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4568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 ),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A. 从业人员B.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C. 主要负责人D.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答案:D.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类别根据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分为A类(食品生产)、B类(食品流通)和C类(餐饮服务)共3类。其中C类(餐饮服务)又分为C1类(餐饮服务初级)和C2类(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所从事的行业须与其培训考核类别相对应,不得跨行业从业。通过C2类(餐饮服务高级)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以从事要求配备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
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夏天可乐冰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工作的人员。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第五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四)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管理;(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第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技能;(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国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第九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第十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第十一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第十二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方式以及考核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计算机网络在线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情况。培训档案建立和记录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第十四条申请人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提交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第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餐饮服务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二)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培训合格证明情况;(三)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情况;(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规范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考核不得收费。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所謂尐寧
60分及格
经合法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可以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
一:考核形式
考核实行全省统一考核标准、共用一套试题库、统一合格标准的考核制度,采用人机对话、闭卷考核形式。试题类型全部为标准化客观题,应考人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
二:考核科目
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包括两个考核科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三:考核分数
各科单独考核、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考核合格。每个科目考核时间长度为50分钟。
四:分数有效期
各科考核成绩有效期为一个年度,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核,否则将重新参加培训。
优质考试培训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