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比冰水冰1025
成功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在司考复习时间里,你要想在卷四得高分。必须在综合知识的储备上下工夫。这个时候你应当在对待综合知识的储备问题上具有极强的“功利主义”色彩,换句话说就是要有针对性的去储备考试急需要的知识。第一、一些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记得一些,那怕一天记一条,三个月下来都是很多条了。记住:没有必要专门抽时间去记,尽量利用吃饭的时间或者上厕所的时间。这对做论述题非常重要;第二、关注当前社会的法制热点。记得去年有道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到电信部门去查公民的通讯记录的小案例,就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试想:如果你平时就知道这个案子,在做题的时候就可轻而易举地回答正确。反之,则很难。要知道这几分也许就改变了你的命运;第三、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虽然,司考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设有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例如:2004年的高度提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过程、在创造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在司考中的灵活应用……二、司考高分卷四之心理篇卷四案例分析题很多,分值也很高。许多人打心眼想通过做大量的案例分析题,来提高自己的答题分析能力或者借机押题,以至于许多朋友在练习做题的时候,只重视案例分析题,而忽视了客观题型(即选择题)的迷惑性。这重对待卷四的复习心理是很不正确的。要知道,试图通过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一下子提高自己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在我看来是绝对做不到的。一个人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一定是建立在对生活的思考、对知识的把握度、对思维的多层次训练等基础之上的。这是卷四得高分之心理认识因素二。三、司考高分卷四之文字篇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进行角色转变。参加司考的人,大致可以分为:学生族和上班族。无论这两类人在考之前是否是学法律专业的,对自己的角色都定位在法律爱好者。这两类人在考试之前,很少会有人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我就是律师、我就是法官”。试想一下:如果你在三个月或者更多准备考试的时间里,就把自己当成是法官,你能在你发给当事人的判决书中写道“裁定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吗?!这就要求你在复习的过程中或者在与人争论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的角色是律师或者是法官,这样你才能将平时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法言法语表达出来。四、卷四得高分之方法篇只要你问过参加过司考的朋友,大多数人都会向你感叹:“卷四题太多了,时间真的不够用”。的确,卷四题量很大而且都需要用笔书写,这对许多习惯了打字的考生来说,确实是很头疼的事,这点从历届卷四答题的很多错别字就可以看出。例如,2005年许多考生写不来“猥亵妇女罪”,有的写“唯懈妇女罪”、有的写“畏卸妇女罪”……甚至有人写不来,干脆写成“侮辱妇女罪”。做卷四的题目,需要一定的答题技巧而且是必须的技巧。首先、由于卷四的答题规则有了新的变化。你一定要及时明白新规则而且同时改变以往习惯,这对特别是那些参加过几次没过而且还在使用02、03、04年教材的人来说很重要。08年要求“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如果你考场上在要做题的时候,经监考老师提醒,才发现自己只带了蓝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势必影响考试情绪从而影响你答题的效果。后悔的是:这点小问题原本可以轻易避免的,以此类推需要你注意的小问题还很多。其次、由于卷四的案例分析题很多,而答题的时间又有限。因此在答题的过程中,你很有可能遇见自己不能很快下笔回答的问题。这时候,你一定要冷静,不要采取花很多时间思考或者干脆乱答的方式解决。前者浪费掉你宝贵的时间,而导致你能答对的题白白丢分;后者导致你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来思考回答,但由于已经乱答占了答题区域,而没有地方写正确答案,特别是今年明确规定不允许在“非规定区域”答题。再次,卷四的论述题采取“稿纸”答题,你就应注意:如果你写了你认为不准确表达的字,需要改正过来,这时候你千万不要用笔涂黑这些字,因为用要求使用的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涂黑这些你想不用的字,会造成答题纸变得很难看,将本来正确适用的文字都抹黑了。或许,只需轻轻在你想删除的文字中间画条横线就OK了。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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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6日至9月17日举行。
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准倒逼高质量。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
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及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
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
5、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徐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6、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纸),损毁、污皱,不予更换;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写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7、严禁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以及将试题、答案抄写在准考证上带出考场。(有的考场允许,但是要先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
8、考前准备好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不得在考场内借用他人用品,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因削铅笔影响他人考试。卷四答题,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蓝色笔或圆珠笔)。
9、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卷、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取、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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