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0la0
浅论我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贫困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贫困人口自身必须面对的个人问题?尽管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对于贫困的理解要在更大的社会系统背景中进行,而不是仅仅关注贫困人口这一亚文化群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贫困是一个经济匮乏的现实,但贫困的持续以及在其持续的过程中引发并连带的其他相关问题(如犯罪、受教育程度低下等)表明,改善贫困人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不足以减少所有与贫困相关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一宏观背景中,对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理解离不开这一背景。何谓“转型期”?在我国社会学学者的论述中,主要有三方面的理解:一是指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二是指社会结构变动,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它是指一种整体的和全面的结构状态过渡,而不仅仅是某些单项发展指标的实现。社会转型的具体内容包含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三是指社会形态变迁,即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具备以上涉及的所有情况。何谓“城市贫困人口”?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定义认为,城市贫困人口产生于特定的社会背景中,主要表现为:部分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和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1]。文森特·帕里罗在《当代社会问题》一书中指出,公认的社会问题一般具备四个要素:第一,它们对个人或社会造成物质或精神损害;第二,它们触犯了社会里一些权力集团的价值观或准则;第三,它们持续很长时间;第四,由于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群体会作出不同评判,对它们的解决方案也往往多种多样,因而在如何解决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2](P6-13)。这四个要素可以简单归纳为四点:即对个人或社会的损害;对权力集团标准的触犯;持续性;过多的解决方案。本文将基于上述对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理解,以及界定社会问题的四个要素来论述当前我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一、转型期与城市贫困人口新中国成立以前,城市贫困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不低于60%,城市贫困人口相当普遍。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城市中基本上不存在贫困人口,存在的是与全国农村基本一致的“共同贫困”人口,全国人民都在“共同贫困”的状态下生活着,这从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城市贫困人口面临的问题相当严重。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政策号召,打破了“共同贫困”的局面,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许多百万富翁,但随之也产生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城市中贫困人口逐年上升[3]。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展,社会转型和城市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改组和调整,这使城市下岗职工迅速增加。在当前社会救济制度和失业保险尚未健全的条件下,相当一部分的失业和下岗人员在再就业之前就已经进入城市贫困人口的行列,同时,一些退休较早和仅依赖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也极易陷入贫困。除此以外,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城市中还存在着大量农民工,他们往往收入较少、缺乏社会保障,也容易成为城市中的贫困人口。根据官方统计,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中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200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73元人民币。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研究报告则表明,城市贫困人口规模被低估了,实际数目约4600万人,占总城镇人口的8%,这个比例要高于农村[4]。城市贫困人口的扩大,不仅会导致城市贫困家庭生活困难,而且还会引发城市社会中的一系列其他相关问题。二、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对个人和社会的损害因贫困造成的后果,不仅对贫困人口本身有害,也对社会有害。首先,对于城市贫困人口自身及其家庭来说,贫困的现实对他们的健康、教育、就业、住房、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一定程度的损害。在商业化的城市社会中,贫困人口的购买力低下,这不仅会导致他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困难,而且还会导致他们难以平等地享用城市教育、医疗及其他各方面的服务。城市贫困人口在这些方面的落后会使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生理素质低于非贫困人口,从而间接地导致他们的社会阶层地位下降,同时,也导致“贫困代际传递”,使他们的下一代仍可能面临贫困的窘境。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贫困人口却无法公平地像非贫困人口一样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质量提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贫困人口的一种社会排斥。其次,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存在也对社会有着负面影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城市贫困人口劳动力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影响社会生产的增长,从而制约社会的供给水平;城市贫困人口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匮乏,消费能力和水平都低下,从而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第二,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变为市民是城市化的必经之路,而日益增多的城市贫困人口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第三,城市贫困人口的增多以及贫困程度的加剧影响社会的稳定。城市贫困人口大多是由社会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贫困人口的最低生存需求,但在健康、教育和社交方面,这些人口许多最起码的需求还是无法得到满足,而且还面临社会歧视、子女教育等精神和心理上的压力。现实生活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和心理的不公平感可能会刺激他们发生越轨行为甚至犯罪,从而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团结[3]。