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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y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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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民族文化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文化机构不够健全,人才相对缺乏,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强,文化遗产损毁、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突出,境外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文化渗透等。因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民族团结、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采取更加切实、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国文化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五)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产更多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目标任务。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工程,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各族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政策法规更臻完备,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显著增强。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格局更加合理。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迈出重大步伐,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  (八)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实现向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工作,逐步提高优秀汉文、外文出版物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双向翻译出版的数量和质量。扶持民族类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支持少数民族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强管理和引导。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纳入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少数民族出版社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财政补贴。  (九)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确保长期通、安全通。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提高民族地区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自办率,改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农牧区电影放映条件,增加播放内容和时间。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十)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积极鼓励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发展。扶持民族自治地方重点民族博物馆或民俗博物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族博物馆。民族自治地方的综合博物馆要突出少数民族特色,适当设立少数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少数民族文物保存条件,做好少数民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务水平。  (十一)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鼓励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加强指导和管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各族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探索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十二)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大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力度,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古籍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予以重点倾斜,推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大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性动态保护。加强保护具有浓郁传统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建筑、村寨。  (十三)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国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前提下,使各民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风俗等,得到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加强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断开辟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推进和谐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十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促进现代技术和手段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加大对少数民族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学、戏曲、影视、音乐等文化艺术品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要进一步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各级各类文化奖项,少数民族文化作品获奖应占合理比重,对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五)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把握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推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十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支持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和影响力。