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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欧尼亚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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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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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份的中下旬,考隐凳试时间为十一月底或者是十二月初;各省公务员的报考时间是由各地自行决定的,有一些地区每年大概会组织两次考试,分别为上半年和下灶蔽旅半年。

报考条件

存在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都是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报名条件

222 评论(11)

紜亦眠观520

亲!公务员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55 评论(8)

微微的辣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83 评论(10)

执念梦浮生

第一,研究生毕业考公竞争力可能不如本科生,像报考岗位里很多,差不多2/3或者是4/5的岗位,都是应届毕业生,但是他们明确了毕业年限,就是所谓的自然应届,应届生的身份就缩紧了。而且很多岗位都明确了要求本科生。

第二,在职公务员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有一些人可能会觉得我新找一个公务员岗位上岸,然后后面再往上面考,其实这样是不行的,哪怕是你公务员岗位辞职了,好像几年之内也不能再报考,这个要求是16年开始的。

对于前两条,有的同学说,当地省考可能没有这些限制,但是国考是有一些标杆的作用的省考可能会逐步看齐,朋友们要注意一下哈!

剩下的就是常规的报考条件了: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

160 评论(12)

小吃客C

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1)在职公务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67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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