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塔卢西亚
[判断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参考答案: 点击查看答案 2 [判断题]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参考答案: 点击查看答案 3 [问答题]简述精神损害的概念和发生情况 参考答案: 点击查看答案 4 [单项选择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A.经治医生批准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C.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参考答案: 点击查看答案 5 [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宾馆B.商场、银行C.娱乐场所D.车站
yanran8385
法律分析:侵权法容易出主观题的地方,主要包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自助行为的条件和受害人同意的条件可考性最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刚刚考,今年不具有主观题可考性)、多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和几个具体侵权形态(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各个情形;医疗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情形和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对于这些点,要总结记忆。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 四、 第十二条修改为:“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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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 不选是因为动物致损适用无过错原则3C 连带责任内部是按份的,无约定或者不能确定则推定均等,首先各人对内应负责的为3000。债权人的免除对外及于连带的全部,对内及于具体连带责任人,就是说债权人给其中两人,一人免1000,一共免了2000,这2000也及于没被免除的其他连带人,这时候甲乙丙对外的责任最高只是9000-2000=7000,但对内,因为免除,甲乙分别只需要付2000,而丙没被免除,依然是3000。C的意思是要丙对自己份额内的3000+被免除的2000一起负责,所以错了4B 直接看侵权法74、75条有没有免责事由就知道了,上面有人帮你贴出来了↑51 侵权法91条第一款,看清楚主体是施工者,就是承包人,发包人是老板,不干活的
littleCargod
1、D,不当得利不是民法上的主体,更谈不上不当得利作为民法主体有什么权益了。2、B,教科书上的定义。3、A,明知而故意销售。4、C,物权法第180、187、188条规定。5、C,侵权责任法第5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6、D,物权法第9条,但要注意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7、A,约定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10月1日仍未还,债权人即知道了其债权被侵害的事实。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民事诉讼法第82条。8、A,定义。9、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10、B,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的行为(如追认行为、授权行为、撤销行为、弃权行为)即能引起某种民事权利产生、变更、消灭的那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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