发挥边疆少数民族人文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和谐周边环境建设。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市场监管,清除各类非法印刷品,加强卫星接收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非法盗版、接收、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效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文化渗透活动,维护边疆地区文化安全。  (十七)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切实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比重。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参与中外互办文化年和在国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电影周、电视周、文物展、博览会以及各类演出、展览等,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精品,巩固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已有品牌,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国际影响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海外华人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交流,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为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服务。  四、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十八)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立法工作,适时研究制订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和完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和资质认证、机构和团体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专条专款加以明确。推动国家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十九)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业务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招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对重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转企改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  (二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十一)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抢救濒危文化,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濒危文化传承人。  五、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做出部署,狠抓落实。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三)推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部署工作,要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论文题目怎么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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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lei2006

“文化产业是 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这是我国文化部对文化产业的最新定义,是从与文化事业的关系中做出的阐述。 纵观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理论学者的研究,无不看出它们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性。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已形成了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分别认识。诸如两者在经营主体、运作方式、资金来源、组织形式上存在本质的差别。 但在发展过程中两者是相互支撑、不可分割的, 同属于文化建设这个大的系统, 有学者形象地将它们比作雌雄两颗果树,依托的都是文化的主干,根都扎在人民大众的土壤中,它们的叶花都美化自然——产生社会效益 【 1 】 。 下面就从我国文化产业的研究历程中分三个时段来追踪理论学者对两者关系的研讨。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关系的不同阶段研究1 文化产业的萌芽期(改革开放初期- 90 年代初期) 这段时期国内对于“文化产业”的研究较少,但实践上已经明显萌芽了文化产业,当时表现出它与文化事业的“母子情结”。 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几乎没有发育,计划经济仍是一统天下,所以当时只是“文化事业”年代,文化几乎完全由国家来办,国家来管。与此同时,文化市场逐步形成,人们对文化产品逐步有了一定的消费需求。由这种需求的拉动引发了文化领域“经营”意识的萌芽: 20 世纪 80 年代前后,基层文化单位开展了“以文补文”的文化经营活动,主要是自筹资金进行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如建立图书室、摄影室、游艺室、地方戏团队、电影放映队等,进行有偿服务,进行改善职工生活以及扩大再生产,这“可视为文化产业的发端” 【 3 】 。而国家在这一时期做出了积极的反映, 1987 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这是文化产业从事业中分离出来、意识形态教育与文化消费娱乐分层的起点。 理论研究上,较早以“文化产业”命名的文章如 1988 年的《论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文中所指的文化产业“是涉及电影、艺术表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囊括了所有文化部门,可见当时文化产业仅仅是文化事业的代名词。