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乾宝宝
一、“共有产权住房”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热点小学”及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校:
1.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
2.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
3.师范附小(含白家堡校部)
4.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
5.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
6.虹桥第一小学校
7.虹桥第二小学校
8.闽江小学校
9.红岩小学校
10.奋斗小学校
11.医大逸夫小学校
12.马家沟小学校
13.育红小学校
14.团结小学校
15.雷锋小学校
16.征仪路学校
二、明年7月20日后再购房不能按学区入学
三、慎购学位紧张学校学区住房
四、提前准备好孩子入学材料
五、2020年黑龙江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注意事项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原则,严禁以电脑随机录取以外的面试、评测等任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
3、从2020年起,全省将严格落实中发26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范围招生,严禁跨地市招生。通过转学进入民办学校,需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学要求。
4、按照教育部要求,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现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随机录取、一键分班,坚决杜绝人为干预因素,并且在录取和分班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5、招生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特长生。对民办中小学不履行规定违规招生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减少招生规模,直至责令停止招生。
6、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在招生流程上,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可以选择公办就近直升或民办随机录取的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能兼报,未被相应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纳入招生计划,列入招生志愿,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得自行提前招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