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辉
中文论文出现英文名字,只要列出作者姓名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14-2005 中关于主要责任者或其他责任者的著录细则规定(1)》。个人著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形式。欧美著者的名可以用缩写字母,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欧美著者的中译名可以只著录其姓;同姓不同名的欧美著者,其中译名不仅要著录其姓,还需著录其名。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中国著者姓名不得缩写。 
名字倒不用,因为翻译名字种类太多了,除非是那种耳熟能详的
人名最好不要翻译,保持原意。如果是文献,非得翻译的话,就把和名字(代号类的,如人名)保留原样,翻译其他部分就可以。一般书名我觉得也尽量保留原样,这样才便于人们能准确的找到相关的文献。你给的那个例子, 就说 Dekimpe 等 1997 年描述 后面的就都是翻译了
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最好是能翻译过来,尤其是在已经有了大众认可的译名之后比如“克林顿”“奥朗德”之类如果是新词汇,比如某项科技新成果之类,实在拿不准的不翻译也不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