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胡婷
论因材施教与应试教育 2010-4-25 14:37:05 作者:zf9828 宁夏省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永康小学/赵娟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潜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怎样才能充分挖掘和培养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怎样才能处理好个体发展与群体教育、因材施教与应试教育的关系呢?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我国近年来虽然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强调因材施教,但大多数学校又都过分重视升学率,惟成绩是瞻,成绩就是法宝,教师的业绩、教学的评估都以成绩高低来衡量,在如此重视成绩的情况下,教师们的精力都集中在了书本、成绩,厚此薄彼,抓群体而忽视个体,犹如一辆割草机,齐刷刷的过去,枝条没有了,个性没有了,只有方方正正、千篇一律的规格。因材施教与应试教育已形成矛盾。做为一名有责任的教育工作者,我们绝不能人云亦云、明哲保身,我们必须大声疾呼、合理建议。 古人韩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难道现代社会就没有这样的现象?有一些同学,学习成绩不理想,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例如唱歌、跳舞、体育、绘画、动手能力、组织能力等等,但因为缺少真正的伯乐来发现、鼓励、培养,在成绩大于天、“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学生的命根。”的思想支配下,特长爱好得不到发挥、得不到锻炼,逐渐沦落为班上的差等生。国家推行基础教育旨在推进素质教育克服应试教育弊端的教育改革成效不够明显:应试教育批而不倒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素质教育倡而不立未能取得重大突破。应试教育根深蒂固、素质教育举步维艰,而素质教育搞不好,因材施教就是一句空话。在现阶段,人的成长与谋生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人们总是根据谋生利益最大化来规划其受教育过程的。既然社会上越来越多被看好的职业岗位设置了学历高门槛,那么必将引导人们选择上大学上好大学来圆自己的人生梦,引导人们在高考前的十余年间,争取上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并力争成为一次次考试成绩的领跑者,如此一来就是片面发展的应试教育而不是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更适合普遍的需要了。基础教育多年来大都是为构建教育“金字塔”服务的,单纯追求高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只要统考分数和升学率上去了,就“一俊遮百丑”,“哼一声都是经验”。这种以应试为主导的教育目标必须改变,而应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出发点和归宿,树立以培养受教育者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以充分发展个性特长为宗旨的素质教育目标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参加教育的工作者扪心自问一下,在以成绩、升学率为准绳的时势下,你们敢逆流而上的去实施素质教育、去因材施教吗?你的成绩上不去怎么办?因此,我们必须孜孜不倦的去探索,找到一条既能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又能提高全体学生成绩及升学率的契合点。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创造的儿童教育》一文中说:“……需要因材施教。正如松树和牡丹花所需要的肥料不同,你用松树的肥料培养牡丹,牡丹会瘦死,反之,你用牡丹的肥料培养松树,松树受不了,会被烧死。培养儿童的创造力要同园丁一样,首先要认识他们,发现他们的特点,而施以适宜之肥料、水分、太阳光,并须除害虫,这样,它们才能欣欣向荣,否则不能免于枯萎……”我们这里所强调的“材”就包含着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因此,作为教师,应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观察,并结合兴趣爱好的把握来确定一个学生所具有的气质特征,进而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材施教对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体现了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使“不同的人在教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的理念。但当前小学教学因材施教中普遍明显存在着几个误区:把因材施教和班级授课对立起来;把因材施教定位于少数学生身上,和大多数学生对立起来;认为因材施教难度大,难以实施;这些误区的产生以致在教学中不能有意识地、自觉地、积极地把握因材施教对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制导性、支配性和潜移默化作用,影响着因材施教作用的有效发挥。基于这些误区在基本的对策上教师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主动的学习;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热爱每一个学生。总之,我们必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去展开教育活动,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到既面向全体又注重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中国教育的传统,也是教育事业客观规律的反映。一定年龄阶段的学生,在生理和心理发展上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他们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也大体相同,这是学生的共性。