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9083
论民法的性质【内容提要】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关 键 词】民法/性质【 正 文 】 民法乃一国法律体系中之基本法,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共同构成一国之部门法体系,为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 一、民法的性质:市民社会的法 民法的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其中,市民社会的法是民法性质的集中体现。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通过对民法一词的语意与渊源考察我们已经得知,民法者,实乃市民法之简称也,而市民法者,当为市民社会之法也。何谓市民社会?社会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存在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依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直接面对其他社会成员而发生,包括家庭成员,另一种是通过国家这一中介而发生。由此形成两种社会关系,前一种社会关系因直接发生于社会成员之间,故其有关内容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人的意志,而后一种社会关系通过了国家的中介,国家必将其意志体现在其中。体现社会成员个人意志的社会关系当以个人或私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而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当以国家或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由此,人所参与的全部社会关系不外乎此两种类型,而社会也就因此可以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实证上划分为两种,一种为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即所谓市民社会,而另一种为有国家参与的社会,即所谓政治社会或政治国家。而规范政治社会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它以保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为目的。所以说,民法(市民法)是关于市民社会的法。 (二)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私法”这一判断在今天已是学界之共识,然而这一共识的取得在我国却经历了艰难的过程。当然,在认识上有一个发展过程, 这是完全正常的。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尽管向无统一的标准,有利益说、效力说、主体说、统治关系说、意思说等,但自罗马法以来人们都承认将法作这样的划分,查士丁尼在《法学总论》中即指出:“法律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和私法。公法设计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设计个人利益。”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公法就是关于政治权力的结构、 行使、效力等的法,而私法就是关于市民权利的取得、行使、效力、保护等的法。一般认为,私法即指民法或民商法,公法则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各种诉讼法等。究其实,私法乃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正如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指出的:“私法是关于个人相互间的关系的法,所以观察个人相互间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负有之司法是否适合法律的秩序,就是私法规定的立法着眼点。私法所保护之法律的秩序,主要是该关系当事人之个人利益。 (三)民法是实体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也是法律的基本分类方法之一。其划分标准在于法律的内容是规定法律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本体性权利义务还是规定法律主体在以司法机关为主导的诉讼关系中的程序性权利义务,如属前者则为实体法,如属后者则为程序法。是故,实体法乃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常态交往时的具体权利义务,程序法则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异态交往时即纠纷状态时的诉讼权利义务。民法之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市民社会交往中具体的财产与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所以民法属于实体法。 与民法这一实体法对应的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法)。学者多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看作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或主法与助法的关系,自不无道理,然须注意,程序法自有其价值与生命,而程序公平与程序正义本身即为法律公平与正义之应有之义,切不可以主助关系而牺牲程序价值以求实体价值。 (四)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 按照经典经济学家的分析,可以综合出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即:社会分工;身份独立;交换自由。而民法既是直接在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产生的,又反过来最直接地促进了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以说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 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的首要条件,正如经典经济学家所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民法的所有权制度就是私有制的法律反映,所有权是市民社会主体独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保障。而由所有权演变而成的他物权制度又进一步丰富了所有权的实现途径,促进了社会分工。 交换不仅须有身份平等的主体,而且须有贯彻这种平等身份的形式或媒体,使人们能将自己的自由意志充分体现在交换的形式与内容中,从而使产品和社会财产的流转能最大限度地符合人们的利益追求,使人们的经济活动最大可能地接近价值规律的要求。这便是民法的契约自由制度。 由此观之,民法的确是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给你个参考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第一部分:扉页 论文题目(黑体二号,居中);其他填写内容在横线上居中(指导教师不需填写职称),使用宋体三号字。 第二部分:中、英(外)文内容摘要 中、英(外)文内容摘要在第二页书写,如在一页之内不能书写完毕,连续书写在次页。 “内容摘要”四个字居中书写(宋体三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空一个中文字符。 