至于对文化产业与事业“关系”的直接探讨更是罕见,但出现了对“文化企业”的论述,“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基本运作单位,是微观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其中以《试论文化企业现象》为例,文章将文化企业定义为“在文化事业单位内,以原有的文化设施为依托,利用各自的知识、技术和设备等条件,扩大其服务外延,以促进文化事业为宗旨所开展各种形式的盈利性服务活动”,在两者关系上,作者认为:“文化企业犹如一只强有力的翅膀,带动着文化事业这个主体奋力飞翔,文化企业既产生于文化事业这个母体,就与难分难解” 【 5 】 。作者对文化企业持积极的肯定态度,认为这一现象,使文化事业单位走出了“皇粮不足”的境地,出现“衣带渐宽”的局面,繁荣了文化市场。 可见, 80 年代虽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概念,却出现了实践上的萌芽,或者说文化产业已经孕育产生于文化事业中,体现出与文化事业的“渊源”,表现出特殊的“母子”关系,由此注定了以后两者发展的不可分割性。 2 文化产业在蹒跚中前进 (90 年代初期- 90 年代末期 ) 1 曲折性——文化市场以及文化工业论的讨论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两次风波 文化产业在没有理论指导的情况下自发产生了,文化市场较之改革开放前表现出了一定的繁荣,但这种自发状态下的发展多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如在文化市场内部出现的媚俗及拜金主义现象等,由此展开诸多学者对文化市场的探讨,在“文化产品能否市场化?”问题上产生了争议。特别是 90 年代初期到 90 年代中期,有关文化市场的探讨较为频繁,可谓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第一次风波。 以《文化建设的重大课题——“文化与市场”学术座谈会述评》一文为例,当时部分学者赞同“文化市场化”,认为“文化工作者只有进入市场才是唯一选择,才可实现自我价值,才能激发生存活力”;而大部分则持反对意见,“文化市场是不科学的概念,文化和市场在本质上是对立的,文化产品虽具有商品属性,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把文化和经济的不同本质等同起来,把市场价值规律当成文化繁荣的推动力。文化艺术的本性跟规律与市场的本性跟规律本质上处在 ‘ 相敌对 ' 的状态。 ” 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文化工业理论引入,随之而来的又是第二次风波,即关于“大众文化”和“文化工业”的批判。国际上对文化工业的批判始于 20 世纪 20 年代已进入工业化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当时就引发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就我国而言, 90 年代初期开始出现有关“文化工业”的提法,但主要集中在 1997 - 1999 年间,同期展开了对“文化工业”的大讨论。当时文艺报曾举办有关文化工业问题的研讨,理论学者对此也是各抒己见,观点不一。“文化工业是高科技和资本结合产下的一个‘怪胎 ' ,与文化产业是一个词 ” ,另外还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提倡我们应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产业论”,以北京社会科学院 钱光培 先生为代表,“文化是财富,能产生很大的经济价值,发展文化产业不能像过去那样单纯靠政府拨款,要运用经济杠杆,国家可以集中力量来搞好基础研究、高雅艺术、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其余的产业化,高税收养公共文化事业。” 分析这两次风波,实际上是针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关系的讨论,是对“文化产业存在合理性”提出的疑问,揭示了文化产业在分离出文化事业过程中的曲折性,是对其“母子”情结的质疑——文化能不能产业化? 2 文化产业在曲折中前行 尽管存在着“争论”和“质疑”,文化产业还是最终实现了创新式的突破。较早论述具有现代意义上文化产业的文献,如 1995 年 谢名家 先生的《关于文化产业的哲学思考》。“文化产业是指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和商品化方式所进行的精神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再生产、交换和传播。”此定义明显带有了西方国家有关文化产业的涵义,并且作者将文化产业的产生做了深入的分析,客观地肯定了文化产业。 同期文化产业的正面论述也逐渐增多。综合这段时期的正面研究,其特点主要集中在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认识上,即以“文化产业”为研究视角,探讨“文化产业是什么?”,试图对其认识进一步深化。其中较直接体现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关系探讨的,如 1999 年的“大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近年来文化产业研究的新进展”一文,这是作者立足于 90 年代末期,对之前文化产业的研究做的综述性分析,有利于我们进行系统性的思考。文章中提到了根据产品商品价值跟市场价格的比较来划分文化产业,“能盈利的部门如演出业、畅销书、音像制品等可以产业化,而一些学术研究单位的学术著作,艺术创作单位和部分高雅艺术如京剧、芭蕾舞、交响乐等不能产业化”,这里就带有了将两者试图分开的倾向。 总之,第二时期的文化产业研究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路程。从开始对文化市场的争论到文化工业论的批判都渗透着一种对文化产业化的质疑思想。这种质疑恰恰也是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分”的质疑,文化能否走向市场,能否部分产业化实质上是在讨论文化产业生存的合理性,也即文化产业能否分出文化事业自己走向独立。后来对文化产业认识逐步加深,渐渐形成一种共识,即普遍承认了文化产业独立存在的合理性。继而,文化产业独立成长的对策性思考又成为后来研究的重点,即“文化产业如何发展?”。 文化产业的稳定发展阶段( 90 年代末期以来) 1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进一步“分”的思想倾向 90 年代末期文化产业研究逐渐进入了正轨。尤其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出现了“文化产业”,由此引来了文化产业研究的新热潮。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尤其是中国加入 WTO ,文化产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文化产业如何进一步发展、如何应对全球化、如何迎战 WTO ”逐渐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而对此问题的探讨及做出的对策性建议无不是从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入手。 以 2001 年“我国文化产业创新体系的若干问题”一文为例,作者立足“全球化”这一大的背景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组建了影视、报业、出版、发行等几个大文化企业集团。但是这些产业集团的组建还是在政府的安排下进行的,政府权力的作用取代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主体的作用在这种产业集团的大组建过程中被弱化了。而这样的结果是‘以市场经济的理由,形成了比计划经济模式更大的行业和产业垄断 ' ” 【 13 】 。此种观点认为,所谓的文化产业仅仅是在表面或是形式上的运作,实质上还是属于文化事业,即认为政府的角色仍然处于“错位”状态。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比较研究”一文中作者认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在“体制、机制变革”上。