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爷
根据巴辛条约,公司采取补助金办法控制印度各封建王公。孟加拉是它统治印度的中心,主要城市是加尔各答。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事务管理条例法案》,规定公司的加尔各答省省长即为印度总督,统一管理印度事务。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关于改善东印度公司和印度的不列颠领地的管理》法案,决定公司隶属于国王指派的6人监察委员会。1813年确定双重管理制,公司事务由董事人和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1813年英国国会决议取消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但还保留对中国贸易的垄断。1833年英国国会决议,取消公司作为商业组织的存在和对华贸易的垄断权。1858年在印度民族大起义中,英国国会通过《最佳管理印度法案》,正式取消东印度公司。 
最早对印度进行征服和掠夺的国家是英国,并且英国在印度建一个军事基地,就是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起初英国以东印度公司贸易为由对印度疯狂掠夺,英国通过战争手段来逼迫印度同东印度公司签署不平等条约,在印度享有特权将印度商人挤出商业活动,从而获得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国内贸易。可以说东印度公司为英国加快资本的原始积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另外其他国也在印度建立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丹麦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16年,瑞典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