但由于不同学生的生理条件、环境影响和受教育的具体情况不同以及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等方面的个性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即他们在知识、能力、性格、兴趣、爱好、意志力、习惯、品格和学习态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去展开教育活动,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两片叶子,学生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这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不应该忽视,为了激发不同水平的学生的兴趣,教师应因材施教来吸引绝大多数的学生的注意力。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应使用不同方法,及时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来因势利导。实施因材施教应是一个教师追求的境界。具体说,因材施教的境界是教师实现其存在的状态。因为只有你热爱每一个学生,才会将你的期待心理与每一个学生的渴盼心理对接,这时,也只有这时,因材施教才会具有全部的意义。学生发展的每一步都是教师实现人生境界的阶梯。坚持正面教育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正面鼓励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从而形成正确的信念。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善用亲切的眼神、细微的动作、和蔼的态度、热情的赞语等来缩短师生心灵间的差距,使学生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从而产生与教师合作的愿望,使学生真正能放开手脚,生动活泼有效的进行学习。笔者认为以下几点能巧妙地将因材施教思想穿插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收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1)以“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每个学生都非常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许、家长的鼓励,特别是对于差生我们更不该吝啬我们的赞美。对于差生的点滴进步,如果及时给予表扬,将会诱发他们潜在的积极性,萌发上进的生机。这种表扬将起到批评起不到的作用,收到逆向激进的效果。 (2)以“闪光”为主的正面引导。要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优点,即使是萌芽状态的、不稳定、不突出的苗头,也要从鼓励角度出发,正面引导,大力宣扬,这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也是一种教育机智。 (3)以“成功”为主的激励机制。差生少有成功的机会,更难得到教师的正面肯定与激励。利用差生成功的契机来激励差生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 (4)以“创新”为主的开拓机制。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严格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仅以作业为例,内容适度,形式灵活,不仅重视巩固性的书面作业,还要设计富于个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作业、口头作业、行为作业,并把课外阅读纳入培养健康的个性之中,以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笔者认为在目前高度重视统考分数和升学率的形式下,教育工作者必须提高自己的学识能力,才能更多的、巧妙的将因材施教、素质教育融入应试教育中,推陈出新,不落俗套,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希望教育工作者能本着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精神,认认真真的总结出一些经验来,丰富、提高我们的教学质量。 
与教育相关的叙事、案例、反思、系统的认识等,都是教育论文。
周作云/李明刚 “素质教育”这个词,目前在学校生活中和有关文件、文章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可是其中的“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有不同的解释。 一 到底什么叫“素质”? 郝文武在《素质教育之我见》一文中,[1]是这样说:“素质,一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品质、资质。素养即平时修养而成的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品质即人的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资质,一说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另说人的天资、禀赋。三为心理学所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综上可见,人的素质就是构成人身体和心理的主要因素,基本成份,结构和功能,即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质量。” 这说法还是令人费解的: 什么叫“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 “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云云的“素质”和“素质一指……二指……三为……”云云中“素质”为什么都叫“素质”呢? 什么叫“天资、禀赋”?它们和“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 上述说法不费解么? 娄赫民的《也谈素质教育》[2]则是如此解释“素质”的:“一个人素质是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的,如果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那么就决定了个体素质上必然存在着差异。” 到底什么是“素质”呢?没有讲个所以然。只是说一说“素质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素质就不同”;这等于没有对“素质”作任何解释。 燕国材在《素质教育问题研究》[3](下简称《研究》)中,则有较详细的对“素质”的论述。他是如此讲的: “人的素质即人的本质、本性。据此,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应当包括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讲的显然是自然素质,仅涉及素质的一个方面。