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铁虫
我只知道区别 中国建筑中具有审美价值的特征形式和风格。自先秦至19世纪中叶以前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2000多年间风格变化不大,通称为中国古代建筑艺术。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外国建筑,特别是西方建筑的大量输入,中国建筑与世界建筑有了较多的接触和交流,建筑风格发生了急剧变化,通称为中国近现代建筑艺术。 中国古代建筑艺术 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在封建社会中发展成熟,它以汉族木结构建筑为主体,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优秀建筑,是世界上延续历史最长、分布地域最广、风格非常显明的一个独特的艺术体系。中国古代建筑对于日本、朝鲜和越南的古代建筑有直接影响,17世纪以后,也对欧洲产生过影响。 艺术特征 和欧洲古代建筑艺术比较,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有3个最基本的特征: ①审美价值与政治伦理价值的统一。艺术价值高的建筑,也同时发挥着维系、加强社会政治伦理制度和思想意识的作用。 ②植根于深厚的传统文化,表现出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建筑艺术的一切构成因素,如尺度、节奏、构图、形式、性格、风格等,都是从当代人的审美心理出发,为人所能欣赏和理解,没有大起大落、怪异诡谲、不可理解的形象。 ③总体性、综合性很强。古代优秀的建筑作品,几乎都是动员了当时可能构成建筑艺术的一切因素和手法综合而成的一个整体形象,从总体环境到单座房屋,从外部序列到内部空间,从色彩装饰到附属艺术,每一个部分都不是可有可无的,抽掉了其中一项,也就损害了整体效果。 这些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为: 重视环境整体经营 从春秋战国开始,中国就有了建筑环境整体经营的观念。《周礼》中关于野、都、鄙、乡、闾、里、邑、丘、甸等的规划制度,虽然未必全都成为事实,但至少说明当时已有了系统规划的大区域规划构思。《管子·乘马》主张,“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说明城市选址必须考虑环境关系。中国的堪舆学说起源很早,除去迷信的外衣,绝大多数是讲求环境与建筑的关系。古代城市都注重将城市本体与周围环境统一经营。秦咸阳北包北坂,中贯渭水,南抵南山,最盛时东西达到二三百里,是一个超级尺度的城市环境。长安(今陕西西安)、洛阳(北魏)、建康(今江苏南京)、北京(明清)等著名都城,其经营范围也都远远超过城墙以内;即使一般的府、州、县城,也将郊区包容在城市的整体环境中统一布局。重要的风景名胜,如五岳五镇、佛道名山、邑郊园林等,也都把 环境经营放在首位;帝王陵区,更是着重风水地理,这些地方的建筑大多是靠环境来显示其艺术的魅力 
美 的本质界定上呈现出集体化的特征。 首先,人是“世界的美”。理论内涵是有了人世界才有了美;世界的美是人类创造的。美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美之所以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和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就是因为作为"世界的美"的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人,只有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并成为"世界的美"历代美学家对美有一个共同的看法:美离不开人,美是对人而言的,我们不能离开人来谈美。在莎士比亚看来,人是"世界的美"。既然美是对人而言的,"世界的美"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那么,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 美离不开人,美是对人而言的,“世界的美”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只有拥有自由意识的人,才能和现实发生审美关系,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主体和客体自己、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只是主体对客体在某种现象的观赏和精神上的满足因此,美就诞生在这种自由性的审美关系中。所以只有自由的人才能有美。美不但是人类提高自己和超越自己的一种社会功能,而且还要求有社会性的情感共鸣和社会化的解释和评价。美之所以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和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这是因为作为“世界的美”的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人。只有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并成为“世界的美”。从人类精神发展来看,人类意识一方面把自己和客观世界区分开来,建立了主体于客体的关系,这样就使客体不仅成为主体需要的对象而且还能成为自我实现的对象。另一方面人又不断地在实践中加强“类”的意识,从而在社会规范和公共意识上加强了人与人的关系,因此美对人来说绝不是个人的现象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其次,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包含着主体、客体和对象化三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是作为主体的人要具有欣赏和创造美的本质力量;其次,作为客体的对象 要具有审美的属性,能够把人的本质力量转化为颜色、声音等物质形式;最后,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对象之间要发生相互转化和对象化的关系。人作为自然存在的物的物质性和动物性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是个体人的自然力和生命力,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感性基础,是人的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精神力量;人的精神力量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创造性的特点,是多元的复合结构,既有自然的物质因素也有社会精神因素而且是处在不断变化的创造当中的。