲破了传统的道德、一个人的“本我”打败了“自我”而形成的一种现象。 从心理学角度说,男女在儿童期是不忌性别、两小无猜;到了少年期,会有一段时间的“异性相斥”,这是一种“错觉”和“假象”;到了青年期,就回复到“异性相吸”的“真相”上来。在传统的时代,其“相吸”是隐秘和含蓄的;可到了开放的今天,就变得公开和赤裸,甚至还要“趋众”、赶时髦,—— 谁身边没有个异性朋友傍着,谁就是落伍者。所谓的“早恋”,就是青少年从“假象”走到“真相”初步的“相吸”行为。 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相吸”不能叫“恋爱”,也不能等同于“新潮”;只是一种异性间本能的性吸引的暂时表现,性意识的萌动,盲目、好奇、懵懂、朦胧的“游戏”而已,是在幼稚地对成人进行“模仿”罢了,但对婚姻与家庭,他们还没有考虑到,甚至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感到迷茫,连自己都不知道,没有真正恋爱的能力、明确的意向和严肃的责任感。 在客观“认知”的前提下正面辅导,包括宣传学习性的知识、心理动力“里比多”,进行躲避刺激、意识控制、自然“脱敏”、排遣、升华和开展“转移”活动等。 其实,如果“早恋”是成立的话,那到了“青春期”,“早恋”比“恋母”或“恋父”情结要好得多。 6、“同性恋”——就总体来说,笔者对现在有的学校出现的“同性恋”现象的看法有三: 一、是两个同性同学交往亲密,不能随便、轻易扣上“同性恋”的帽子。 二、是有些女生睡在一个被窝里,甚至有肌肤之亲,这并不能证明是在搞“同性恋”。 三、是“同性恋”在当今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从发展的眼光看,它不但不是“性心理疾病”,而且因为没有伤害别人、破坏社会所以也不违纪、违法,只是时下传统的道德在谴责他们,而对传统的道德是要有所突破的。 7、抽烟、喝酒——青少年在长身体的时候,也在长心理就是人格的成长;但两者成长不同步,有的反差较大。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认为自己已长大成人,但心理发育并未跟上。模仿成人抽烟、喝酒就是要显示“成人气概”。 人是社会的人,学生也想建立些人际关系,这烟、酒就成了一种社交的纽带和手段。平常学习紧张,周末要放松放松,课堂上须“夹着尾巴”,在宿舍里可以放肆一下,同学聚会,多喝了一点酒,来了激情,借此展示个性、张扬自己。 提起抽烟,这是个一贯性的问题。“严禁吸烟”可以作为校纪明文写上,但不要指望真的能全面杜绝。能保证在课堂上绝对不抽、校内基本不抽(宿舍、厕所除外),老师就算较好地完成这项任务了。 8、沉溺“网吧”—— “网吧”,是当今电子、信息时代的产物,许多学生迷恋、沉溺到废寝忘食、耽误学业的地步,都是事实。 对“网吧”,第一,要堵是堵不住的;第二,要学生不看网上的不利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内容,这首先要从源头即厂家、商家那里堵,禁止制作、推销这种“软盘”,但这不是学校的任务或责任;第三,凡事有利有弊,青少年也确实通过“上网”,练就了聪明的脑、灵巧的手,当然也满足了“本我”贪玩的欲求,回过头再来较安心地做功课。 不同时代有不同内容或方式的引诱源或叫“甜蜜的陷阱”。电脑的时代,就不可避免会发生电脑问题。成人照样也入迷上瘾。某单位现在实行“无纸化”办公,据调查,有80%的员工在上班的时候上网。一些成人在网上进行“QQ”交友,有个男人最后实地约会时,发现对方就是自己的老婆。所以不要一味指责青少年。“上网”这一引诱源,并不是“洪水猛兽”,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几大“不良行为”,主要是在“应试教育”下,家长、老师对青少年的过激或偏激看法。 对“青春期”,无论是“美喻”还是“问题”,都是生理、心理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规律性的东西,是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同学个人如何自我调适和老师、家长如何积极引导。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现在身为学生的我们在一个班集体,每一个同学都是班里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应该为班级的成长,贡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常说“班级要拧成一股绳”,而拧成这绳的一根一根的细丝,就是每个同学。因此,我们每位同学要为班级的进步,合力拼搏,贡献力量。这就要求每个同学都要有集体观念,要积极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要懂得在集体以生活中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自觉服从集体管理,遵守纪律,热爱集体,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主动为集体尽自己应尽的义务,把自己真正融入集体。也许你会思索,我该怎么为集体出自己的一份力呢?班级这个大家庭就是我们的集体。为班级争光,只需要我们从身边做起:平时注意一些细节,当你发现地上有纸屑的时候,弯一弯腰;当你发现风扇没关的时候,动一动手;当你看见水龙头在哗哗地流着水时,动手关上。那么这弯一弯腰,动一动手之间,就流露出了你对集体的热爱,这难道就不是为班级争光彩吗?要想生活在一个幸福的集体中,就应该人人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为班级出力、为班级添光彩。说到为班级添光彩,其实很简单:把倒了的扫帚、铲子扶起来摆正;把讲台上的粉笔灰擦掉;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是些丰功伟绩,不是些巨大投资,只是些生活中的琐事罢了,但只要我们人人都做到这些,大到搞好自己的学习,小到把地上的垃圾捡起来,那我们这个班集体能坚不可摧,无人能敌。这些不都很简单吗?恍然大悟之后我们能不能做到呢?还有,我们做这些不需要大张旗鼓,因为在我们心里,为班集体做一件事是不需要任何酬劳和夸奖的。我们只知道,只要能让班级得到应有的利益和荣誉,我们做什么都可以。俗话说得好:“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个班集体就是要求我们劲往一处使,不各扫门前雪,人人都为班级添光彩。这样,一个优秀的班级才会诞生同学们,学校和班级是我们学习知识,锻炼能力的场所,是我们陶冶情操,培育品格的环境。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在班集体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用我们的努力把班级建设的更加美好、灿烂,让我们学校的明天在我们的努力下更加美好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