这样看来,素质的基本涵义应当表述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素质可以分为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类。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介乎生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之间的素质,可称为心理素质,它乃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合金’。” “素质的涵义已明。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大而言之,就是提高民族素质或国民素质;小而言之,就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既简且明的事,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 “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讲得多么明快!可是,《研究》的这番议论仍然令人费解: 何谓“人的本质”?《研究》在论述它的“教育人本论”时,曾这样说:“我所说的教育人本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为指导”。据此可知,《研究》所讲的“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六条中,对“人的本质”是这样讲的: “人的本质并不是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 很清楚,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不包括“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包括《研究》所说的“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来固有的”。 《研究》把“人的本质即人素质”界定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这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是很不同的。《研究》的说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就逻辑而论,如果说“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人的“素质”;那么,它们都应该具备有“素质”之所以为“素质”的“特点”或“属性”。什么是“素质”的“特点”或“属性”呢?照《研究》给“素质”所作的界定来说,这“特点”或“属性”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 《研究》讲得十分清楚:“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纯先天因素的“自然素质”和纯后天因素的“社会素质”自然是不具备“素质”的上述“特点”或“属性”的。难道不是这样么?只有《研究》所说的“心理素质”符合它所作的“素质”的界定。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对“素质”所作的分类是冲突的,其界定与其分类“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势不两立! 准上两点,我们认为《研究》并没有把它所说的“素质”的涵义弄明白。“素质”的涵义都未弄明白,就去讲“提高素质的教育”,这很令人费解。 二 “素质教育”一词的产生,是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故而论“素质教育”者总是要提到“应试教育”的;而且常常引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重要文件中的一段话作为论述“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这段话是这样讲的: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 这段话中两次使用了“素质”这个词。这段话中讲的“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是不是就是“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的意思呢?要弄清这点,首先要明白“素质”这个词,在文件中的含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开宗明义就这样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这里讲得很清楚,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特制定本纲要”;而没有讲“提高什么什么素质”。“水平”二字,一目了然,不需要作任何解释。 《纲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六个重要问题,讲了五十条,怎样才能“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 在共五十条的论述中,有这样的带有“素质”一词和“水平”一词的一些话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政治业务素质”,“全民族的素质”,“全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思想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师素质”,“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国民素质”,“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 就《纲要》的全文来看,“素质”一词的含义,在这里就是“水平”的意思。“劳动者素质”、“民族素质”、“国民素质”、“教师素质”和“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是指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的水平。“素质”就是“水平”之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中“素质”该如何解释?如果不把“素质”理解为“水平”,那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区别何在?只有把“素质”一词的涵义理解为“水平”,才符合《纲要》在开宗明义的第一段中所谈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意思。 “素质”一词在《纲要》中虽然使用了二十次,却没有“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影子。