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蔡菜哈哈
一、开办辅导班相当于是设立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1、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有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申请营业执照。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扩展资料: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
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
水墲月心时
成立教育机构需要符合场地、师资、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为:(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2)符合学生素质教育发展规划。(3)有符合规范的名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5)培训机构的师资、园舍、场地、设备必须分别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6)用作培训的场地必须有房产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7)有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8)法人代表原则上须由中国公民担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9)有按《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要求确定的行政负责人,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专职安保人员、培训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优质考试培训问答知识库