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累XM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 因此,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否则属乱收费行为,学生有权向当地教育、物价部门举报。凡群众发现学校存在高收费、乱收费、“双轨”收费等问题,可拨打国家计委设立的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也可以拨打教育部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240,及向教育部监察部门反映。这是到目前为止的教育部政策。希望有帮助。 
都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没有所谓的教育厅承认的学历,南昌理工没有,江西没有,全国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