《纲要》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里的“转轨”云云,并不是讲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是:使只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片面发展的、面向少数学生、死板枯燥的“应试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生动活泼、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这是很清楚的。 全面发展教育,不同于所谓的“素质教育”。就是提倡、推行“素质教育”的论著,也不认为“素质教育”等同于全面发展教育。——如果二者等同,“素质教育”的提出就没有必要了。 毫无例外,凡是论述“素质教育”的论著,都要把“素质教育”与人所共知的全面发展教育“挂起钩来”,并论证“素质教育”如何如何比全面发展教育更科学更先进。——如果没有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素质教育”还有什么值得提倡的必要呢? 有文章这样讲:所谓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5] “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这一事实,人所共知,在“素质教育”这名词出现之前,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任务。今天,把它说成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理由是什么? 又有人说:“‘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作为其基本内涵。[6] 事实是,在“素质教育”这一名词出现之前的许多年,在全面发展教育的理论中,就已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水平,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涵了;而今却把此内涵说成是所谓“素质教育”的东西;请问:“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 上述问题都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不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就很令人怀疑。 三 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的阐述,燕国材的《研究》是较全面细致的;从“素质”的界定到“素质教育”的涵义、分类、基本特点以及其有效实施等等,都费去了许多唇舌;而且把他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的学习理论”也揉了进去。 关于《研究》对“素质”的界定,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说。在此,仅就其“学生主体论”和A=F(I•N)这个公式讲一点我们的鄙陋之见。 “学生主体论。即主张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有什么根据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研究》是如此说: “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成长发展的因素(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大系列,即外部(客体)因素(条件),简称外因;内部(主体)因素(条件),简称内因。……心理发展,这实质上仍为内外两因的相互作用……。条件——根据论。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凡是外部的客体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主体的东西,就叫做心理内化,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从培养学生的角度说,在教育过程中,除学生主体属内因外,其余的一切因素,如政治要求……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外因范畴。这样看来,……以内因为依据,即札札实实地以心理内化论为关键,才能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研究》把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动力”同“条件”的关系,弄混淆了。 “主体与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7]故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学习的东西就是客体。《研究》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混同于教师的教育活动,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唯一主体。”这是不是概念混乱? “内因与外因”是“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8] 《研究》把学生的心理内化和教育活动混淆起来,把外因称“客体”,把内因称为“主体”,弄错了哲学范畴,“把张飞的胡子往岳飞的脸上安”,不知燕教授有何根据? 关于公式A=F(I•N),《研究》说:“公式中的‘其它条件’指客观条件,可用'E'来表示;'A'代表成功、成就;'F'为数学的函数关系;'I'代表智力因素;'N'为非智力因素。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假定其客观条件是差不多的,那么,就是由他们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同时,事实告诉我们,学生的智力因素本身是无所谓积极性的,只有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 把《研究》这段解释和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有关说法与这个公式相对照,不难发现A=F(I•N)这公式的错误。 (1)《研究》讲得明明白白:“公式中的‘其它条件’可用'E'来表示。”不知有哪一位读者能够在A=F(I•N)中看见"E"?公式中根本没有"E",而要说有"E";这是怎么一回事? (2)根据众所周知的数学原理,A=F(I•N)中的"I"和"N"都是变量,不是常量,不是一个既定了的“定数”;可是,据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说法:“任何人的非智力因素都是后天培养、发展的结果。”