“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体制、机制变革远未跃出第一阶段,政企、企事、管办难以分离的问题,仍然是大多数文化产业部门在深化改革时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一再强调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确定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和文化生产的产业属性,实行“政企分开”,使文化产业部门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 2002 年年底,“ 21 世纪中国文化产业论坛第二届年会”论坛在杭州召开,这是继十六大以来我国召开的第一个有关文化产业的高峰论坛。论坛中提到要“改革文化体制”,其中清华大学尹鸿教授针对中国传媒业的改革指出:“中国传媒业的改革,不是建立形式上的集团,而是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中国传媒改革的根本不是改革规模,而是改革体制,拆除纵向与横向的行政垄断的篱笆,分离政府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经营权力,将传媒的行政管理体系转化为与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逐步建立公平规范、竞争有序、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市场运作机制。” 【 16 】 审视这个时期的文献资料,较为普遍的讨论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思考”“文化产业发展对策性研究”,其中的策略建议大都集中在要转变观念,树立“文化产业”发展思想;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深化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等等方面,研究的重点落在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上,体现着产业与事业“分”的思想,即能够产业化的文化领域要产业化,政企、企事、管办分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的职能要有准确的定位。 2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两业并举、“协调”发展 “分”可以说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步,也是大家比较集中关注的问题。除此以外又有了更深一步的对“两者如何协调发展”的初步探索。 最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了出来。《决定》指出,要“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目前国内也提出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两业并举”的战略。中国文化报社总编辑孙若风最近指出,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现在还是混沌初开,因此目前的两业并举战略在思维上呈现出 “ 分 —— 合 —— 连 ” 的明显特征(孙若风,中国文化信息网, 2003 年 8 月 4 日 )。 可见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 探讨又融入了新的理念,并且 还处于进一步的探索与讨论中,如何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一项重大课题。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关系的继续探索 探索并且建立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联理论,是追求两者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是制定合理性决策的基础。总结上述对文化产业研究的分析,比较集中的思想是二者“分流”,即研究中所表现出的对文化产业运行机制、体制的大量探讨和建议。文化产业要有与文化事业不同的发展模式,形式上要分出文化事业,这是必然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活跃文化市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品味不可或缺的,更是应对国际上文化竞争的需要。但是这种“分”要建立在“一体”的基础上,始终不能脱离两者的同根性,它们是同呼吸共命运的,或者说两者本身就是一体,不过是新时期发展形式上的一种创新。 讨论两者的分分合合,似乎掩盖了深层次上的关系界定。犹如一种“冰山效应”理论,即小部分的文化产业浮出水面,依托的是文化事业这一大的基座,大的营养根源;文化内涵、文化精髓、文化特色首先要靠文化事业的培育。而要将这种文化“大众化”、将文化的精髓进一步渗透、延伸,则需要产业化的形式。首先从“发起者”或者“推动者”来说,政府的力量不仅“需要”而且还是不可替代的。有句话说的好,“一项新事业的进行,在法国你看到的是政府在行动,在英国你或许看到有爵位的绅士在行动,在美国你看到的肯定是一个协会在行动”,试想在中国,目前需要什么组织来推动、支持和维护。在市场经济体制发育不完全的情况下,要如何肯定和进一步发挥原有资源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当然这种力量的借助绝不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直接“拿来”,而是需要寻找新时期的重新定位和创新。 纵观国际上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始终没有脱离开与其息息相关的文化事业。如日本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与大和民族的忧患意识紧密结合,他们将文化作为“立国”的第一要义。韩国, 2001 年 8 月韩国文化观光部发表了“发展 ‘韩流'文化产业的方案”,正式把“韩流”作为一个文化产业来推进,同时建立了官方的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和民间的“亚洲文化交流协议会”,以促进高品质的文化商品打进国际市场。欧洲国家,其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部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直接资助,另外各国政府也扮演了积极的参与角色,如法国政府在世纪之交提出了“文化分散政策”,即把文化投资的关注点从巴黎向其他地区和城市辐射,由法国国家文化信息部设立了地方文化事务司,作为法国政府文化投资的主要管理与监督机构。英国则借助于由英国议会批准发行的国家彩票来为艺术、体育、慈善、国家遗产、千年庆典和新健康、教育、环境等公益事业筹集资金。 文化事业是各个国家都关注的焦点,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离开文化事业这一根基。文化产业不仅仅是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其根本的着眼点应是利用一种新的形式来推动和发展文化事业,使文化意识真正地渗透到每个公民,实现文化“大众化”,增强社会效益,提升民族凝聚力,以体现人类文明演进的纽带力量。所以文化产业不可盲目跟进,更不能脱离群众利益、民族利益,它是文明时尚的领导者、开拓者。因此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如何与文化事业建立同命运的紧密联系,如何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来共办文化产业,如何利用文化产业的有利形式来壮大发展文化事业,宣扬中国的文化特色,是我们需要共同考虑及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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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zyp