对象化是把人“化”到对象中去,也就是把人的本质力量“化”到对象中去然后在从的对象中表现中表现出人的本质力量使对象化成人自己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就既有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也有人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因此,所谓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指人按照美的规律在对象中进行自我创造从而把对象塑造成美的形象。人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活力的有机整体。因此,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特别是情感力量的对象化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活的形象。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就是说人在审美活动中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全面地在对象世界中展现出来,同时,正因为人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整体,所以,人的 本质力量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生生不已的、活泼泼的生命力量,是富有生命力的活的形象,美只能是充满了生命力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不可能是本质概念的 对象化。当一个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达到了自己的要求,于是就感到满足、幸福、愉快,感到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是和谐自由 的,这时,就产生了美。 再次,美是自由的形象。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凡是美都是形象。面对形象,我们不能单凭理智来理解,而是要通过感性的形式,通过感情和想象来进行感受和感知。虽然美都是形象,但形象却不一定都美。美的形象应当都是自由的形象。它除了能够给人带愉快感、满足感、幸福感和和谐感外,还应当给人带来自由感。自由感是 审美的最高境界,因此,美都应当是自由的形象。首先,美的理想是与自由的理想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其次,自由不是盲目的,而是有规律的,自由的规律就在于对 客观必然的规律的认识和掌握。美既有外在的自由,也要有内心的自由。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既是美的规律,又是自由的规律,二者的一致,美的形象就都 成为自由的形象。美的创造和欣赏的过程,正是客观现实中的美不断地自由化地转化为形象,不断自由揭示和显露其新内容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物质的感性形 式也被精神化,变成自由的形式,用来自由地表现人的本质力量。 最后,美在创造中。美作为一个自由的形象她处在不断的创造之中,它随着历史文化条件和时间的变化而呈现出的一种常新常异的形态。美的创造涉及到的是人的精神世界中独特高峰体验。美的创造承载着人类文化的成果。文化的承载和心里机能的统一。因此,每次成功的审美创造都是一次独特的人生高峰体验。 美在创造中也指美的多层次多侧面的突创。自然物质层:审美对象各物质属性的复合,这是形成和创造美的基础。美不是某种固定的物质但是美又不能离开物质属性。知觉表象层:知觉是感觉的复合,表象所感觉形式的复合。因为知觉表象层可以把个别和一般感性的知觉和理性的认识客观地现实和主观地情感统一起来,也就是说在知觉表象这个层次客观性已经在向主观性转变, 物质性已经在向精神性转化。这就造成了客观和主观物质和精神的统一。这是审美的最高层次。社会历史层:人的审美感觉既离不开历史的文化传统,又离不开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美的创造和人类的社会生活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等有密切的关系,受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心理意识层:意识指的是人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展开的主观方面的心理活动。美的创造是在人的意识和无意识的交互作用同审美客体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交融产生的。自然物质层决定了美的客观性质和感性形式,知觉表现层决定了美的整体形象和感情色彩,社会历史层决定了美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深度,而心理意识层则决定了美的主观性质和丰富复杂的心理特征。 正是由于美一方面是多层因素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突然的创造,所以美能把复杂归于单纯, 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生命的有机的整体。它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 正因为美是各种因素多层次多侧面的积累,所以,我们就不能把美简单化,也不能把美固定化,认为美的永远是美的。与传统美学相反,我们应当把美的形成和创造 看成是由多层次的积累所造成的一个开放系统,把美看成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一个处于恒变恒新的创造之中的开放性系统。 综上所用四个子命题的集合形式来界定美的本质是因为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而审美关系就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因此,对美的本质的界定就是应当着眼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两个方面,及其二者的内在联系。人是世界的美和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侧重于审美的客体方面的立论。而美在创造之中的命题是侧重于美的创造过程中来把握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关于美的本质,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的历史性探究和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争论,的确大大深化了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贡献是不可估量的。但是一般认为用这四个子命题来界定美的本质是比较合理的,比较系统的、比较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