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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规定特别好。因为在现在的学术圈,很多人为了评职称或者是荣誉将论文成果强行分一杯羹,这对学术环境是很大破坏。 
是的,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明确提出,医学科研人员在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过程中,要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学术论文投稿、著作出版有关规定。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应当按照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扩展资料《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突出了医学研究机构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成果管理,建立科研成果全流程追溯机制;四是淡化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人员奖励奖金、临床医生考核等的关系;五是建立科研人员职业培训和教育体系,加强对医学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六是对特殊领域如传染病、生物安全等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三部委:医学科研人员发表论文 无实质贡献者不得“挂名”
这一次,三部委直接规定要求医学科研人员如果没有实质的贡献,将不能够在论文下边挂名。对于这一点,很多网友都拍手叫好,同时在网上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在我看来,这个规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能否跟原来的规定对接上就是一个最大的难题。虽然我肯定认为这项规定是好的,但是还是那句老话,想要执行下去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在进行判断的时候有很大的空间可以被进行操作。所以在这里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我对这个规定的一些看法。第一,这样的规定其实是表达了一个态度。其实从这一次的规定我们就可以看出,在医学科研人员当中的确存在着这样一个乱想,那就是在一些论文下边进行挂名,就可以跟这些科研成果挂上钩。而对于这些科研人员来说的话,虽然他们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但是跟作者的关系比较好,或者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挂名,可以让自己的履历更加的好看。但是在进行判断的时候,我们并不能够直接来进行论断,看他是否在这个论文当中有没有贡献,因为这个衡量标准是难以划分的。但是却传达出了一个态度,那就是我们现在已经关注到这样一个乱想,并且将会进行整治。第二,这一次的规定只是提了一个要求。从规定的话术我们就可以看出,只是提了一个要求,认为不能够挂名论文并没有说不能怎么样,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进行怎样的判罚。而且在这里也没有细分贡献的标准到底在哪里?所以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办法进行处理的。所以在我看来,这一次的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只不过是一次前期的试探工作。第三,如何看待这样一件事情?在这个规定出来之后,有很多医学领域的科研工作人员就开始对这件事情起因,看到他们认为这件事情本身肯定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约束现在这样的一种乱象,但是在后期的执行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才可以的。而这一次的规定很明显就是在打前站,如果取得效果比较好的话,将会出台更多的规定来约束。所以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能够碰到这样的情况,以一定要积极踊跃的进行举报才可以。
2021年2月20日,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中,涉及到医学科研人员诚信行为规范和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预防科研不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所称的医学科研行为,是指开展医学科研工作的机构及其人员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等学科领域开展的涉及科研项目申请、预实验研究、研究实施、结果报告、项目检查、执行过程管理、成果总结发表、评估审议、验收等环节中的行为活动。 医学科研人员在进行项目申请等科研与学术活动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明、引用论文、专利证明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医学科研人员在采集科研样本、数据和资料时要客观、全面、准确;要树立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对涉及生物安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医学科研人员在研究中,应当诚实记录研究过程和结果,如实、规范书写病历,包括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严重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信息。论文相关资料和数据应当确保齐全、完整、真实和准确,相关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机构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医学科研人员在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过程中,要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学术论文投稿、著作出版有关规定。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应当按照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医学科研人员作为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在指导学生或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科研活动时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对使用自己邮箱投递的稿件、需要署名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负责,并不得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学生、团队成员在科研活动中发生不端行为的,同意参与署名的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除承担相应的领导、指导责任外,还要与科研不端行为直接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