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rotavirus
1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住宅商品化的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运而生,成为房地产业中的新兴子产业。 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从广义上理解,是指住宅小区的开发、租凭、销售及售后服务,包括房屋的保养、维修,小区的清洁、绿化及其公益性经营服务等的总称。某些物业管理公司还从事小区内的商业服务、搬家服务以及房屋装修、装饰等综合性经营活动。因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包括的经营服务的范围极其广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则主要是指小区内房屋的维修,机电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为住户实施治安保卫、分送信报、传呼电话、打扫公共区卫生以及清扫垃圾等经营服务的总称。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应运而生,是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商品化、住宅消费及其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一)住宅小区功能的多元化呼唤物业管理 随着房地产业的方兴未艾和人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居住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像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功能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分散的、单一的传统功能结构向多元化、综合化和现代化功能结构的方向发展。例如,目前新建的小区大多建有商业与服务业网点、有文化教育设施,有医疗卫生保健的分支机构,还有若干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等。小区内的住宅建筑及其配套建设和设施组成一个完整的或功能互补的多功能小区。小区功能的多元化要求各类建筑和居住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耦合。因此,迫切需要一种专业性的经营管理实体,来协调和配置小区的多种功能,以更好的满足住户的各种消费需求。 (二)住宅小区房屋结构和设备的贯通性需要物业管理 虽然住宅小区内的房屋不全是住宅,其房屋可以是多功能的,甚至可以是商业、服务业等用房兼顾;其房屋不仅可以直接由个人占有使用,也可以由若干个单位分别使用。其房屋及其设施在价值形态上显然是能够分割的,但是,由于小区的房屋及其设备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房屋的结构总是相连而无法分割的;尤其是供电、供暖、高压水泵和上下水管道呈有机的整体系统,贯通到小区内的各个住户和用房单位,更是在实物上无法分割。如果采用各个住户和用房单位按价值形态上的分割实施“分治”的措施,是难以管好这些专业性强的“综合系统”的。所以,一种专门从事这种经营服务的实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就在这种急切的需要中诞生了三)住宅小区内房屋产权的多重化要求物业管理 由于住宅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多,以及住宅商品化的推行,使小区内房屋的产权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即由过去单一的住宅所有制变为多重化的所有制。过去是一些房屋产权结构单一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大杂院”格局,现在是小区内房屋产权多重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更为复杂的“大杂楼”现象。目前,一个小区或一幢楼房常常在产权上分属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不同的所有者。即使有某一小区或某幢楼宇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情况下,也有不同的具体产权占有形式。例如,房屋产权人可能分属中央和地方行政单位系统;在同一系统中,又可能分属不同的独立核算单位。由此,便产生了住宅整体性要求统一管理,与住户产权多重化要求分散管理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受产权人之委托,对各类产权的房屋实施统一的有效管理(四)住宅消费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渴望物业管理 住宅小区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中,住户的消费不仅具有个人消费或家庭消费的特征,而且住户作为这个小社会中的成员,他的住宅消费也必须具有社会化的特征:他需要在小区中与他人沟通信息,需要另外的一些人为他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住房的室内装修、住户报信的分送、住户生活垃圾的清扫、公共绿化地带的维护、治安的防范等等。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换,家务劳动的社会化趋势已显露端倪,家庭保姆已进入了千家万户,各种上门向住户提供家务劳动,比如订送牛奶、早中晚餐,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和小学等等也日益普遍化。这些社会性的住宅消费及家务劳动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统一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五)物业管理是住宅生产和营销活动的延伸和拓展 住房被生产出来,通过交换进入消费领域之后,并没有完全结束其再生产过程。特别是住宅消费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一消费过程中,还需要若干的维修保养活动和售后服务,需要直接生产活动向住宅消费领域延伸,以更好的维护住房的使用价值,从而更好的满足住户的消费需求。鉴于住宅消费有很明显的个性,有的人喜欢房屋的大开间,有点则希望在一套住宅中有更多的可分割的“小天地”;有的人喜欢室内装修的暖色,有的人则偏好冷色;还有的人为了赶时髦,还要进行住宅的二次、三次甚至多次装修等等。为了满足住户的不同消费需求,但又不至于损害住宅的整体结构和公共设备系统,就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为住户提供这些生产性服务。另外,住宅小区的房屋中,不仅有卖的,而且有租凭的。这些住宅和房屋需要有一个经营实体来管理和运作。这些经营活动拓展了房地产发展商和经营商的业务,使这些房地产企业能借助于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派生了独立的住宅小区经营服务实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二、住宅小区目前尚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 从全国总的情况看,住宅小区目前尚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远远落后于住宅建设发展速度和人民居住的消费需求。目前,很多小区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没有为住户提供必要的社会化的经营服务,从而造成住宅小区的“诸侯割据”。一个小区或一幢楼房,往往人为地分为几家合管,管理力量、维修投资、租金标准等各自为政,造成管修标准和服务质量的差异以及住房邻里之间的矛盾;住户单位实施的室内二次装修,对楼宇造成损害,甚至出现了某些不安全的隐患,呈现出“一年新、二年旧、三年乱、四年滥”的局面。有的住宅小区绿化用地和公共活动场地被住户随意占用,住宅小区内没有实行统一的验收,房屋建设质量问题突出;有的小区没有完整的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造成后天物业管理和维修工作的困难等等。概括起来,我国住宅小区总的情况是:“旧的先天不足欠账多,新的后天物业管理没跟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以下方面(一)物业管理没有超前设计,滞后于住房的消费使用 目前,在小区的投资建设与物业管理上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没有从住宅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来通盘设计和全方位运作。当住宅投入使用和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明显的问题时,才不得不“头痛医痛、脚痛医脚”地搞一些单项的物业管理。结果往往是顾此失彼,或者是物业使用中的矛盾积压过多,难以理出 管理的头绪和切入点。而且,物业管理的滞后,还带来了住房消费观念方面的一些摩擦与冲突,从而为新型小区物业管理体制的构建带来后天的障碍与阻滞(二)物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和重新构建 虽然我国的住宅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尚未形成规范运作的物业管理体制。例如,成都市近年来已竣工的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其他物业管理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三是产权单位自管的。在成都市,这三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大约各占三分之一。而且,其中个别小区的物业管理往往是局部或单一的,住宅小区内的土地使用、道路管网、绿化环卫、消防、治安、商业服务、文教体卫等分属各专业部门,政出多门,各行其政,互相掣肘。在小区中,有利的物业都插手管,无利可图的环节则互相“踢球”。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住宅小区,其治安防范的薄弱,已使住户缺乏安全感,并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抱歉应字数有限,请先追问再采纳后我再把下文传给您。 
