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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两大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一、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法在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和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二、执行社会公共事物的作用社会公共事物则是指与阶级统治相对称的活动,在各个阶级对立的社会中,这种社会公共事物及有关法律的性质、作用和范围是很不相同的。总的来说,执行这些活动的法律大体上有以下几种:1、为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法律,如有关自然资源、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通讯以及基本社会秩序的法律;2、有关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法律;3、有关技术规范的法律,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和对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的法律;4、有关一般文化事物的法律。扩展资料: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二,评价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三,教育作用。这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四,预测作用。这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五,强制作用。这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的作用 
法律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律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法律的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任何社会规范(如道德、政治纪律)都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法律的教育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法律的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扩展资料:法律除了有社会作用之外,还有对国家的作用如下:1,保障、引导和推进国家经济发展,在一系列的法律约束下。国家的经济才会有一个快速稳定的上升空间。2,保障、引导和推进国家民主政治。法律还能推动国家民主建设,法本来就是为人民服务用法于人。建法于人。3,保障、引导和推进国家精神文化。法律还能让国家的精神文化层次有一个质的飞跃,人们学习法律,不断的提高各方面素质。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的作用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 论行政事实行为 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 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 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人体器官犯罪研究 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 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 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法的社会作用,法的作用的一个方面,“法的规范作用”的对称。人们在使用“法的作用”一词时,通常指的是法的社会作用。从法的本质和法发生作用的社会目的来看,法是社会统治阶级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通过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法能够对一定社会关系的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的社会作用反映了法的社会政治内容,在这方面,法和国家权力的作用、职能是一致的。对法的社会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即法实行阶级统治的阶级统治职能或作用,法执行一般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呈现的社会公共职能或作用。扩展资料: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从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一角度提出来的,而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一种目的的角度来认识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为: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的作用
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 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不动产事实物权 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 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 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 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 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 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 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