文化产业面临发展机遇 一个国家或民族强大与否,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仅取决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同时更取决于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亟须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将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向心力凝聚成一种强大的合力,为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种巨大的精神需求为文化产业的勃兴,提供了无比广大的发展空间。因为先进文化是文化产业之魂,而文化产业是先进文化的实践基地和传播途径,是它的血肉之躯,二者相互依存,息息相关。 关键词:文化产业;发展; 面对国际社会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民族、国家也纷纷依据新的特点改变自己的文化发展策略。由于我们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人为地把文化产业和意识形态对立起来的倾向,成为了阻碍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党的十六大报告根据当前的特点,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一到社会效益的原则下。文化事业与产业分立,通过提高文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雄厚文化事业基础,重视经济效益,文化产业又成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这种改变,是根据意识形态新的特点和规律做出的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也为文化产业的勃兴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迅猛发展,提供了以前人们难以想象的变革世界、开拓世界的崭新手段和无穷力量,极大地影响了人类生产、生活、消费等诸多方面,也为文化的开发、传播、消费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五千年文明史,文化积累深厚,文化类型极其丰富,文化资源难以估价。但由于地域、交通、传播等多方局限,价值大多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甚至有的濒于消亡。而以数字技术革命为代表的高科技进步,为激活文化资源实现空前规模的产业整合准备了条件。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在完成了通信、传媒、信息产业的第一次制度创新后,正在进行第二次革命,文化内容的填充,发展与信息产业相关的文化产业,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制定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进行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在这方面,我国汇入世界潮流也正当其时。我国在“十五”期间拟投入40亿元开发软件产业,传媒业正在成为我国第四大产业,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对接更有了现实可能性。   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文化市场消费可达4800亿元,而现在我们的文化产品市场实际份额只有1800亿元,国际文化资本看好我国的广阔市场。2002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500亿美元,成为世界引资第一大国。这些资本虽然大多投在加工制造、金融、电信和农业,但随着资本形式在新时期发生的重大变化,有的已从单一的货币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今年我国将在市场经济和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允许美日德三国投资旅游业,上海将和美国某公司合作,共同设计兴建和经营国内首家世界级环球影城主题公园等。这些当然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机遇,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通过合资、参股方式大量注入国际文化资本,甚至彻底购买、兼并国内较有实力或前景的文化产业,我们的版权经市场转换可能为外国所有。另外,他们通过雄厚财力和优越条件,吸引国人为其打工,按照好莱坞等国外模式“包装”中国题材文化产品,再以本土化打入中国市场,赢得巨额收入的同时,也势必将国外文化价值观渗入国内。面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巨大考验,我们应在启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工程”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中国文化资源保护法。而这些只有通过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来完成。从国内民间投资来看,其份额已接近国有经济投资。如果将这部分资本吸引转移到文化产业中来,必将使其能量得以释放。可见文化产业的确立,也为国内外资本增值开辟了新的渠道,也从根本上消除了文化产业的资本瓶颈制约。   文化资源一旦与科技等产业融合嫁接,就会显露出巨大经济意义,成为一种新经济资源进入经济开发中心地带,实现关联度极高的拉动效应。文化产业在美国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在英国的平均发展是整个经济增长率的近两倍,在日本已达到其汽车工业的产值。这种新经济资源的转化和实现过程,就是通过文化作为要素在其它产业的渗入融合,或发生渐变,实现优化升级,或发生质变,成为新的产业形态和产业分支,使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打破行业界限完成重组。以新的内容和卖点进入以网络业为主的科技产业市场,诞生了信息文化产业;以新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旅游市场,形成了旅游文化产业;将游戏与娱乐注入到教育中,改变旧的知识传播方式,创造了新型的教育娱乐产业;加大体育健身的娱乐开发力度,实现体育娱乐产业质变;以文化品位、设计、策划进入城市规划、建筑、装潢、广告、环卫环保、标志制作、汽车美容、美容美发、形体塑造、大众摄影、环艺、工业设计等为主的形象领域,甚至餐饮、花卉等服务业,完成文化与物质的互动。从更深层次说,经济制度的变更,经济战略的提出,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向和方式的选择,都有文化因素在发挥着驱动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产业是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因此,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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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yuma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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