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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9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材料;(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联系人:卢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原文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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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共20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考试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7日下午16:00,应聘者登录台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我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2021年9月以后市直学校拟录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2年5月10日下午我局将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该岗位不开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8:00-5月1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4.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按1:5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遇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推迟考试,届时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报名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后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由学信网或所在高校出具在读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相应认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应届生需同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台州范围内正式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填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面试环节。 6.面试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组成(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学前教育5个学科还需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评委量化打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占比具体见附件1。面试和技能测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均为75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三)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 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1818917; 传真:。 2.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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