三、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对某些权力集团标准的触犯文森特·帕里罗在解释“对权力集团标准的触犯”这一要素时指出:“所有社会都包括若干个阶层或等级,它们有不同程度的权力和声望……然而更为通常的情况是以经济为基础划分的等级,统治阶层的划分主要是由人们的职业威望及财富累积所决定的。地位较高的人明显地拥有最多的权力和制定社会规程、决定政策以及推进社会活动的影响力。”[2](P7)在我国,情况却有所不同。职业威望及财富累积只能用来决定它们的拥有者在社会分层中的位置,而社会规程、政策等是由国家的政府部门根据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制定的。如果说我国的城市贫困人口触犯了某些权力集团的标准,那么,更多地意味着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给政府管理社会及调动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麻烦,以及政府为解决贫困问题进行收入再分配而引起“富人阶层”的不满,这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城市贫困人口问题间接地触犯了“富人阶层”的利益。一方面,城市贫困人口的大量出现以及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其他社会问题制约着社会、经济等的顺利发展;另一方面,政府为解决贫困问题势必要实施针对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医疗保险等,而用于这些措施的经济支出来源于国家税收,这样,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也就间接地触犯到税收对象(有一定收入的人)的利益。从这两方面来说,我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也会触犯到社会中某些权力集团的价值观或准则。四、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持续性在我国,虽然贫困问题早已存在,但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是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的,主要是制度性贫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过去相当长时期内形成的一整套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以及退休等社会保障已失去了效用,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逐步的健全中,在这种形势下,城市中原有体制下的获益者成为体制变革的利益受损者。那些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不具有劳动力技能的体力劳动者或接近退休年龄的没有一技之长的工人成为被劳动力市场首先抛弃的人,这些人的生活水平下降或直接步入贫困的行列。然而,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的变革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制度性的下岗与失业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随之,这部分城市贫困人口会长期存在。此外,随着转型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贫困人口也逐渐向城市中蔓延。世界银行的Martin Ravallion (2001)分析表明,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贫困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速度要快于城市化速度,结果造成了发展中国家的农村贫困快速地向城市移动[5]。城市化发展是中国社会转型不可避免的趋势,取缔户籍制度和城乡经济融合成为持续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当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选择在城市定居生活之后,如果城市经济增长不能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城市仍将他们排斥在城市福利政策和公共服务大门之外,这些庞大的边缘化人口就极易演变成脆弱的群体,加大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可见,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中,城市贫困人口将会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城市化的发展而持续地存在。五、对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过多解决方案为解决我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对策。例如,针对下岗职工的“两个确保”,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针对全国城镇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失业人员的免费再就业培训;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以及城市扶贫小额信贷等。虽然这些措施的实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有最终消除城市贫困人口,一部分城市贫困人口“脱贫”以后不久就又“返贫”,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依然随着转型期社会的发展而存在,并演变出更多的城市社会问题。综合以上分析,在我国转型期的这一社会背景下,城市贫困人口不仅给自身及其家庭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也给社会的良性运行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城市贫困人口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直接或间接地触犯到社会中其他一些阶层的利益和准则。不仅如此,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将会随着社会转型的长期性而在我国社会结构中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我国针对贫困出台过非常多的解决办法,但是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仍未得到妥善的解决,因为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植根于我国社会转型这一社会背景中。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 
人口问题,是由于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快速变化,造成人口与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冲突。人口数量问题,主要由非均衡生育(多子化和少子化)以及人口迁移造成,只有通过均衡生育(发达国家17胎,发展中国家3胎)和调控迁移来解决。人口结构问题,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收入、人种、民族、宗教、教育程度、职业、家庭人数等人口结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年龄(多子化、少子高龄化)、性别(男女比例失调)和收入(基尼系数高、中产塌陷)结构问题。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只有通过均衡生育(发达国家17胎,发展中国家3胎)来解决。人口性别结构问题,只有通过限制堕胎来解决。人口收入结构问题,原因较复杂,但最终都只有通过壮大中产阶层,使中产阶层成为社会主体才能真正解决。人口分布问题,主要包括大城市病、高密度连绵城市群的环境污染问题、大片乡村缺少就近(200公里内)特大城市辐射带动的发展难题、生态气候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人口的生存困境、以及高密度大流量的人口迁移等问题。人口分布问题,主要是通过城镇化的合理布局,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来解决。