[9]而人的智力水平则是“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10]“智力因素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11]可见,非智力因素是个变量,而智力水平则是一个“定数”,是一个常量。 例如,某学生学习三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成绩优秀,一门学科的成绩中常,一门学科的成绩低劣。照“IN结合论”理论来说:三门学科的成绩的差异的原因,不是该生的智力水平的问题(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是不会改变的);而是其非智力因素(如动机、兴趣、意志等等)的积极性的发挥与否的问题。 "I"(智力因素)既是一个“定数”,是常量,怎么又被塞进变量的行列,与"N"(非智力因素)混在一起,冒充变量呢?这不是“IN结合论”的论述,和其提出的A=F(I•N)公式之间的冲突么?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人本论、学生主体论、心理内化论与IN结合论的理解与把握。”它又说:“学生主体论是教育人本论进一步的具本化。”“IN结合论又是心理内化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过“学生主体论”是个概念混乱的理论;如果“IN结合论”又是一个漏洞丛生的理论,我们教育工作者又将如何去把握《研究》所谈的“四论”呢?《研究》对“素质”的涵义都还没有讲清楚,就讲“素质教育的效果”,更不能使人捉摸了。何谓“素质”教育的“效果”? 窃以为,讲“素质教育”,论“素质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辨明什么叫“素质”?讲“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应该弄清“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区别,不能把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中的东西说成是“素质教育”的东西;如此,“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才有生命力,素质教育的理论才有可能建构起来成为一种新教育理论。 作者单位:四川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魏知 [1][2][3][6]《江西教育科研》,1995年,第1期;1995年,第3期;1996年,第4期;1995年,第6期。 [4]朱光潜:《美学拾穗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75页。 [5]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人民教育》,1995年,第7•8合期。 [7][8]《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240页;第646页。 [9][11]燕国材主编:《非智力因素的理论实证与实践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1页;《前言》,第2页。 [10]燕国材、马加乐著:《非智力因素与学校教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4页。
对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反思 随着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方式都在发生着变化。大家欣喜地看到教师的观念在逐渐更新,教师的角色在悄悄变化,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慢慢凸显。以培养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个维度为目标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正逐步走向教学前台。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课堂流行语的反思 1.“请用你自己喜欢的方式读一读”。 课堂上,教师言罢,教室里立刻人声鼎沸,场面极为热闹。但学生喜欢的方式真的只有大声朗读么?这跟教师的导向有很大关系。其他的阅读方式学生难道就不需要掌握了么?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总目标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退一步说即使学生已经掌握了各种阅读方式,也不要总强调“用喜欢的方式读一读”。如果一味地用喜欢的方式读,极易让学生产生遇难逃避的不良心理。 2.“你学懂了什么”。 教师话落,学生纷纷举手回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场面热烈感人。教师或全盘肯定,或蜻蜓点水式评价,不深究,听之任之。仔细品评,我们不难发现,学生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多层次、多角度、多侧面的,可谓竞相纷呈。然而遗憾的是,教师的种种表现常缺乏针对学生语言表达加以点拨、引导及在情感体验上体现“拨云见日”的功力,给人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感。更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提问单纯地成了教学的形式,而没有成为深入探究的绝佳途径。下一环节的教学几乎又是从“零起点”开始,很少去考虑学生已经获得了哪些信息,造成资源浪费。 3.“你想学哪一段,就先学哪一段”。 如同在语文课堂中设置了学习超市,教师根据多数学生的选择进行教学。表面上看是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但实际教学中,这种方式对所有的课文都适用么?语文教材中的课文或写人、或叙事、或状物、或说理。结构或并列或总分,文体有别,结构各异,不同的文本有不同的个性,一概以“你想学哪一段就学哪一段’’不合要求。 4.“你真棒”。 现在教师视批评如越雷区、如履薄冰,似乎稍有批评就会扼杀一个“牛顿”,夭折了一个“爱迪生”。殊不知,一味这样只会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温柔杀手”。当课堂上激烈争论的学生期待教师的明辨是非时,教师所给予的“你们都有一定道理”“你们都很聪明”就会弄得学生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的观点到底对不对,这种不分是非、不置可否的赏识,只会对学生正确理解知识造成误导。用鼓励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自信固然是一种方式。然而,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赏识的分寸。 二、对课堂学习方式的反思 1.“自主”与“自流”。 “你喜欢学哪一段?”“你想先学什么?”“你想怎么学?”让学生自读课文、自定学习内容、自选学习方法已是当今阅读课上的“流行曲”。的确,它能高扬学生的主体精神,然而凡事都有个度,当新的课文还没有成为学生产生强烈阅读欲望的“诱因”、学生还没有对阅读文本产生欲罢不能的内驱力时,便让学生自定、自选学习内容,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还有,在汇报(全班交流)时,学生汇报什么,教师就教什么,自己没主见,教学无主次,完全处于被动应付地位,如此教学如何能有益有效?学习离不开教师,自主学习的确需要宽松的教学氛围,但为了让学生去自主,教师让出“平等中的首席”,甚至不去组织学生学习,退出教学的舞台,成为一个旁观者,这实质上是把自主学习异化为了放任自流。 例如,有位教师教学《只有一个地球》,在学生初读后问学生:“此刻你心中有什么滋味?是不是觉得酸酸的、甜甜的、苦苦的?”接着让学生说感受,谈体验。学生一会儿说酸,一会儿说甜,一会儿说苦,东一榔头西一棒,杂乱无章,学生说到哪儿,教师就跟到哪儿,完全放弃了自己的主导权,对教学无组织,对学生不引导,弄得学生和听课的教师如坠雾中。我们既反对教师牵着学生鼻子走,也反对教师跟着学生走。教师应该是学生的领队,当学生需要“引导”时就站到队伍前,需要“穿针引线”时就插到队中,要以学定教、顺学而导,确实担当起促进者、引导者、参与者的角色。 2. 合作学习“拉郎配”。 “合作学习”目前被教师视为培养学生学会交往、学会合作的最有效方式,风靡小语课堂。但是我们在听课中发现,教师在组织合作学习时,对内容的设计、要求的提出、呈现的方式、活动的展开、合作的组织等有些主观随意。只要教师觉得该合作学习了,即使学生没有进入状态,毫无探究欲望,也必须迅速加入学习小组;教师觉得该汇报成果了,即使学生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交锋、正处于欲罢不能的探究状态,合作学习也必须戛然而止……合作学习成了变相的“拉郎配”,成了许多教师落实新课标、新理念的一种装饰。 例如,有位教师教学《曼谷的小象》,一节课组织了三次合作学习。第一次在初读课文后,要求四人小组谈谈初读后的感受;第二次在重点理解小象拉车、洗车部分,要求学生小组讨论“你觉得小象怎样,哪些词语表现了小象的聪明、乖巧?小象为什么会这么聪明、乖巧?”第三次大组交流:“假如不要小象帮忙,我们还有哪些办法把车拉出来?”第三次合作学习,除了第二次有必要外,其余两次纯属为合作而合作,毫无意义。 我们认为合作学习不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精神和内在的品质。因此教师在教学中组织合作学习要把握契机,精心设计合作学习的内容、要求、呈现的方式、学习的组织等。不要大事小事必合作,每一次合作学习都要有合作学习的必要、合作学习的价值,否则这种合作学习就会浮于表面。 课堂教学中以下几种情况比较适宜使用合作学习:一是出现了新知识,需要培养探索、合作能力时;二是遇到大家都企盼解决的问题,而依靠个人能力又不能实现时;三是学生意见不一致且有争论时。 三、对语文课堂学习内容的反思 语文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然而,在实际教学中,语文学科在课程特性上出现了异化、变质现象,具体表现在课堂教学内容的呈现上。 有的课堂注重知识内容的任意拓展,而忽视了语文课的本体训练,这较多出现在教学常识性课文时。 有的课堂热热闹闹、唱歌跳舞,学生的活动形式多,唯独读书不多,语文教学变成了艺术教学。 例如,某教师教学《家》(苏教版第一册)时,这样活跃课堂,进行学科整合:1.白云、小鸟、鱼儿、种子的家都在哪里?它们的家是什么样子的?让我们张开想象的翅膀,当一回小画家,画一画它们的家吧。2.(学生画画、展示了十分钟后)让我们再来当一回小音乐家,唱一唱《娃哈哈》和《大中国》,边唱边做动作(学生刚入小学,不少人不会唱这两首歌,教师又是范唱又是让学生跟着录音机唱,再表演,花去近半节课时间)。 我们不能否认,绘画、唱歌、表演走进语文课堂可以使语文课更轻松、更活泼,可以带给学生欢乐,使语文学习更快乐;增强课堂结构的综合性,学科间加强“整合”,可以开阔视野,使语文学习效率更高,更能体现大语文观。但艺术究竟该在什么时机走进语文课堂,学科之间究竟以什么方式整合,应以语文学习目标为依据,应为“指导学生正确的理解和运用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服务,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如果为追求气氛而“艺术”,为整合而“凑合”,结果只能是语文学科丢失本性,异化本质。 在这纷繁的课改大潮中,作为一线教师,面对先进的教育理念,瞻前顾后不好,裹足不前不好,邯郸学步也不好。拥有可贵的灵魂思想,善于去伪存真,学会吸取精髓,才能在学习借鉴的同时,减少在左右摇摆中的机械追随与模仿,潜心提炼,才能教出自己的特色。 语文的主要反思在于"悟" 你悟的越深, 也就反思的越深。 走进了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小学语文教学,在这一过程中,我真切地看到了自己成长的轨迹,真切地感受到了一位位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师,一节节撞击着智慧火花的语文课堂。主体意识,创新意识感人深思,“三维整合”耳濡目染。 反思一:给孩子一个什么样的语文课堂? (一)给学生一个“情感的课堂”。 1、一个语文教师应该让学生觉得极富“激情” 在语文课中,如何体现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其基点就在于“情感”。一个没有激情的教师,如何能调动学生的情感,能让学生充满热情地学习?展现给学生一个“充满激情的我”,陪伴孩子度过每一段“燃烧的岁月”! 2、尊重“需要”,注重“激趣”。 通过多种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或直观演示、或旁征博引、或巧设悬念……激发他们的阅读欲望和动机,创造“我要学”“我想学”的积极教学气氛。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在教学《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时,我找来银河、天体、宇宙的图片和资料与学生一同欣赏,当浩瀚的宇宙呈现在孩子们眼前的时候,我是那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他们渴求的眼神!他们太想了解银河、了解宇宙了!我扣之心弦地提出:“你们想问银河些什么呢?你还想说些什么?”孩子们个个兴趣盎然,跃跃欲试。“激趣”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过程也就“变苦为乐”。 3、教学活动中要注重置师生于课文、作者、情景之中,也就是“溶情”。 “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教学当中的“情”犹如教与学双边活动的“催化剂”,有了它,学生才会在教师的点拨下进入课文佳境。 (二)给学生一个“交流的课堂”。 以前的语文课堂,学生只是可怜的倾听者,谈不上和谁去“交流”。我们要还给学生一个“交流”的课堂,实现“文本对话”、“师生交流”和“生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