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350

下雨不流泪
首页 > 考试培训 > 湘潭县卫计局考试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漫山红遍

已采纳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职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共209人。具体情况见招聘计划与职位表,也可查询市人事局网站()及人才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或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1日——23日9∶00——16∶30。 (2)报名地点:湘潭市人事局办公楼六楼(河东芙蓉路口)。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点统一照相,照相费20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程序: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录聘手续。 五、考试事宜 (1)笔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笔试都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实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A类职位一律不进行专业考试,B类职位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考试,如确需专业考试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考试。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4月11日上午9∶00--11∶00。专业考试时间下午14:00—16:00。 (2)面试(或技能操作)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了专业考试的职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3)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总成绩(教师、卫生系统医务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也可不递补,减少招聘人数。 六、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人事局计划录用科: 湘潭市考试指导中心: 2009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湘 潭 市人 事 局 2009年3月17日

湘潭县卫计局考试

105 评论(13)

李家子弟平平

湘潭医卫单应本省要求,于3月11日-12日,考第一志愿;4月7日-8日,考第二志愿。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是由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

学校原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于2001年、2004年由湘潭职工大学、湘潭机电工业中专和湘潭卫生学校合并组建,2015年6月,学校更名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有河东(校本部)、河西两个校区,设有4个教学二级学院,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等21个专科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1046人(含直属附属医院)。

科学研究: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始终把发展当作第一要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的办学思路。

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采取“理实一体、订单培养”的教学模式,与大型医院、国际教育机构、高等院校等数十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办学联系,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多元并举的办学格局。

119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