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jun001
低调些,不要让老师知道就行了,如果自己做不出来,还不去找人代写,那么等着不毕业嘛 
科技部网站于9月16日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披露了9起涉及购买论文、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套取财政科研资金的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终止承担的国家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终止或撤销相关荣誉称号、追回科研奖励资金等处罚。
不论是谁,都不能进行抄袭的。因为现在有很多的网上的软件都可以看出论文是不是抄袭的,应该能够查重的。
论文造假违规会对不同的涉事人做出不同的处罚,对于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
在读学生,会直接开除学籍;已经毕业,但在申请学位的,会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教学部规定,对这种行为,如果是未取的学位的,撤销其学位申领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资格,同时自处理之日起三年内,剥夺其学位申请的资格,如果是在读学生还可开学除其学籍。
对相关论文造假的人员进行了处罚,因为论文造假是国家法律上不允许的。我觉得处罚力度应该更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尊重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