现在,中国人口问题的主要方面,已从人口数量问题转变为人口质量问题。"独孩政策"的问题已经开始表现出来:一是人口老龄化问题;二是人口质量。 人口质量下降,现在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在严格控制生育的情况下,人口素质高的城市生育率下降,人口素质低的农村超生,从长期来看可能损害中国的人口素质;二是把人口政策主要归结为控制人口数量,没有把教育列入人口政策。 流动人口和剩余劳力问题,这也是中国新的人口问题。城市和农村同时劳力过剩,这是我国人口问题面临的第二个双重挑战。 中国人口问题,首先是人口数量太大,人口增长过快。一个国家的人口超过全世界发达国家的总人口(1990 年发达国家总人口为 16 亿人)。现在虽然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每年仍净增 1400 ― 1500 万人,即每年增加一个世界大国的人口。未来 35 年,我国人口发展有三个主要趋势:总人口达 16 亿;有 8 ― 10 亿劳动力;有 5 亿老人。这构成我国人口发展的新特点。中国人口问题区别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在一个国家内同时存在 " 人口太多和人口太少 " 的双重挑战。中国人头上有两颗"人口炸弹":人口太多,是指现在每年净增 1400 ― 1500 万人。人口太少,一是高质量的人才太少;二是"中国妇女生育的孩子之少,已经不能替代她们自己了"。 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1997 年,中国 60 岁以上老人 1 亿多,占总人口的 10%,到 2040 年预计将达 5 亿以上,占总人口的 79%,60 岁以上的人口是 20 多岁人口的 2 ― 3 倍。 我国 15 岁以上人口中,有 8 亿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 88%,是世界上文盲最多的国家;问题还在于现在的青少年和今后出生的儿童,他们是 21 世纪前半期的劳动力,教育投入不足,现在初中普及率仅 68%,有 500 万学龄儿童因贫困不能入学,在校生中每年流失小学生 400 多万,每年产生 200 万新的文盲。 现在我国农村有剩余劳动力 2 亿人,城市登记失业人数 525 万人,隐性失业的冗员 2 千万至 3 千万人。有人估计,今后 5 年可能有 3 千万(有劳动能力的人)下岗。 有关计划生育的统计数字 研究报告显示:我国自 1971 年至 1998 年的 28 年间,因计划生育因素减少的出生人口数达 38 亿,占同期因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因素共同作用所减少出生人口的 54%。据悉,我国 1971 年妇女平均生育 44 个孩子。如按这个水平不变,我国人口总数到 1998 年将增至 45 亿人。而由于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增长的原因,我国实际妇女平均生育孩子数从 1971 年的 44 个降至 1998 年的 84 个,1998 年我国人口控制在 48 亿。 研究报告同时表明,我国自 1971 年至 1998 年因计划生育而少出生的大量人口为家庭节省少年儿童抚养费 4 万亿元,为国家节省少年儿童抚养费 1 万亿元,两者合计 4 万亿元,接近 1997 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 中国人口死亡率 旧中国人口死亡率很高,约为 25-33‰,婴儿死亡率在 200-250‰以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仅有 35 岁。新中国成立的 50 年,我国人口死亡率变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初期到 60 年代末,死亡率属于快速下降时期,由 1949 年的 20‰下降到 8‰,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50‰左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 65 岁。第二阶段从 70 年代到 90 年代,是死亡率处于平稳下降的时期。由 70 年代初的 6‰下降到 1998 年的 5‰,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33‰。中国卫生部公布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去年中国城市、农村地区居民的死亡率与上年相比均有下降,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农村人口死亡率高于城市。 去年城乡居民死亡率分别为千分之五点八八和千分之六点零六,而一九九八年的数据分别为千分之六点一六和千分之六点二零。 中国人口老龄化 全国1%人口调查资料测算,"八五"计划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增加173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47万人,是"七五"计划期间年均增长量的25倍;年均增长率为9%,比"七五"计划期间的6%提高了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56%上升到68%,提高了12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提高了26岁。 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经历了高生育高死亡、高生育低死亡和低生育低死亡几个发展阶段,尤其是近10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生育率又迅速大幅度下降,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基本原因。 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1982 年至 1990 年为初露端倪阶段。总体上,当时中国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还不高,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只有 9%。 1990 年至 2000 年为萌芽过渡阶段。在这段时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将从成年型转向老年型,一个全国性的老龄化时代到来。预计到 2003 年,中国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 7%,从而进入老龄化社会。 2000 年至 2025 年为加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 7% 左右上升至超过 12%,年龄结构已成为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类型,彻底完成了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 2020 年至 2050 年为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 12% 上升到 20% 以上,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高度老化。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今后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中国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是不断上扬的趋势。世纪之交时,大概每 100 个劳动适龄人口要负担约 10 个左右的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而到 2050 年,这一比例将上升到 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