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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的pinko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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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o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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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婚:重婚案遗:

以,即遗:遗弃案

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

应当与可以顺口溜

(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

应当从轻或减轻,

遗憾你我不年轻

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不过只要一样就行了,自首后可以不立功,如执意要立就立大功,那就恭喜你是“应当减轻或免除”了)

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半疯半癫不免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但不免除)

(二)、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

应当减免防避胁,(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

自首兼加立大功。(立大功是可以减免,加上有自首,“可以”变为“应当”是情理之中)

犯罪中止视后果,(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无损免除损减轻。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介贿快声张。(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

贪*受*别超限,

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

(注:对在国外犯罪已受处罚的,依本法需追究时先考虑免除,其次才是减轻)

(三)、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

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

可以从减或免除,

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四)、可以免除

可以免除这样做:

只犯轻罪并自首。(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逃走,

未收获前铲根蔸。(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四、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

入户上车抢银行

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

特殊物资不能抢

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刑法2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四)、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五)、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六)、持枪抢劫的

(七)、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17司法考试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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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山青雨

一、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左右。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

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二、司考知识体系化

在记忆的基础上,梳理要点,建立自己的司考知识体系。形成自己的司考观,提升自己的法学逻辑思维素养。其实,辅导班的作用在于帮助你梳理要点,不一定能帮助你走捷径,但绝对可以帮助你少走弯路,解答你在自学中积累下来的那些如鲠在喉的疑问。

三、备考步骤

1、复习顺序:

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具体的顺序,我个人建议是最先复习民法,刑法,然后复习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接着复习民诉和刑诉。如果在七月底八月初能系统的复习完这些科目。那么你司考复习的绝大多数任务已经完成。具体的复习方法,我在下面的复习计划会讲到。八月份中旬以后就可以复习理论法学。

2、复习轮次

第一轮复习时间大概是从六月底到八月中旬(15号左右)。这轮复习的要求是全面、彻底、扎实地复习,各科都要建立起宏观的知识架构和体系,做到全面系统,精确深入。把根基打牢打扎实。但是这轮是最辛苦的。按科目复习,每复习一个科目,先看教材的内容,然后配合讲义听这个科目的课件,听完课件花几个小时复习讲义内容,做好讲义的笔记。接着做历年真题。继续做好历年真题的笔记。(关于如何做好笔记我会专门在下面讲,笔记将成为你后期八月下旬后复习的尚方宝剑,既能节约时间又能做到重点难点突出)再看重点法条(这轮看法条的速度要非常快)。

这样下来,对一个科目的相关知识点,实际上就相当于复习了四遍,应该说能够基本掌握了。所以,第一轮下来的复习效果就会非常好,当然这轮下来就快八月中下旬,非常非常累。每天保证有效的学习时间为9个小时,即三三三制原则。早中晚各三个小时,当然可以相互调整下,这里建议大家在炎热的夏天中午要保证一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具体细分的复习方法我举一个例子(其他的科目依此方法进行):

用书签蒙着答案做真题,看解析,同时做真题笔记。这样需要三天时间。也就是整个刑法下来,至少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是不是太浪费了呢?结果完全不是这样的。这种方法如果运用的好,每天都会有激情的,每天都会让你有计划的进行复习,而且到后面复习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的。这种方法的另一个好处可能在于“毕其功于一役”,一个专题一次解决,复习得比较深入、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下走!但也有很大的风险,主要是时间安排上,必须要事先计划好,并按计划一步一步推进,否则,很可能因为最后时间不够而留下“空白”——即有的知识点可能一遍都没看,而不像“分轮”复习,虽然可能最后一轮时间不够,但至少前面几轮还是看过的。而且,由于司考复习的时间跨度太长,即使前面复习得再“扎实”,也难免出现“黑瞎子掰玉米”的情况,最后还必须有时间回头梳理一下(即带有“冲刺”性质的复习)。所以,如果采用“并行推进”的方法,一定要慎重,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进度安排。

第二轮复习相对与第一轮复习就轻松一点了,由于有了第一轮的扎实基础,就可以抓大放小,统筹安排了。司考复习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切忌贪多求全!司考内容何其多也,而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部掌握,这就要学会“抓大放小”,对一些重要的部门法,如刑法、民法等必须全面掌握,但有一些部门法,特别是经济法一类,内容多、分值少,于其上耗费太多的时间就有些不值得了,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还有一些技术性很强的法律,如票据法,如果没有实践经验的话,看起来会很头疼,分数就五六分。

当时我基本放弃了,后来也猜对了两个,许多东西不必深究!针对自己的薄弱科目集中精力突破,比如我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行,我就再安排时间听了吴鹏的行政法课件。这轮也可以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其他老师的课件。但是要有选择性,毕竟到后期的时间很少了。第二轮后期我想说明的几个小问题:关于法制史,我在前面已经讲过,最好到九月再复习,一点都不要担心。关于论述题及法律职业道德也是一样,放到后面复习,每天安排一两个小时足以应对了。

司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就是重复记忆,重复复习。到后期每天的复习任务就是不断的重复复习,保持你记忆的连续性一直到司考结束。你可以在司考后什么都不想,但是你在司法考试之前必须不断去记忆。毕竟司考除了需要你的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外,还需要你的强记。很多很多的知识点,是在你记忆的基础上才能理解。真正做到“死去活来”。关于押题,可以信,但不能完全信,不能花太多的时间放上面。

3、复习笔记

笔记被我誉为我司法考试的“尚方宝剑”,它能帮我在司考的战场上所向披靡。总结下做笔记的原因: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具体的经验介绍为:我的笔记(重点难点)可以划分为:讲义笔记、真题笔记、错题笔记、法条笔记等。在这些笔记中我穿插了司考名师讲课的口诀,我自己所编的口诀,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等。具体做笔记的.顺序和我在第一轮复习的“并行推进”顺序是一样的,只是这些笔记要经常“回头梳理”。我的笔记复习的次数不下于十遍。时间短,见效快,对司考的知识点掌握一针见血。同时也是我整个司考过程留下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因为我每看一遍笔记,都会在笔记页码下标记我复习的具体时间。

4、复习消化吸收(重复)

复习的消化吸收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司法考试不断司考的过程,在这里我重复总结下复习计划和复习笔记。第一论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吸收过程是查缺补漏的阶段。我们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四、科学记忆

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重复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又是有语境的,司考中的重复由于信息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科学记忆。

这里说的科学记忆,首先是考什么才记什么,如何实现?就是上面说的从真题出发,把历年真题一五一十,丝丝入扣地过上三遍,利用真题定取舍,利用真题辨枝干,利用真题抓核心,利用真题建体系,把考点找出来,把考点的体系全部记住。另外,科学记忆还要挖掘技巧,切忌死记硬背,技巧可以总结为:“串联法、体系化”六字方针。具体讲,串联法,就是就一个主题范围,或纵向或横向展开,将该范围所有考点一网打尽;体系化,就是在部门法的层面,理清脉络,绘出知识树,做到真正融会贯通,通过整体记住细节。一言以蔽之,科学记忆,不要全记,但该记的要记全,不要死记,但要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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