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521125
不可以。1、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3、因此事业单位联合其他企业培训,是不能收取培训费的。
爱林公主
不能?1、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相关内容在各省、市制订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中都有规定,必须纳入举办单位部门预算,在其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总的来说,收费的培训大多是社会性质或附着于体制下的创收机构,因此,我们原则上不鼓励参加食宿自理的培训活动。确因业务工作需要,如学术、技能方面的培训,经领导批准同意、组织委派参加的此类收费性质培训,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如有培训费等开支,可予以报销,计入“培训费”。?2、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具体到所提出的问题,参加培训人员往返期间的差旅费回单位报销,培训期间由于统一安排食宿,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显然不能吃了又拿,培训的目的是学习,也不支持你在培训地周边游的出行费用,只能是自理,所以市内交通费也是不得报销的。但也有些地方规定培训期间公杂费(绝大多数地方取消了“公杂费”的说法,代之以“市内交通费”)减半,那我们就因地制宜,执行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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