消防工作手册 一、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大厦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 需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大厦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书。 管理公司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管理公司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以供查验。 (二) 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一级动火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责任人会同工程部、保安部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现场检查监督。 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 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 动火前“八不”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 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公司有权视甚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限时整改; 责令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二、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楝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层5-6支;全层8-10支。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内。 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动明火烧焊的单位,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装修施工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物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消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大厦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大厦防火总负责人的职责 (1) 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 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 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告消防工作情况。 (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 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 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8) 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 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职责 (1) 当好管理公司防火负责人的参谋,配合防火总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 根据消防总负责人指示,组织消防演练。 (3) 建立防火档案。 (4) 在消防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 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6) 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1) 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2) 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 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 (4) 每日检查器材位置、编号、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损坏及丢失,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保安部。 (5) 要求员工做好灭火器材清洁,保持外表干净美观,摆放整齐。 (6) 教会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7) 检查走火能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时处理或报保安部。 (8) 配合保安部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1) 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2)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3) 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4) 定期保养、维修大厦消防设备设施。 义务消防队 (1) 迅速行动组:由保安部当值主管、工程部系统工程师、管理部经理、部门当值保安员及工程部当值人员,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的男员工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警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应实施救火程序。 (2) 救护疏散组:由各部秘书、文员和财务部员工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大厦人员。 (3) 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员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大厦内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来者进入大厦范围内,并带领消防队员到火警现场。 (4) 指挥部(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保安部经理、管理部经理组成,负责火场灭火指挥工作。 一、 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 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 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3) 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 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 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 公司房间内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 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 相关记录 班组级防火安全检查表(表3-11) 表3-11 班组级防火安全检查表 项目 名称 时间 星 期 发现隐患情况 整改情况 负责人签名 月 日 班组检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部门分部 意 见 说 明 三级防火检查,即班(组)长和员工每天班前班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部(分部)防火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由班组长或地段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每星期报保安部一次;各部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负责人联合检查一次。 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向上级部门防火责任人报告 检查内容:应根据本岗位特点,着重做好切断电源、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或其他隐患等工作 二、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管理公司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100%。 对员工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 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 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3) 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保安部保安员、重点岗位员工、领班及领班以上职位员工必须参加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服务不足1年者须退还培训费。 管理公司每年至少两次对用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 大厦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 (2) 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 消防应急通道位置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方法。 三、 灭火器管理规定 灭火器是大厦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消防中心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验收及购买、充气计划等。 员工不得乱动、搬离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灭火器购回后,消防中心负责在灭火器的瓶身喷注“**大厦”字样的标志和编号,并贴上标签注明购入或充气日期。 在每月中旬的消防检查中,要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器瓶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四、 消防中心工作守则 严禁在消防中心内有吸烟、吃喝、聊天、睡觉、高声喧哗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搞好消防中心环境、设备的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确保专线报警电话畅通,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使用专线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 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大厦和保安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锻炼,保证身体素质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五、 消防演习程序 (一) 演习的目的 增强员工和大厦各公司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更好地了解大厦的防火制度及大厦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自救能力。 (二) 消防演习的频度 大厦的消防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 参加消防演习成员 管理公司防火责任人及公司领导。 各部门管理人员。 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 大厦各公司防火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四) 演习的组织 大厦消防演习的组织由管理公司保安部具体负责,管理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消防演习准备工作步骤如下: 保安部拟订消防演习方案并报公司防火总责任人批准。 保安部在消防演习前两周内对现有的保安员进行消防集训,锻炼队员的耐力和意志,以达到备战目的。 请消防器材专业销售员现场指导,使全体队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演习前管理公司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大厦现有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管理公司确定演习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周发文通知大厦内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提供参加演习人员名单。 (五) 消防演习过程 报警程序(保安部负责) (1) 发生火警,首先把火警地点报告消防监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巡楼保安或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同时将监控镜头定在火警楼层进行监控。 (2) 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消防中心负责人,按计划迅速召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尽快赶到火灾现场。 (3) 总经理指挥到场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 (4) 根据总经理的命令,消防中心用紧急广播通知需要疏散的用户或按警铃报警。 疏散抢救(管理部负责) (1) 负责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然后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着火房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2) 疏散次序。先从着火房间开始,再从着火层上以上各层开始,安抚着火层以下暂不需要疏散用户,使其不到处乱跑。 (3) 引导自救。组织员工引导用户沿着消防走火梯冲过烟雾下楼梯。派人带领不能从预定消防走火梯疏散的人员登上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喷射掩护。 组织灭火(保安部及义务消防队员负责) (1) 启动消防水泵,备足着火层以上各层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 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3) 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房间的相邻房和上下层的房间通道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4) 针对不同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安全警戒(保安部负责) (1) 大厦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除路障,指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大厦外围的秩序。 (2) 大厦首层出入口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厦,看管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物件。 (3) 着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阻止客人进入着火层,防止有人趁火打动,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下一层有秩序地撤离。 医疗救护(人事部、财务部负责) 部分人员组成医疗救护小组,配备所需的急救药品和器材,设立临时救护站。其余人员对各自部门的重要资料和账簿进行保护或转移。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保安部须书面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管理部负责搜集汇总大厦用户对消防演习的反馈意见;以上两份总结呈报大厦防火总责任人审阅后存档。 九、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 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 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 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 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 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 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 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 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 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六、 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 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 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 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 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 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 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 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 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 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走火梯疏散。 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 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 立即向上级报告; (3) 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七、 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 即时召集大厦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 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 大厦消防监控中心当值收到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 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2) 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楚大厦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3) 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 (4) 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迅速行动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 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2) 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3) 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4) 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救护疏散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 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2) 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3) 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4) 医疗救护小组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 安全警卫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 (1) 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护大厦对围秩序; (2)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大厦; (3) 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 八、 失火事故调查程序 初期火警处理完毕 (1) 对现场拍照; (2) 留守现场; (3) 调查事故原因; (4) 追究失火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5) 向受影响用户致歉; (6) 做好事故记录。 火灾扑灭后 (1) 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 对现场拍照; (3) 协助消防部门到场调查失火原因; (4) 向受影响用户解释、致歉; (5) 保安部做好事故记录。 常见失火原因 (1) 未熄灭的烟火; (2)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 (3) 用电不当,产生火花; (4) 电器产品不合格; (5) 货物长期堆积自燃。 事故记录一式二份,一分由保安部存档,一份由行政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