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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论文奖励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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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j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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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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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发现和奖励优秀年轻人才,促进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特设立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是我院研究生教育的最高奖励。第二条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分为特别奖和优秀奖两种。每年设特别奖不超过10名,每名奖学金1000元;优秀奖150名左右,每名奖学金500元。第三条 凡是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攻读学位的研究生,热爱祖国,竖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愿为振兴中华献身科学事业,品学兼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均可申请此奖。第四条 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在技术上有软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可授予院长奖学金优秀奖。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优异,在学习期间有较大的创造发明,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可授予院长奖学金特别奖。第六条 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院和分院、研究生院(北京)、科大二级院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分院评委会负责本分院地区单位的奖学金初评工作;研究生院(北京)评委会负责院直属所的奖学金初评工作;科大评委会负责科大的奖学金初评工作。 分院、研究生院(北京)、科大评委会,研究生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需评审博士生奖学金的评委会,博士导师应占二分之一。 分院、研究生院(北京)、科大评委会的职责: 制定本系统或本单位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 评审优秀奖奖励人选; 从优秀奖入选者中向院推荐特别奖奖励人选; 受理评奖中的争议事项,接受申诉和组织复议。 院评委会由主管教育的院领导任主任,由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务业务局局长组成,其职责为: 制定修改院长奖学金条例及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核准优秀奖获奖人选; 审定特别奖获奖人选; 受理评奖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院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教育局研究生处。第七条 申请和申报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每年7月-9月评选。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由分院、研究生院(北京)、科大评委会审定后,向院评委会申报入选名单,并需报送如下材料: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申报表》; 三位专家(至少有一位是所外专家)对其科研成果的评阅意见; 申报特别奖需报五位专家评阅意见。第八条 评审办法 优秀奖的评选: 各研究所由学位评定委会员和研究生部具体负责组织选拔和推荐获奖人选; 由分院、研究生院(北京)、科大评委会评审优秀奖奖励人选,并报院评委会批准。 特别奖的评选: 分院、研究生院、科大评委会提出推荐名单,将评审材料报院评委会办公室。 院评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上报院评委会; 院评委会审定获奖人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参加表决委员的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参加表决人数要求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2/3以上)。第九条 奖学金获得者和导师的名单在《中国科学报》上公布,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档案。获奖的硕士研究生,在科学院范围内,免试推荐攻读博士学位;获奖的博士研究生,在推荐与国外合作培养人选、博士后人选时,给于优先考虑。对特别奖获得者,在《中国科学报》上刊登照片和先进事迹。毕业后留在科学院工作的,所在单位认为需要,可以提供一次公费出国进修和开展研究工作一年的机会。第十条 各单位在请奖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评选。获奖成果有争议时,申请者本人可申辩,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国科学院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科院论文奖励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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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天使的心

各个地区及公司奖励办法不同 以中国三冶集团为例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第三条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第五条 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 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一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二工法奖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好的;⑶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是本企业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或者在公司内首次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新工艺,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技术标准奖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符合企业发展需求,工艺操作方法科学、先进、合理,能够很好地体现施工方法与产品的技术特点与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应用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具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价值。四优秀论文奖以技术研究性撰写论文(也可以是对某项技术或某个工程的总结)和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为主。反映技术研究成果,介绍新产品的研制,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基础理论探讨,实用技术应用,标准的宣贯讨论。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同时撰写的论文应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开发性、先进性、可读性和指导性原则。五 QC成果奖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质量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的问题,针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提高工效、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约消耗、改善管理、为用户服务或接受上级下达的课题而开展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且成效显著。六专利技术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集团公司专利数量的增长和专利质量的提高,提升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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