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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TheGapP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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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小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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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宸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因课程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以每节课的费用为基础,具体费用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时长等因素来定价。此外,禹宸教育培训机构还会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的优惠政策,以降低学费。

教育培训优惠

359 评论(11)

笑寒天下

禹宸教育培训机构一般收取报名费和学费,报名费根据不同的培训课程而定,如雅思培训报名费一般为500元;学费根据不同的培训课程而定,通常是按照批次缴纳的,比如雅思培训学费一般为2400元/4个月,如果按季付费更有优惠。

214 评论(12)

cheese酸奶

法律分析:培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

三、印花税。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

五、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24 评论(13)

sky刘小子

法律分析: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7.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9.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10.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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