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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ling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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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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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教育部批准的有68所网络教育学院(个别院校已停止招生),同学可通过“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网站、“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等正规网站查询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68所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郑州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复旦大学、东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拓展资料: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的网络教育以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考本科学历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者,持毕业证原件报名,免试入学。

报读少部分专升本专业需要专科段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002年,教育部批准了全国68所重点大学为试点高校开办网络学历教育。

学员可以自主安排学习时间、选择学习内容。专业设置分两类:一类是该 高校招牌专业;还有一类是就业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其特点注重实用性,很受用人单位欢迎。

网络教育是新生事物,随着网络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被社会接受。

2005年,清华大学停招网络教育学历招生,2018年,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全面停招网络教育学历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暂停网络教育学历招生,转向在职非学历教育培训为主。

部分试点高校停招网络教育高起专层次,仅保留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本科二学历等。至此,全国有63所教育部批准的重点大学为试点高校开办网络学历教育。

网络教育多指现代远程教育(也称为网络大学),是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方式。

网络教育通过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考试合格获得学分,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后,可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

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得本科学历入学资格。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

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教育学院

网络教育培训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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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小葡萄499

我为考生们整理了“ 2018年江苏宿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江苏宿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其中:

1.企业类。学习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财税法规及涉税财务、内控规范及风险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会计。

2. 行政事业类。学习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

必修课为学员必学课程,必须学习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后即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课内容。选修课不列入考试考核内容,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主选择。考试合格可打印培训合格证书(视同备案),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四、学习形式与注册流程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形式,会计人员直接登录 宿迁市财政局网站 ,点击“会计之家栏目——继续教育”进入,或直接登录“宿迁市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需注册后才可登陆,登陆方式:姓名+身份证号。

缴费操作流程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验证码,之后按照提示步骤向远程教育机构缴费20元,网上支付成功后可直接点击申请发票。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计算办法

1. 学分管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 学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3.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或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4.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5.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6.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7.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8.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9. 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按照参赛规定折算学分。

10. 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或领军人才培训,并明确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由财政部门自动导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理时间及处理办法

1. 符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的人员,除了财政部门自动导入的,其他人员须携带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视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各类成绩证明、获奖证明等),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网上信息更新和盖章确认手续。备案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七、继续教育管理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2018年继续教育开始之后将往年未修学分补齐。

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3. 取消当年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资格。

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备案情况将被记录到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作为财税部门监督检查依据,并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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