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白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民法理论也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向前发展。在我国,由于资金和实际需要的限制,绝大多数居民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购买整栋建筑物,而是在一栋建筑物内购买一个或数个独立单元的房产。因此,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普遍存在。在西方国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早就以法律形式得到确认,并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从其内涵方面来讲,主要存在着一元论说、二元论说和三元论说。我国物权法的颁布,确认了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采取三元论说。这种学说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全貌。但从颁布物权法到现在,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不但得到了众多法学家的支持,也得到了众多的评议。笔者从现行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出发,借鉴众多法学专家的见解,结合实际探讨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渊源、内涵以及法律特征,对我国物权法中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内容的部分条文进行了评析,由此提出存在的几点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这些不足之处的建议,希望对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完善能有所帮助 
、、、额,网上有代写的,这样没有人会傻1逼西西的写的,好像他们要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