书写“内容摘要”四字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中文内容摘要(宋体小四号)。 书写中文内容摘要之后,在下一行书写中文关键词。书写“关键词”三字时,左缩两格添加冒号;“关键词”三个字使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关键词具体内容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在前后两个中文关键词之间,空两个中文字符。 书写中文关键词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英(外)文内容摘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 WORDS)。书写英(外)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的格式等要求,与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对应,但是,字体为Time New Roman ,小四号,关键词的内容全部用小写。 第三部分:目录 在书写第二部分即“中、英(外)文内容摘要”完毕的下一页,开始书写目录。 “目录”两字之间空两个中文字符,居中书写,使用宋体三号字加粗。 书写“目录”二字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目录的具体内容(即标题)及对应正文的起始页码。 目录的具体内容(即标题)要求标注到二级标题,即:(一)、(二)、(三)…。书写目录的具体内容时,一级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加粗;二级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行距为“固定行间距22pt”。 第四部分:正文及参考文献 在书写第三部分即“目录”完毕的下一页,开始书写正文及参考文献。 一、书写格式 1.论文的结构 论文题目 论文的引言部分(书写论文题目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不需写“引言”字样) 一、(正文) 二、(正文) 三、(正文) ………… 论文的结语部分(接上文另起段落,不需空行,不需写“结语”字样) 参考文献 2.字体字号 大标题(论文题目),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正文及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注释内容,宋体五号。 3.标点符号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 4.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5.量和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 6.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论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二、标题 1.标题的层次要清楚,大标题(论文题目)和第一级标题应居中书写,第二、三级标题左缩两格书写且单独占行,第四级标题后连续书写内容,不再另起一行;大标题(论文题目)与其下面的内容间空一行(宋体小四号),第一级标题与其上下面的内容之间均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其他级别标题与其上下面的内容之间均不空行。 2.正文中第一、二、三级标题末尾不书写任何标点符号 3.标题的层次 一、…… (一)…… 1.…… (1)…… ①…… 三、篇眉和页码 1.篇眉从正文开始,采用宋体五号字居中书写(内容为论文的题目)。 2.页码。封面不加页码;中英文摘要合在一起排页码,从“1”开始;目录单独排页码,从“1”开始;正文需要单独编排页码,从“1”开始。页码在页面底端(页脚)居中书写,页码与正文之间只空一行字的距离。页码使用宋体五号字。 四、图、表和公式 1.图、表与正文之间要(上、下各)有一行(宋体小四号)的距离。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字体均为宋体五号。图序和表序分别在全文中进行统一编号。如表1、表2,图1、图2等。图、表中的内容采用宋体五号字。 2.下文需要引用的公式,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居中书写,并在同一行右端用圆括弧即“()”中间加阿拉伯数字来统一编号,公式与下面的内容间空一行;不需在下文引用的公式,不用另起一行单独书写。 五、注释 1.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必要补充说明,注释一律采用脚注,不用尾注;当论文正文某处需要予以注释时,采用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并书写在相应文字的右上角,以示需要予以注释,如:…列维纳斯甚至相信第一哲学只能是伦理学①…。 2.注释内容书写在标明有对应注释的正文的同一页下端(正文与页码之间);在有注释的每一页,须在当页的正文与注释内容之间加划一条横线(自左往右),其长度约为页面宽度1/4。注释要每页重新编号。注释为宋体五号字。 3.注释格式 引用著作时,注文的样式为: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李松庆第三方物流的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20-30, 引用杂志文章时,注文的样式为: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 (期号):起止页码。 例如:祁之杰我国物流资源优化配置问题探讨[J]管理现代化,2004(1):20- 六、参考文献 1.在正文书写完毕后,空两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四个字(居中);“参考文献”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不空格。“参考文献”书写完毕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书写,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2.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阅读、在撰写论文过程中主要参考过的文献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的先后顺序排列。参考文献一律书写在论文正文结束后,不得放在各章(节)之后;参考文献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参考文献不少于6篇。 3.参考文献格式 (1)专著:〔序号]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 (期号) (3)论文集:〔序号]作者 题(篇)名[C]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 (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6)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 (7)电子文档:〔序号]作者题(篇)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网址,发表日期 关于参考文献的未尽事项可参见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 4.常用参考文献范例 [1]李松庆,王炜第三方物流的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 [2]李文中国“三农”问题〔EB/OL〕 [3]祁之杰我国物流资源优化配置问题探讨[J]管理现代化,2004(1) 第五部分:打印要求 一、行间距:一律取“固定行间距22pt”。 二、必须A4纸单面打印;上、下边距一律为54;左、右边距一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