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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试在县学考棚,府试在府学考棚,院试、岁考、科考由省学政巡考,大县在本县考,小县合并到邻近的大县考。乡试在各省的贡院考,会试在京城的礼部考,殿试在皇宫内的保和殿考。

太原科举考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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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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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的地方考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唐宋时期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又称「秋闱」,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乡试的场所称之为「贡院」。考中者称为举人,考三场,每场三日。考试对象乡试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但有过失而罢闲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馆之人、父母丧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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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院贡院,是古代会试的考场,即开科取士的地方。贡,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贡献给皇帝或国家的意思。贡院最早始於唐朝。现存有江南贡院、北京贡院、定州贡院、川北道贡院等遗址,其中江南贡院作为中国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最为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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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试

清由各省学政(清初顺天、江南、浙江称学政,其余称学道;后改以任职者原官的高下,分称学政、学道,雍正时废学道,开始一律称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沿袭旧名学道,亦称道试。

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府试

亦称府考。封建时期的一种科举制度。清代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的考试。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和会试与殿试。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扩展资料: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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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和殿考试通常指的是中国唐朝时期的科举考试,考试时间为每三年一届,从贞观元年(627年)开始实行,直到唐朝灭亡。太和殿是唐朝皇帝接见科举进士及其他重要官员的地方,因此在唐代,新科进士宣读状元及榜眼、探花名次的仪式也是在太和殿举行的。此外,后来的明清两代也有在紫禁城太和殿进行科举考试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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